茉莉花
文学系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00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招收攻3330356235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2]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09〕16号)《北京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京考研招〔2012〕3号)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12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文件精神,就文学系 2012年博士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一、资格审查复试前,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为严格资格审查工作,由熟悉招生政策的系秘书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严格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位、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应届生证明信。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前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供的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论文(附评议书)、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等材料进行认真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二、研究生院对考生的初试成绩分数要求(一)英语不低于58分;小语种不低于60分。(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政治理论”不低于60分。(三)专业课不低于60分。(四)文学系可以根据本系具体情况,上调分数线。三、复试组织管理复试时间为5月7日至5月8日。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不少于三人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2012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负责制订本系的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并进行现场巡视,重大问题实行集体决策。在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成立包括指导教师在内的不少于三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学术水平考查。系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系复试结果负责。四、复试要求切实强化并发挥复试在博士生选拔过程中的作用,改进和完善复试的内容和方法,对考生学术造诣、学术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查,使有突出学术专长和培养潜质的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要进一步发挥和强调文学系、导师在博士生招生选拔中的作用和学术责任,准确把握考核内容,正确使用评价方法和手段,努力提高选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文学系对招收博士生的导师和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要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使招生导师明确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确定招生考试内容、对考生进行学术评价、确定录取资格等环节充分尊重导师的意见的同时,还要加强对学术权力的行政监督和制度约束,有效预防和严厉惩处命题、阅卷、复试和录取等工作中学术权力滥用和学术腐败等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和规范。未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博士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不得招生。五、复试方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一)学术水平考察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复试采取面试的方式。每位复试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复试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成绩各占复试成绩的10%。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采取百分制,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思想政治道德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文学系要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三)体检体检在文学系指定的医院进行。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之和。文学系按照本系的招生名额、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综合其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思想政治品德、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做出综合判断,提交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复试结果通知考生本人。需进一步考察时,可再次安排复试。六、线下生的复试和录取严格把好录取质量关。在合格生源充足的情况下,一般不再复试录取线下生源。(一)对初试成绩略低于研究生院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方允许其破格参加一志愿专业的复试。(二)拟复试的线下生,只限于单科分数一项未达到“研究生院初试成绩分数要求”,原则上不能同时降两门或两门以上单科分数。七、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5月7日8:30 体检(地点:普仁医院) 5月7日11:00 英语面试(地点:文学研究所) 5月8日9:30 专业面试及日语面试(地点:文学研究所)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文学系复试须在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并须由文学研究所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研究生院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阶段将对文学系复试录取工作进行抽查巡视。录取工作结束后,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将成立检查组,对博士生录取工作进行检查,抽查考生的报考资料、试卷以及复试考核的记录、材料,以监督招生录取工作。文学系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对于考生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解决并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九、复试信息公开文学系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时间在文学研究所网站公示复试工作方案、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等信息,最大程度地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公布时间:复试工作方案、复试名单于复试前公布;复试结果于复试结束后公布;拟录取名单于2012年5月15日前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十、监督电话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5195467。十一、学费(一)录取考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 10000 元/年)。(二)凡申请破格录取的考生除交纳学费外,另需一次性交纳赞助费10000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文学系201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