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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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HuaqiaoUniversity)是由“中侨委”于1960年在周恩来总理直接关怀下创办的中央部属高校,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福建省高水平大学、福建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直属国务院侨务办公室领导,校区分别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和厦门市,共有2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8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个二级学科博士点,5个博士后流动站,41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现有化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三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形成了文理渗透、理工结合、工管相济、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在2018年最新自然指数排行榜中,华侨大学位列内地高校第70位,位列全球高校第426位;在2018年泰晤士高等教育正式发布的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位列内地高校第65位。学校在2018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一带一路”国内高校智库影响力排名》中位列第2。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科学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类别及政策(一)我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它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它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它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三)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四)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五)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不能申请住宿,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等不转入我校。三、招生计划及专业2021年我校拟招收非全日制355人,非全日制全部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以及初试考试科目等信息详见《华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查看)。特别提示:招生专业目录中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生数,仅供各位考生参考。录取阶段,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推免生录取人数、生源质量、一志愿统考生上线数量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各学院(或专业)的招生计划做出适当调整。四、学制与学习年限所有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学制都为3年。学习年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学习年限是指学生具有学籍的学习年限。五、招生方式招生方式分为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六、报考条件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招生考试的条件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国家和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2021年9月12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1年9月12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且仅能报考有招收同等学力考生的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具体专业详见非全日制硕士招生专业目录)。④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2.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代码为03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代码为03510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另外,考生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hdyzb@hqu.e.cn。邮件以及附件的名称请以“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姓名+“入伍批准书”(或“退出现役证”)命名。未能按时提供扫描件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4.我校只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暨学习方式选择全日制的,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只能选择非定向就业;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的,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只能选择定向就业。凡是学习方式和报考类别(就业方式)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被视为资格审核不通过。七、报名(一)推免生报名推免生须在国家和我校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注册报名,并网上支付报考费。推免服务系统预计开通时间:9月25日,志愿填报开始时间:9月28日。推免生无需进行现场确认。(二)统考生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1.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华侨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注意:①我校不招收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因此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②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如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学习工作单位、定向就业单位、本人所受奖惩情况、通讯地址、移动电话等,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本人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应届生)或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未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4)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但在2021年9月12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2019年10月30日前将以下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华侨大学研招办邮箱(邮件标题格式:考生姓名+2021年自考生(网络教育生)报考说明,如张三2021年自考生报考说明):A.本人自学考试历史成绩单及准考证(自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或成绩单)及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网络教育考生提供);B.本人关于2021年9月12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详细说明一份;未能按时提交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考生将被视为自愿放弃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5)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历及工作年限等)。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复试及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2.现场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现场确认时间(一般在2019年11月上旬)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注意:华侨大学仅是招生单位,不是报考点,现场确认具体事宜请以网报时选择的报考点相关公告为准。八、资格审查(一)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我校报考要求不符的,不予考试。(二)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有关证明,否则不予考试。(三)被我校录取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必须将个人的以下材料转到我校:1.应届生须将档案转入我校。2.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原工作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需按以下情况提交相应材料(需原件):①若原工作单位为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工资关系转移单,或解除聘用合同的红头文件。②若原工作单位非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辞职证明文件。3.入学前人事档案寄存于人才服务单位的非应届考生,除了须将档案转入我校外,还应提供(以下三种材料提供任意一种即可):A.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未就业证明文件,或档案单纯保管证明文件;B.档案寄存的人才服务单位开具的档案寄存证明和原工作单位开具的近期辞职证明文件;C.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失业证》。九、入学考试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时间: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2.地点:由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统一安排(地点以准考证为准)。3.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会计(代码为1253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体育(代码为045200)、世界史(代码为060300)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各招生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详细阅读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华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全国联考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3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7),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考试科目均为我校自命题科目,相关考试大纲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3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6.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丢失造成损失。(二)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在复试前,学校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我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不予录取。在复试阶段,各学院将在网页上公布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及相关复试要求,届时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1.复试分数线:一般参照国家A类考生复试基本分数线(预计3月中旬公布)执行,原则上以不低于12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2.复试时间和地点:一般在2021年3月下旬至4月上旬,地点华侨大学各学院。3.复试内容和方式:主要包括外语、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的考核。复试采用笔试、面试和实验技能考核等方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口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核。4.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且与初试科目不同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和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0)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加试。5.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需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公布后一周内与学校研招办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进行审查。十、调剂学校将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的实际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各学院网页发布的信息。十一、录取(一)我校将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原则请以华侨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相关通知为准。(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拟录取结果一般可于5月上旬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四)我校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按学习、就业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六)被录取的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校审查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或两年,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七)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入学者,应当按规定事先书面向学生所在培养单位请假。十二、学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的文件精神,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23000元/人/年;工程管理:18000元/人/年;新闻与传播:17000元/人/年;翻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15000元/人/年;能源动力、电子信息:11000元/人/年;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十三、奖助政策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文件精神,我校从2014年9月起建立包括奖学金、助学金、“三助一辅”、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临时困难补助等形式在内的完善的奖助政策体系,适用于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具体项目及标准可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注:奖助学金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各类奖助学金需在学生缴清相关费用后才发放,全日制研究生需将档案和人事关系转入我校并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发放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十四、住宿及费用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五、监督、资格复查和违规处理(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异议,可向我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二)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我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三)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录取资格或学籍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情节恶劣的,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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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关于推进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实施意见》(教学〔2015〕5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规则公平、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客观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三)突出重点,持续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 二、组织领导 (一)学校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2017年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由各院(系)院长或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组成,其职责是审批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复试人员资格审查、体检、英语听力测试、确定拟录取人员等复试录取日常工作。学校成立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学校监督小组),成员包括各院(系)党总支(党委)书记,职责是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监督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纪委。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二)各院(系)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相关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等,负责本院(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的制定、组织、管理及相关特殊情况的处理;成立以院(系)党总支(党委)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各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监督小组名单,分别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校监督小组备案。院(系)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 (三)各院(系)成立专家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为本学科研究生导师或具有丰富教学、科研经验的副高以上职称人员,每组5——7人,另设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不足5人的学科(专业)可与相近学科合并,负责具体实施专业课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等考核要求、流程及整个复试细则,确保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名单报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各院(系)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在面试时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明确复试人员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一志愿报考我校各招生专业(含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各领域)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2.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根据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上线生源情况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低于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规模的120%。符合教育部初试成绩加分项目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 1.复试资格 按照教育部文件及我校已公布的《招生简章》相关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核,严格审查考生学籍、学历等信息。对于个人信息与教育部学籍、学历数据库信息不符合者,报考信息弄虚作假者,复试资格审查材料不全者,以及不符合我校2017年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者一律不准参加复试。 研究生处负责组织对考生复试资格的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本科学习期间成绩证明(作为复试参考);往届考生的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往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籍认证材料: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获12位验证码,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由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能顺利获取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的证明信。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证书,无此证明者不得录取;以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同时审查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及相关学术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处理。 2.加分资格 教育部规定的加分项目由考生提供加分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合格后加分加入复试总分,和其他考生按照总分排序决定录取与否。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复试分为听力测试、专业笔试、综合素质面试三部分,共计5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者不予录取。 1.英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30分钟。英语听力成绩计入总成绩。英语听力不设最低分数线,但缺考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笔试(二级学科):满分100分,复试专业科目见《滨州医学院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笔试工作由各院(系)统一组织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合格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300分,包括英语口语测试(含专业英语,50分)、专业基本理论(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100分)、基本技能测试(150分)三部分内容。综合素质面试工作由相应的专家复试小组负责组织进行。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小组现场评分,由专人现场统计并计入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低于180分者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各学科复试小组认真填写《滨州医学院研究生复试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校研究生处。 复试须全程录音录像,各相关院(系)需负责落实录音录像设备,录音录像保存文件需为数字格式。音像材料要由复试小组长、研究生处招生科负责人、纪检人员签字密封存放于保密室,存放时间不得少于3年。 (四)复试具体安排 本年度复试时间为2017年3月24日——4月30日,分批次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见复试通知。 (五)政审 各位考生需填写《滨州医学院报考硕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进行政审,并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对不予提交政审表的考生不予录取。导师与考生进行双向选择时,导师应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情况。研究生处调取考生档案,全面审查其政治情况。 (六)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结束的第二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见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调剂 (一)基本要求 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可以接受考生调剂申请。调入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应相同或相近,一般应统考科目相同,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一志愿报考我校申请校内调剂的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一志愿报考外校申请调剂到我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的考生初试成绩需高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10分,一志愿报考外校申请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以外专业的考生执行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复试分数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教育部不进行划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结合我校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确保招生质量的前提下,我校自主确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单科≥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按上级要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为专项计划,不得挪作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使用。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调剂到我校须达到我校自主规定的初试成绩要求:单科≥30分,总分≥国家线-60分。 (二)调剂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我校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考生申请调剂我校后,我校择优给考生发送复试邀请,考生须在24小时内接受邀请。如未在24小时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 (一)总成绩核算方式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具体分值见下表: 成绩种类科 目满 分初试成绩政 治100英 语100业务课科目1300复试成绩英语听力测试100专业笔试100综合素质面试英语口语测试50专业基本理论测试100基本技能测试150总成绩 100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考生总成绩按照专业、研究方向进行排名。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总成绩相同时,再比较初试成绩;如初试成绩亦相同时,再比较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成绩;如初试中业务课科目1成绩亦相同,再比较复试成绩中专业笔试成绩。 (三)其他方面要求 凡复试总成绩低于300分、或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180分、或专业笔试成绩低于60分、或英语听力测试缺考的,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预先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专业、研究方向、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排名及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依据剩余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对于同一个专业既有学术学位、又有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首先按照考生的报考志愿进行录取,其次从高分到低分征求考生本人意愿进行录取。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各院(系)领导小组、监督小组对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负责,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监督制度 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复试各环节监督工作。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并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省招生考试院也将对我校复试工作现场进行随机巡视。对考生提出来的举报、投诉等事宜,由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受理并予以答复;考生仍不满意的或院(系)复试工作监督小组无法答复的,可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进行复核。 (三)信息公示制度 学校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开辟“信息查询-复试查询及录取查询”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学校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在学校相关复试信息公示期内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复议。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员及相关责任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二)命题工作要严格按照复试日程执行,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须到我校指定的保密印刷地点印刷,并由2名专人监印,试卷印制过程中的废卷、胶印版须按照秘密文件、资料销毁的要求,及时销毁。试卷应密封批改。 (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八、导师、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制度 (一)研究生导师须是经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2017年上岗导师。其中双导师制是指两位不同一级学科(专业)的导师共同参与指导同一名研究生。 (二)每位研究生导师选择学生(包括作为第一导师和第二导师)不得超过2名(具有在研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相应层次的其他在研国家级课题、或为泰山学者及以上层次人才者作为第一导师可招收2人,其余导师作为第一导师原则上只招收1人)。校外兼职导师招收研究生最多1人(作为第一导师或第二导师),如作为第一导师,须由校内(包括两所直属附院)导师作为第二导师共同担任。 (三)各院(系)应在复试完成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研究生导师和录取考生的双向选择,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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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邓亚东,男,1958年10月出生,教授,武汉理工大学汽车研究所副所长,湖北省电动汽车专业委员会秘书长,湖北省汽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湖北省汽车工业协会个人理事、专家组副组长。▶主要从事主要从事车辆工程专业的教学、科研与技术开发工作;主要讲授汽车理论,电动汽车系统分析与设计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汽车动力学及其控制,汽车及电动车辆系统分析与设计。▶教学情况主要讲授汽车理论,电动汽车系统分析与设计等课程;▶研究课题主持和参与的项目有:国家科技部:863EQ7200HEV混合动力轿车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系统与控制策略研究(副组长),863基于CCM技术的车用燃料电池发动机研制,863燃料电池电堆及关键材料的研制开发,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汽车尾气热点发电回收利用关键技术及其示范轿车合作研究开发(子项负责人),973热电材料和器件的服役行为与系统验证;教育部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驱动系统计算机模拟及设计软件开发;湖北省及武汉市重点项目燃料电池汽车控制,燃料电池开发,武汉市重点项目:电动大客车(负责人),小型电动清扫车开发(负责人),材料复合国家重点实验室项目汽车尾气余热发电实证系统(负责人),东风汽车公司及其它企业委托的汽车及零部件开发项目等共计30余项,项目较集中于电动汽车研究及开发领域,是“楚天1号”、“楚天2号”燃料电池汽车主要完成者。▶获奖及专利获得原机械部、湖北省及武汉市科技进步奖共3项,获得国家专利10余项。[1]邓亚东;邓丽梅;苏楚奇;金德先;彭国祥.一种大客车混合动力系统动力耦合装置[P].CN200720087230.1.武汉理工大学.2008-07-30[2]邓楚南;邓亚东.微型三轮或四轮电动车同轴组合式整体驱动桥[P].CN02229004.4.武汉理工大学.2003-05-07[3]全书海;全睿;黄亮;张清杰;邓亚东;唐新峰;翟鹏程;苏楚奇;胡琴;吴超;张明利.一种汽车发动机尾气余热热电转换台架试验装置及控制方法[P].CN200910272747.1.武汉理工大学.2010-05-05[4]杨胜兵;过学迅;邓亚东;王俊.一种采用不同物理原理冗余设计的电子油门踏板[P].CN200910063751.7.武汉理工大学.2010-02-03[5]邓亚东;全书海;翟鹏程;唐新峰;张清杰;苏楚奇;彭国祥;杨胜兵.基于发动机废热热电发电的弱混合动力系统[P].CN201010100900.5.武汉理工大学.2010-08-04[6]邓亚东;全书海;翟鹏程;唐新峰;张清杰;苏楚奇;彭国祥;杨胜兵.汽车尾气废热温差发电装置[P].CN201020101524.7.武汉理工大学.2010-11-03[7]全书海;全睿;黄亮;张清杰;邓亚东;唐新峰;翟鹏程;苏楚奇;胡漾;熊竟涛;杨柳春;王月.一种汽车发动机尾气余热热电转换台架试验装置[P].CN200920229780.1.武汉理工大学.2010-11-24[8]全睿;唐新峰;全书海;黄亮;张清杰;邓亚东;苏楚奇;翟鹏程;王月.一种汽车尾气余热热电转换车载电源系统及控制方法[P].CN201110225603.8.武汉理工大学.2011-12-14[9]唐新峰;全睿;全书海;张清杰;邓亚东;苏楚奇;翟鹏程;黄亮;郑韩麟.一种单模块独立水冷式汽车尾气热电转换装置及方法[P].CN201110415821.8.武汉理工大学.2012-04-25[10]唐新峰;全睿;全书海;黄亮;张清杰;邓亚东;苏楚奇;翟鹏程;王月.一种汽车尾气余热热电转换车载电源系统[P].CN201120285591.3.武汉理工大学.2012-07-04[11]汽车尾气废热温差发电装置,邓亚东;全书海;翟鹏程;唐新峰;张清杰;苏楚奇;彭国祥;杨胜兵,公开号:CN201623673U公开日:2010.11.03[12]一种利用汽车尾气余热发电转换装置,邓亚东;王计广;叶冰清;唐新峰;白洁;彭杨;陈珊;佟乃强;詹卫炜,公开号:CN202524340U公开日:2012.11.07[13]三元催化热电转换器,邓亚东;刘珣;谢蛟龙;佟乃强;陈珊;杨小庆;镇新,公开号:CN202718733U公开日:2013.02.06▶联系方式邮箱:dengyadong@sina.com电话:027-87859306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