变固外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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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2019年考研分数线已经公布,稳稳过线的同学即可心准备复试了,小编整理了“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为了科学、公开、公平、公正和地做好牡丹江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按需招生,德智体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对复试工作作如下规定:一、组织领导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朱晓峰副组长:许超千成员:卜晓波王振海刘兰涛刘跃光许丹凌杜尔滨李晓霞李彩娟吴宜艳初彦辉郎玉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刘兰涛(兼)成员:冯文旭马微洪娟岳辉丁建昌由纪检监察部门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纪检监察小组。基础医学院、临床医学院、护理学院、医学影像学院、医药研究中心、药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分别成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研究生处招生办),复试工作小组以学科为单位,每学科工作小组人数一般为5人。职责是负责制定本招生单位复试工作方案,负责复试笔试试题命题、阅卷人员的遴选,面试导师组成员(每组不少于5人)的遴选和组织复试合格考生的导师面试等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由政治素质好,学术水平,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的研究生导师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凡是参加复试各环节工作的工作人员均需签订保协议书。二、复试原则复试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关键环节。为了公开、公平、公正地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应做到:1、坚持以德为先,唯才是举,能力与知识考核并重原则。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程监督,考生的合法权益。3、坚持面考察,并且侧重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造性思维和思想道德操守等方面的考核。4、坚持客观评价,录取结果按总成绩由到低顺序排列。三、复试的资格审查、复试的分数线(一)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接受资格审查,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及时向考生毕业学校核实或登录中国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n)查证。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由研究生处在考生复试准考证上加盖研究生处公章。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直至录取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格审查材料:1、初试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第二代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1份。3、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1份;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1份。4、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1份和成绩单1份。5、非应届本(专)科毕业生需提供本(专)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申请下载)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6、对不符合教育部及我校具体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责任由考生自负。(二)复试分数线1.生物学专业复试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科一业务课二总分414162622902.医学专业复试分数线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科一业务课二总分4343129--305四、复试主要内容和安排(一)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1、复试笔试部分复试笔试部分考试科目分为外国语和专业课科目:专业课考试科目为《牡丹江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所列科目,满分为100分,题型建议为主观题,各学科也可根据本学科情况自行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外国语笔试满分为50分,题型由外语教学部拟定并报研究生处审核备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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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调剂是考研考生在第一志愿没有通过自己报考学校考试,但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但在原报考单位没有复试资格,可以申请调剂。各大院校2020考研初试成绩查询入口陆续开通,考研成绩查询后考生要为后续复试调剂做准备了解研招院校调剂动向。小编整理“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各学院2020考研调剂信息汇总”内容,希望能给备战2020考研考生提供帮助>>智能匹配调剂院校小程序正式上线啦!早准备~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2020考研调剂信息以上是为考生整理的“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各学院2020考研调剂信息汇总”相关内容,关注各大研招院校调剂动态及时为考研调剂做好准备!更多考研院校调剂信息尽在调剂信息频道,敬请关注!推荐阅读:山西各大院校2020考研复试分数线汇总各省市各大院校2020考研复试公告汇总各省市各大研招院校2020考研调剂信息汇总2020考研国家线及34所高校历年考研复试分数线汇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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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的有关规定,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为此,须强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实习实践环节。 2017-2018学年,地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将进入集中实践阶段。为了保证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和专业实践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专业实践意义 作为培养“服务和面向国家防震减灾事业的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人才培养目标是要让学生在掌握现代学科理论、具备研究能力的同时,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技术和创新能力及项目组织管理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工程技术人才。为此,岗位实习对研究生积累实践经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增强职业素养和认同、提高就业竞争力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是保证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关键环节之一。 二、专业实践组织形式 (一)时间要求 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可进入专业实践阶段,特殊情况下可申请采取以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1-2学期理论课程结束后,第3-6学期为专业实践环节,专业实践培养环节主要包括岗位实习、产学研习(毕业实习)。岗位实习和产学研习时间共计4个学期,学生应完成至少53周的实践培养。 (二)形式要求 集中实践培养环节以行业合作协同培养为主,采取顶岗实习和项目实习两种途径,使研究生直接参与防震减灾领域的实际工作,熟悉地震行业工作流程和主要技术岗位工作规范,培养研究生的职业能力、职业责任感和实践研究及技术创新能力。实践环节结束实应撰写实践总结报告,并依据行业职业岗位标准作为评定学生工程实践能力的基本考核依据。 专业实践的组织工作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⑴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 ⑵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⑶研究生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与导师沟通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三)导师与研究生职责 各导师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工作,在学院相关部门的参与和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从各省市地震局、台网中心、物探中心、监测中心、震防中心等遴选推荐的校外导师建立多种形式的岗位实践或联合培养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进行专业实践提供长效的稳定的实践基地。 研究生要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制定实习计划《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2),明确各实习阶段的实习内容和实习任务,撰写周实习(研习)总结报告,认真完成实习阶段的各项任务,保证实习实践效果,通过实习实践为学位论文的选题和撰写创造条件。 (四)实践指导课酬 研究生专业综合实践指导课酬由学院拨付,用于研究生在专业实践期间的校外指导教师酬金。具体指导工作量根据《防灾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日记》中记录的指导教师审批意见签字确定。 导师应为研究生专业实践提供必要经费资助,学院鼓励接收研究生实习单位结合研究生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以保障研究生的实习生活条件。 三、专业实践考核方式 我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环节的考核采用岗位实践教学考核制。该环节累计工作量不得少于53周。岗位实习主要考核工程技术岗位技能,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技术革新的建议,月度岗位实习计划和自主学习方法、能力和效果等。产学研习考核主要考察研习专题综述和新技术、新方法应用,专题研习计划落实情况和组织实施的能力。 研究生参加专业实践活动过程中应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日记》。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2万字的专业综合实践报告,并填写《防灾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这两项材料和专业实践计划表作为实践考核的主要参考依据。 学科与研究生处将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研究生本人汇报专业实践工作,根据研究生的现场实践工作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四、基本要求 根据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双导师”制原则,每位在读研究生对应有一名校外导师,主要是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毕业论文和专业实践。要求如下: (一)校外导师推荐 为保障后期各项工作依次推进,各研究生务必于2017年12月15日(星期五)与校内导师沟通协商后确定校外实践指导教师推荐人员,主要面向经过我院遴选的校外导师,具体名单可参见学科与研究生处网页上“导师队伍”栏列出的导师名单,也可推荐符合本人所在培养方向符合学院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其他研究人员。填写《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推荐表》(附件1)。 (二)实践培养计划 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应根据研究生专业背景和培养方向,自行联系实习单位和实践指导教师,协商制定研究生实习计划和实习任务,明确各实习阶段的考核指标和考核要求,并适时掌握研究生岗位实习状况,做好实践过程质量控制。 (三)实践工作启动 确定校外实习单位后,由研究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实习单位接收函(附件3),报学科与研究生处备案。 研究生专业实习工作自2017年9月后全面实施,在实施过程中,研究生、校内导师、校外导师及专业实践指导教师按照上述要求做好各项指导、管理和质量控制及安全教育工作。研究生需签署<安全责任书》(附件4)交研究生处备案。学科与研究生处将定期组织对研究生专业实践进行综合考核。 研究生在实践过程中按照《防灾科技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活动-工作日记》(统一印刷后下发)要求,做好周工作总结,并由实践指导教师按照要求签署审批意见,作为研究生实践过程考核和指导教师工作量核定的依据。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参见《防灾科技学院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暂行规定》或及时与学科与研究生处沟通联系。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10-61596072 专业实践相关材料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