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契
211工程”是中国政府面向21世纪,重点建设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的建设工程。 一、“211工程”建设的目的 实施“211工程”,是中国政府推进高等教育发展,促进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一项重要措施。这一工程的实施旨在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培养高层次人才,对提高国家高等教育水平,加快国家经济建设,促进科学技术和文化发展,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实现高层次人才培养基本立足于国内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二、总体建设目标及任务 面向21世纪,在“九五”期间,重点建设一批高等学校和重点学科,并在此基础上经过若干年的努力,使100所左右的高等学校以及一批重点学科在教育质量、科学研究、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等方面有较大提高,在高等教育改革特别是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明显进展,成为立足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解决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基地。其中,一部分重点高等学校和一部分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同类学校和学科的先进水平,大部分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上取得较大成绩,适应地区和行业发展,总体处于国内先进水平、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 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211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学校整体条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三大部分。 1、学校整体条件建设:造就一大批学术造诣较深、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特别应加速青年学术带头人的培养,保持一支政治业务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人员精干、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和管理干部队伍;深入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确保教育质量有较大地提高;加强教学、科研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为培养及吸引优秀人才创造必需的生活、工作条件;提高办学规模效益;加强科学研究工作,努力实现科研成果产业化,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步伐;推进办学体制改革,深化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增强高等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我国高等教育在国际上的影响。 2、重点学科建设:主要是增强科技前沿领域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能力。在部分有条件的学校中选择一些对国家的经济建设、科技进步、社会发展和国防建设等领域产生重大影响,能够解决本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并有望取得突破性成果的重点研究基地,加强培养人才的实验条件,拓宽学科面,形成一批学科基础相关、内在联系紧密、资源共享、具有特色和优势的学科群、学科基地,以持续培养本领域高水平的骨干人才。要努力形成覆盖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主要行业和领域、带动学科和科技发展、分工合理、相互配套的重点学科体系。 3、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图书文献保障系统、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系统等建设内容。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将连接全国主要高等学校,并与国际网络联网,为我国教育、科技和社会各界提供信息服务。图书文献保障系统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为依托,设立全国综合文献中心和一批学科文献中心,与国内外文献系统广泛联网,建立文献信息子网。根据地区优势,在全国高等学校比较集中的中心城市,结合高等学校重点学科的建设,设立现代化仪器设备共享服务中心,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规划任务: 1、首先重点建设2所高等学校,使其在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的整体水平上,接近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并在国际上确立较高的声誉和地位。 2、着重提高和改善25所左右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密切相关、重点学科比较集中、承担较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任务的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使其在人才培养质量上有显著提高,一些重点学科接近或达到国际水平,并在高等学校中起到骨干和示范作用。要注重支持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密切相关院校和重点学科点的建设,加大国家急需的高级专门人才和应用技术人才的培养力度,以体现“211工程”建设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 3、加强300个左右与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国防建设密切相关的重点学科点,增强持续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相关领域高水平人才的能力。 4、完成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框架建设。 “211工程”的具体建设方式: 原则上将主要建设内容统筹考虑在拟确定的重点建设大学和要提高、改善的大学中进行,以体现资金的有效使用和发挥高等学校的综合效益。少数重点学科及其他建设项目可安排在另外一部分高等学校中进行。 三、工程建设资金 “211工程”所需建设资金,采取国家、部门、地方和高等学校共同筹集的方式解决。按现行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建设资金主要由学校所属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筹措安排,中央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工程建设起推动、指导和调控作用。 部门和地方政府的专项资金,要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学科、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适当安排有关高等学校上水平所必须的基础设施建设。中央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国家重点学科和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补助少数高等学校整体水平提高所需基础设施的建设。 四、建设程序与组织管理 “211工程”作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第九个五年计划,从1995年起实施。 1、国务院成立了“211工程”部际协调小组,协调决定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协调小组由国务院、国家计委、国家教委和财政部的主管领导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211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管理和检查评估工作。办公室由国家教委、国家计委和财政部的有关同志组成,地点设在国家教委。 2、“211工程”按国家基建程序进行审批和管理。中央行业主管部门和省(区、市)人民政府,商国家教委对申请进入“211工程”的备选院校和学科点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有关主管部门需向国家教委报送预备立项备案材料。根据“211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和国家财力可能,由国家教委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向国家计委报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国家计委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目标和标准,部门、地方和院校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以及中央专项资金的安排,进行综合平衡和审核,条件成熟一所,批准一所。经审定批准进入“211工程”的项目,由国家计委商财政部和国家教委在年度计划中滚动安排中央补助投资并付诸实施。对符合“211工程”建设要求、与国民经济发展重点密切相关、自筹资金落实不需要中央专项支持的高等学校,也可列入重点建设计划并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3、“211工程”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管理。各项目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进展要求,具体负责本部门和本地区“211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所属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确保按期保质完成。 五、“211工程”建设进展情况 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直接关心指导下,在国家计委、教育部和财政部的协调领导下,“211工程”建设进展平稳顺利。 “九五”期间,在“211工程”学校中共安排了602个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其中人文社会62个,占10%;经济政法57个,占10%;基础科学89个,占15%;环境资源42个,占7%;基础产业和高新技术255个,占42%;医药卫生66个,占11%;农业31个,占5%。 “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资金总量约为183亿元。其中,用于重点学科建设资金63.88亿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资金35亿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0.06亿元,配套设施建设资金73.32亿元。 “211工程”建设实施以来,推动了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推动了部门与地方的共建和多种形式的联合办学,充分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同时也带动了学校办学思想的变化。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全国高等教育数字化信息平台初步建立,公共教学设施建设初见成效。“211工程”学校确立了以重点学科建设为核心的指导思想和学科建设在学校发展中的核心地位,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进一步提高,科研装备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明显增强了其开展科学前沿领域研究和解决经济建设重大问题的能力,师资队伍建设得到重视,为稳定和吸引人才创造了一定的工作条件。“九五”期间,“211工程”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产生了一批标志性的成果。 “211工程”“九五”期间建设已经基本结束,“十五”期间建设即将开始。 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 一、排行要素 1、国家重视程度(各个时期的重点大学、国家投资力度)、实验室装备、对国家的贡献 2、学术水平(论文)、学科精品度 3、师资力量(博士的比例、来自名牌大学的比例、敬业精神及精神面貌、工作业绩及在全国同类学科同行中的地位) 、博导规模及效率 4、新生入学成绩、教学质量 5、学校的文化、理念、学风、校风 6、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的状况进行加权分析---历史(权重10%)、现状(80%)和未来发展(10%)综合权衡。 二、中国的大学权威排名: 清华、北大、中科大、人大、南京大学、复旦、上交大、哈工大、浙大、西交大、*北航、*北理工、北师大、南开、同济、天大、西工大、华科、东南、大工、武大、中大、北邮、兰大、川大、吉大、山大。 (*注:北理与北航非常接近, 文字方式的排名无法并列,北航在社会上名声稍大,再加上70-90年代被贬为部属院校的二十多年北航受影响较小,就把北航放在前面吧!) 浅谈北理与北航的名气: 北理VS北航这是一个非常敏感的问题,俗话说:同行是冤家. 1、50年代--"文革"前,不相上下。北航名字响亮,北理国防尖端、延安来的学校也颇具魅力。1965年北理的招生宣传力度突然加大、一反常态、形象由神神兮兮、羞羞答答、扎根串联,变为理直气壮、大张旗鼓、牛气十足。招生简章也由一张寥寥数行文字的类草纸一下子变成了纸张特别精致、篇幅极大、内容颇具震撼力(北理直属国防部、国防科委领导)的精品。据说这一巨大变化是因为当时主持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不是长期从事地下工作的魏院长而是多年带兵打仗的时*。这一下子,较大地提高了北理的影响。1965年在北京考区,北理的录取线仅低于清华、科大。据说(负责招生的老师唐**)在陕西北理也是第三名。然而好景不长,1966年6月份“文革”就开始了。 2、“文革”中,北航红旗名扬天下。 3、1972年--直至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虽然同被流放为部属院校,但北航是航空部,北理是兵器部,航空(尽管有许多大三线厂)的牌子依然闪亮,兵器的牌子却同山沟、三线、陈旧的字眼连到了一起。据说直到现在,一些四川(因四川的三线厂太多)考生的家长一提到北理就吓的脸变色,心跳加速(*纯属神经病,现在的北理早已大大超越了兵器部的范围,尤其是市场经济的今天,你的孩子只要有本事、留北京、去上海、深圳易如反掌,甚至去美国也是不难办到的)。北理尖端、神秘的光环彻底失去了。在与北航的角逐中北理一直处于下风。幸亏北理还有国家“七五”“八五”14所重点建设大学的这块牌子,再加上地处北京,因此还不至于太狼狈。还幸亏80年代(从1983年后)冒出了个北工大,因毕业生出路好、可留北京;90年代冒出(1998年前)个北邮因专业好,在北京压着北航,使北理与北航差距没怎么拉开。尽管如此,北航的名气一直在北理之上。 4、1996年后:1996年恢复国防科工委院校,北理专业发展出现转机,经费支持也有了可靠保障,名声也好听了,北理的处境好多了。1995年第一批15所进入211工程,由中央财政厅直接拨款;2000年第十所进入985工程,成为国家重点中的重点。然而北理的名声一直在北航之下,1998年北航取代了北邮的位置。 原因有三:(1)北航改名为航空航天大学,航天是高科技、从2000年起,科技人员待遇特别高,而且航天在北京的研究院特别多。北航又擅长宣传、造舆论,因此知名度越来越高。 (2)北理在70年代--1996年的二十年中名声大损、锐气大伤、学科发展受到相当的影响,尽管实力仍然十分强劲,但北理的传统,不擅长舆论,“文革”前的导弹领头羊,北理校友群为中国航天作出重大贡献,至今连个航天学院都没有,真令人费解、莫名其妙!金牌子你不挂,究竟为何?难道你就没有意识到你的“文化”、“理念”有点落伍了么?既然这样就怪不得你的名气总在北航之下。 (3)形形色色排行榜的不良影响。1-3个人操作的形形色色的排行榜,他们中年轻者起哄、炒作、恶作剧。年长者(50几岁)为了暴利和其他更深远的目的和企图进行投机,兴风作浪、招摇撞骗、呼风唤雨、点石成金、舆论铺天盖地、大有重新造化世界、重新安排山河、当教育界太上皇的架势。这决非骇人听闻,因为他(武)的作法和他的排行榜的舆论力度早已大大超出排行榜应有的“度”,已成为世人关注的教育腐败的一个产物,成为教育界的一匹害群之马,大大损害了教育界的形象,成为教育界的一大公害。武术连的逆社会的心理障碍和极大的野心,促使他对北理痛下杀手,对北理排名过低,也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北理的声誉。武术连的名言“一切从数据出发”。武术连这只过街老鼠,由于他的贪心、野心、投机、低能、弱智、不学无术,他也只能炮制出一个对大学排行的“大肚子评价体系”,这个大肚子体系本身就是反科学的,在众目睽睽下早已现出“白骨精”的原形,因此武术连的所谓数据,也只不过是贴到白骨精身上的一堆丑肉、烂肉,没有丝毫价值。乌鸦的翅膀挡不住太阳的光辉,北理正在乘第十所进入985工程(2+8)的强劲东风,发生日新月异的变化,正在为创建世界知名、国内一流高等学府而努力拼搏、重振昔日京工的辉煌指日可待。 2 中国大学最新权威排名介绍 北航与北理不该是冤家,而应是战友,是平等竞争的争创世界知名大学的国家代表队中的队友。 自1952年至2000年,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教育部一共公布了七次"重点大学"或"重点建设首批"名单,取其交集,集中于下述十所(即"2+8"十所) 名校,他们无愧堪称为"重点中的重点"。 "2"-世界一流;"8"-世界知名,按如下顺序: 北方:清华、北大、北理工、哈工大、西交 南方:南大、复旦、上交、浙大、中科大 再加上北航、天大、南开、人大、北师大这五所,共计十五所大学组成当今中国高校的国家队。 中国的重点大学 一、六所重点大学: 1954年12月,教育部在《关于重点高等学校和专家工作范围的决议》中,指定以下6所学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 二、十六所重点大学: 1959年3月22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高等学校中指定一批重点学校的决定》,指定以下16所高校为全国重点大学: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工业学院(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学院(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学院(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第一医学院、西安交通大学。 三、 1959年8月28日又增加4所重点大学: 协和医科大学、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第四军医大学、军事通讯工程学院。 四.六十四所重点大学(16+4+44): 1960年10月22日,中央决定在原来20所(16+4)重点大学的基础上,再增加44所重点大学: 1、文理(苏式综合大学): 吉林大学、南开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四川大学、山东大学、山东海洋学院(理科)、兰州大学、 2、工科: 大连工学院、东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华南工学院、华中工学院、重庆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合肥工业大学、 3、专门性大学:北京石油学院、北京地质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钢铁学院、北京矿业学院、北京铁道学院、北京化工学院、唐山铁道学院、吉林工业大学、大连海运学院、华东水利学院、华东化工学院、华东纺织工学院、同济大学、武汉水电学院、中南矿冶学院、成都电讯工程学院、北京农机化学院、北京林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北京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对外贸易学院、中央音乐学院、北京体育学院 五、 1963年9月12日,教育部通知增加3所重点大学: 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外国语学院 六、 1963年10月24日,教育部通知增加1所重点大学: 南京农学院 *至此,全国重点高校共68所。 七、1978年全国88所重点大学: 1978年国务院确定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88所院校为全国性重点大学,因太多,在此不予列举。 八、“七五”、“八五”期间国家重点建设的高校(15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北京医科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九、首批正式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1984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22所高校首批试办研究生院: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南开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医科大学。 十.1986年第二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10所: 1986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10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 中山大学、东南大学、东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厦门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中国地质大学、西北工业大学、同济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 因北京医科大学和上海医科大学分别合并到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目前实际只有31所研究生院(1+22+10-2=31)。 十一、2000年第三批试办研究生院的高校22所: 2000年6月教育部又批准了北方交通大学等22所高校试办研究生院:北方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林业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山东大学、石油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 2002年5月,教育部批准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海河大学2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后来又批准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试办研究生院。 至此全国总共有56所(31+22+2+1=56)研究生院。 十二、2004年教育部指定全国34所考研自行确定复试录取线的高校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天津大学 南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复旦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吉林大学 同济大学 南京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东北大学 东南大学 浙江大学 华南理工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 厦门大学 湖南大学 武汉大学 兰州大学 电子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中南大学 重庆大学 山东大学 四川大学 十三、首批拥有教授任职资格审批权的高校(32所)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北京医科大学、北京农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厦门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四、31所副部长级大学(14+7+11-1=31) (一) 1992年中央指定:14所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管理的高校: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农业大学 、北京医科大学、中国科技大学、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西北工业大学14所高校的党委书记、校长职务由中央直接任命,书记和校长享受副部级待遇。 (二)、2000年增加7所: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南开大学 天津大学 武汉大学 四川大学 中山大学 (三)、2003年12月再新增11所 :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南大学、厦门大学、中南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重庆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四)、迄今为止,全国副部级高校总共31所,(*注:北京医科大学已并入北京大学,因此14+7+11-1=31) 十五、1995年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15所 1995年12月,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大学共15所: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国科技大学、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西北工业大学。 十六、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入选“211工程”的95所大学名单 继1995年,第一批入选“211工程”的15所大学之后, 1996年中国人民大学等院校及1997年北京科技大学等院校和随后1998年等等一批又一批的大学进入“211工程”,使入选“211”工程大学总共达到95所。2003年教育部公布的这95所大学的名单如下: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中央音乐学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医科大学、河北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延边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东南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石油大学、郑州大学、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大学、四川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四川农业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云南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长安大学、兰州大学、新疆大学、第二军医大学、第四军医大学、国防科学技术大学 十七、进入“985工程”大学 第一部分: 已进入“985工程”大学所签署的重点建设协议对各高校的定位及资助经费总量 1998年12月24日,教育部制订的《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将“若干所”正式列入其中,明确指出“创建若干所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一流大学和一批一流学科”。 依据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及部委所签订的合同,根据合同书对各学校的定位及资金资助情况(三年内拨款经费总量),按照共建合同签约时间,分列如下: 1. 目标定位:“世界一流大学” 北京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清华大学 18亿 (教育部拨款) 2. 目标定位:“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 浙江大学 14亿 (7亿+7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11月8日 南京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7月26日 复旦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上海交通大学 12亿 (6亿+6亿)(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1999年7月27日 中国科技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中科院拨款+省拨款)1999年7月25 日 西安交通大学 9亿 (6亿+3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1999年9月11日 哈尔滨工业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省拨款)1999年11月14日 北京理工大学 10亿 (3亿+3亿+4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0月 9月23日 北京师范大学 12亿 (6亿+6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2002月8月24日 *以上的大学即所谓的“2”+“9”工程,是国家投资建设大学的重中之重。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知名的世界一流大学”(虽已签约、但经费未公布) 3. 目标定位:“国内外知名的高水平大学” 依据中央资助经费经费情况分列如下: 1) 中央资助经费为3亿以上(不含3亿)的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市拨款)2001 年9月23日 西北工业大学 9亿 (3亿+3亿+3亿)(教育部拨款+国防科工委拨款+陕西省、西安市 以土地等形式) 2002年1月22日 南开大学、天津大学 两校共14亿 (教育部拨款+市拨款) 2000年12月25日 武汉大学 8亿 (4亿+4亿)(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13日 四川大学 7.2亿 (4亿+3.2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9月29日 吉林大学 7亿 (4亿+3亿) (教育部拨款+省拨款) 2001年2月2参考资料:http://www.cectcc.cn/xljy.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