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用
2010年钢铁行业将进入兼并重组的关键时期,深化优势重组将成为中国钢铁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优势重组将直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提高产能和区域集中度,有利于国家对钢铁行业发展及时把控和调整,加强对铁矿石谈判的话语权,最终提高整个中国钢铁行业的国际竞争力;对于重组企业的个体而言,劣势企业将从优势企业处获得资金、管理、技术等层面更多的支持,有利于公司竞争力的提高,优势企业可以通过重组获得更大的企业规模,实现产能的快速扩张、合理的产业布局和更高的安全边际,同时有利于在重组的过程中淘汰落后产能。 钢铁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产业,在我国钢铁产能和产量高速增长的同时,钢铁行业集中度低的情况却一直难有改观,产能高而不精,相当比重的落后产能亟待淘汰。在中国庞大的钢铁产能中,很多中小型钢铁企业产品结构不合理、档次低,国际上许多淘汰的工艺和装备在这些企业中大量存在,这就必然导致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效率。此外,普通建筑钢材生产能力过剩,利润空间较小。2009年,受基建项目拉动,钢材产量主要集中在一些低端的建筑用钢。若按国内钢铁产量5.7亿t计算,这些中小型钢铁企业仍为市场提供了至少2亿t的产量。而且,一些中小钢企的产量仍呈上升态势,未来如何彻底将落后产能淘汰掉仍将是一场攻坚战,这必然涉及到钢铁企业的深化兼并重组整合。中国钢铁产业集中度不高还体现在钢企多而不强。和国际主要产钢国家比较,中国钢铁产业集中度明显偏低,钢铁生产分散,大型钢铁企业产量占全国钢铁比重太小,生产的分散加剧了钢铁企业之间的无序竞争;同时,由于缺少超大型的强势钢企与全球钢铁行业现阶段不断深化兼并重组,并不断出现超级钢铁企业的趋势相比,我国钢铁企业的进展显然慢了很多,不利于产业结构的合理布局,不利于提升我国钢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从而进一步导致在全球资源采购和产品销售中缺乏话语权。国内钢铁需求快速增长的同时,国内铁矿石资源瓶颈矛盾仍难以解决,中国钢铁行业对进口矿的依赖依旧很强。因此加强中国钢企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打造钢铁“强企”,增强铁矿石为代表的资源议价能力迫在眉睫。 在十大产业振兴规划中,钢铁行业名列其中,在六大产能过剩的重点调控行业中,钢铁业更位居其首。由此可见国家对钢铁行业的关注和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其核心即如何推进钢铁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兼并重组。关于中国钢铁工业未来的发展之路,主要有《钢铁产业发展政策》、《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促进中部地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方案》、有望近期出台的《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以上四个国家层面的指导性产业政策,以及河北、山东等产钢大省相继出台的区域规划政策。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优势重组所体现的不是在兼并重组中简单的做个加法,第一视点要以“优势”为先,突出优势企业在重组过程中的主导作用,改变传统的“拉郎配”式的企业组合,需要找出并购双方的时间、区域、人员、技术等指标的差异优劣,明确组合后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并购战略的选择、目标企业的确定、企业并购后对目标企业的整合都会对企业并购的成败产生较大影响。如,尽管一些公司对外宣布了合并,但实际上具体的生产和运转过程还是各自为战,并没有产生任何协同性和高效率。究其根源,因为在中国钢铁行业重组过程中,特别是牵扯到复杂的地方或关联方利益尤其难解决,使得许多行政指令式的兼并重组事先就流于形式,简单做了个加法,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结构。而优势企业主动发起的,有政府扶持的,从企业长远战略角度进行的重组更值得期待。优势钢企在国家和地方的政策支持下,结合资源配置、市场互补等综合因素,明确共同的方向,形成统一经营的企业组织,最终体现出并购重组后的优势结果。钢铁行业内的优势重组,能够让企业间的资产和相应的生产能力得到补充和调整,使优势企业积聚的管理和技术优势向整合后的企业辐射,使单位生产成本下降;同时单位经营成本也因调整后,原本分散的市场营销网络、管理人员可以再次优化组合而下降,通过集团内产品生产的合理分工,提高下属子公司的专业化生产水平,扩大专业化产品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对于钢铁企业而言,还可以提高铁矿石等原材料采购的集中度,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最终达到降低钢铁生产成本的目的。2009年6月,温总理在考察钢铁企业时强调,结构调整必须把技术改造、压缩落后产能和兼并重组这三者结合起来,修订中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也将对行业集中度提出更高要求。钢铁行业深化优势重组将成为2010~2015年整个行业发展的主要趋势。钢铁行业是典型的规模经济产业,行业的发展本身就是趋向大型化的过程。由于我国对钢铁企业的扶持政策是以规模为目标,这也使很多钢铁业的并购是单纯以追求规模和产能扩张为目的。规模经济和高集中度是行业重要特点。山东钢铁重组日照钢铁,宝钢吞并宁波钢铁,首钢布局长治钢铁和通钢,我国钢铁企业联合重组的步伐自2009年以来开始明显加快。特别是随着每个省钢铁振兴规划的出台,兼并重组也似乎成为了每个钢铁企业的必修课,甚至一些钢铁企业在年度工作计划中把收购重组多少家钢铁企业作为了是否完成年度任务的硬指标。由于我国钢铁工业已有集群庞大,钢材需求也呈多层次多区域分布,因此钢铁工业的分布仍将呈现明显的区域化,但区域内的集中度会进一步提升,未来有望形成几大龙头企业为代表的区域性钢铁集群。而还没有被并购的企业,也都希望不断扩大产能规模,以避免被并购或者淘汰,因为钢铁产业政策中明确指出,要形成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大型钢铁企业,而这些企业才能得到更多来自国家的扶持政策。 2009年9月18日,宣告成立董事会。2009年5月12日,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的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变更注册完成。2009年3月19日,国资委批复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进行董事会试点。2007年1月18日,联合重组后的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注册。2006年12月26日,国资委正式批复:“钢铁研究总院更名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并入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成为其全资子企业。”2006年7月,“钢铁研究总院”被科技部、国资委和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授予首批103家创新型企业试点企业。2004年10月,“钢铁研究总院”被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批准登记为高新技术企业。1999年7月,“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和“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由科研事业单位转制为中央直属大型科技企业,2000年3月和5月分别在国家工商局注册为企业法人,定名为“钢铁研究总院”和“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隶属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988年9月,“冶金自动化研究所”更名“冶金工业部自动化研究院”。1979年1月,“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院”定名为“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总院”。1973年10月,冶金工业部决定由建筑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部分单位和北京冶金仪表厂合并组建“冶金自动化研究所”。1958年1月,“钢铁工业综合研究所”更名为“冶金工业部钢铁研究院”。1955年1月,“钢铁工业试验所”更名为“钢铁工业综合研究所”。1952年11月,钢铁研究总院创建 ,初期为“重工业部钢铁工业试验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