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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就读教育部公布有免推研究生资格的大学。以2016天津大学为例:天津大学201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欢迎全国各大院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接攻博生),上述两类统称推免生。为使我校2016年接收招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宜做如下规定制定本章程: 一、申请基本条件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3.申请人必须是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免生。此外,我校录取的学术型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表现优秀者,可申请硕博连读。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1.凡录取为非定向的所有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导师资助2400元;并有机会获得12000元学业奖学金、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被录取的直博生入学后在每年18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至少获得导师资助6000元;此外,还有机会获得18000元学业奖学金、30000元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等。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cn/tm)开通期间(2015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复试可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学院可根据申请学生情况及时遴选,发送复试通知,分批次组织复试,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定,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2015年10月24日之前完成。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15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16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