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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山大学在职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详情如下:中山大学2018年拟招收3363393137硕士研究生6000名左右(含推荐免试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录取阶段将视教育部正式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和学校发展需要等情况对招生计划做适当调整。一、报考条件5.医学临床学科的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专业的毕业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中山大学不接受学生在中山大学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7.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二)全国统考(联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1.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符合(一)中第1、2、3、6、7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截至2018年9月1日,下同);或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3.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符合(一)中第1、2、3、4、6、7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方可报考)。4.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及以上学制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5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