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浮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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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层面 学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任组长,负责对全校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研究生招办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指导全校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统一制订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统一制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对全校复试工作进行过程监控,对复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接收有关复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反馈,并根据情况进行督办处理。 (二)院系层面 成立以研究生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各专业成立一个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凡是与复试小组专家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考生参加复试,该名专家必须回避。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 我校普通考生复试成绩最低要求要达到教育部制定的A类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即采用A类考生分数线)。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总分不低于245分(满分为300分联考专业总分不低于147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30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大学生士兵计划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 凡是合格生源(符合教育部最低复试分数线)数多于录取数的专业,我系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一般为1:1.5,最多复试人数=招生人数×复试录取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 考虑到各专业情况不一样,同一招生单位不同招生专业可以有不同的复试比例,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执行相同的最低分数线。 考虑到考生在填报调剂志愿时可以同时填报并接受多所其他高校的复试,所以调剂复试比例可以适当扩大,但最高一般不超过1:3。 (三)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方面的考核 (一)外语口语与听力考核20%(100分),在面试时进行测试评判。 (二)专业知识考查40%(200分),笔试等形式。 (三)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技能考查40%(200分) 在复试过程中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总成绩大于等于300分为复试合格,低于300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录取。 我系第一志愿考生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初复试总成绩=初试成绩×0.6+复试成绩×0.4)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公布,进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自行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调档函和政审表。 六、复试日期 我系复试时间为3月28、29、30日(具体复试安排以收到复试通知为准),复试以邮件方式通知,并以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自行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当即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已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破格复试 18年本系硕士生招生无调剂、破格名额。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进行其它学籍处理。 我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认真进行本人身体状况的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新生入学体检时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 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需填写本人病史。 十、其他问题 参照华东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复试方案》。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学校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学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1-54344605,电子信箱:jwjc@admin.ecnu.e.cn。 院系联系方式:021-54345082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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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网快讯,据延边大学研究生院消息,2014年延边大学养殖考研报录比还未公布。为方便网友及时了解延边大学养殖的报录比信息,故开启了关于延边大学养殖考研报录比的帖子,网友可以进入原帖参与讨论。 同时也可以收藏2014年各院校考研报录比统计,考研网会第一时间及时发布关于延边大学报录比的信息。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