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与物忘
中国第一届真正意义上的考研是从1951年开始。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全国掀起了经济建设的高潮,国家非常重视各类人才的培养。高考和研究生教育制度相继建立起来。1951年我国颁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规定“大学和专门学院设立研究生部,修业年限为三年以上,招收大学和专门学院毕业生和同等学历者,与中国科学院及其他研究机构配合,培养高等学校的师资和科学研究人才”。这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国家文件,目的是为大学培养教师,为科研机构培养高级科研人才。1953年,国家高等教育部发布了《高等学校培养研究生暂行办法(草案)》,采取苏联的“导师制”。这两个重要文件的颁布,有力地推动了新中国研究生教育的发展。1966年~1976年,中国爆发了“文化大革命”,全国性的“内乱”,严重破坏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正常秩序,教育事业也深受其害。1966年6月,高等教育部发出通知,宣布1966年、1967年的研究生招生“暂停”。从1966年7月到1976年底,国家高教部、教育部已被解散,处于瘫痪状况,大多数研究生导师被戴上“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的帽子而遭到批判,研究生学位制度被视为“滋生修正主义的温床”受到抨击,研究生招生被中断12年之久。1977年,国务院批准教育部《关于做好1977年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明确提出了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应具有系统而坚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实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1978年1月,教育部发布《关于高等学校1978年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意见》,决定将1977年、1978年两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合并,1978年正式恢复招收研究生。从此考研一直延续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