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
该中心在学术研究、交流与人才培养方面取得了以下主要成绩:1、中心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起步早,基础扎实。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早在1986年即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并率先编写了以“知识产权法”命名的法学教材。迄今为止,中心研究人员主编有“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司法部法学主干课程统编教材”、“‘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全国自学考试教材”、“‘十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21世纪法学研究生参考书系列”等知识产权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材、辅导书10余部。2004年5月成立知识产权学院,2005年,中心承担的知识产权法学课程被批准为国家精品课程,2006年单独招收知识产权法学硕士和知识产权法学博士。此外,中心已经被批准为五个单独招收知识产权硕士的机构之一,并将于2007年招生。2、中心科研成果长久以来呈现数量多、质量高的特点。自80年代以来,中心承担了“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技部软科学基金项目”、“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作者专项资金资助项目”以及“司法部重点科研项目”等国家级、省部级知识产权课题以及政府、企业委托研究项目40多项,出版了《著作权合理使用制度研究》、《无形财产权制度研究》、《中国知识产权法典化研究》、《知识产权协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基础理论和前沿问题》、《西方诸国著作权制度研究》、《中国区域著作权制度比较研究》、《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等学术著作40多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共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中心许多研究成果都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曾获得全国首届优秀博士论文奖、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政府奖)、武汉市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励40余项。3、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一贯注重理论研究与政策实践相结合,注重理论研究成果向实践层面的转化,积极参与知识产权重大决策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中心的许多科研成果都具有很强的社会实用性,对各级政府、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政策和知识产权战略具有相当的参考作用。中心参与了我国“民法典”、“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以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起草或咨询论证工作,向有关部委及地方政府提交了多份建议报告,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仅自2004年以来,中心就为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国务院法制办、湖北省保护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咨询报告12份,上述部门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采纳了中心提出的咨询建议。现在,中心正积极参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工作,承揽了2个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研究项目。中心专职研究员吴汉东教授、曹新明教授、朱雪忠教授经过审定,入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专家库。中心还接受委托正在编写《知识产权领导干部读本》,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材。2006年5月27日,中心专职研究员、主任吴汉东教授作为主讲人之一,应邀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31次集体学习上讲解“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制度建设”,胡锦涛总书记当场指示要按照授课的分析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培养。中心向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办公室提交的咨询报告,也均有部分建议被采纳。此次授课内容还得到国内外各大媒体的关注。“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均作了报道,《法制日报》还连续三期推出访谈。日本《读卖新闻》也对此给予高度评价,并有意推出专访。4、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学术交流活动是中心长期以来坚持的既定方针。同时,中心秉承着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与国外(境外)有关机构和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在国内外产生深远影响。自2004年以来,中心每年至少推出一期知识产权论坛,目前已经举办四次,分别是:(1)2004年5月24至25日,“网络时代的著作权保护”国际研讨会;(2)2005年4月22日至23日,“中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3)2005年6月18日至19日,“后TRIPS时代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变革与发展”(4)2006年5月13日至14日,“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四次会议皆有来自美国、英国、日本、韩国、我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学者、实务届专家参加,编撰两本研讨会论文集,成为国内外学者切磋学问、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中心与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同时还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韩国等的10余所学术机构、大学及实体保持着密切联系,并广泛开展了学术交流、互派访问学者。同时,中心积极与国际顶级学者的对话。例如,德国马普研究所主任Straus教授,是国际知识产权学术界公认的权威和顶级学者,他就曾经于2005年访问中心并开设讲座,被聘为中心兼职研究员,并欣然同意担任中心创办的学术刊物《知识产权年刊》的顾问,还在德国以英文为中心刊物撰稿。中心在迎进来的同时,还积极地走出去,参加国际重大学术会议。中心专职研究员多次出访德国、法国、英国、美国、日本、前南斯拉夫、乌克兰等国家和港澳台,参加国际学术会议30余次,发表主题演讲10多次。中心主任在2005年9月出席世界法律大会并发表演讲。中心在国外也有较大影响。中心在等东亚国家影响较大,日本文部省知识产权重点研究机构北海道大学曾多次邀请中心研究员参加日本知识产权研究课题。现在,随着中心与欧美国家交流的增多,中心在日本、韩国、德国、美国、英国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德国马普协会主动与中心合作,开展了中德知识产权的比较研究;英国的Wales Aberystwyth大学于2005年与中心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美国伊里诺易理工学院也在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方面与中心达成合作共识。5、中心研究人员长期致力于民商法和知识产权法教学。在本科生教育中,中心积极开发新课程、开设专题讲座。截止2006年,本科生必修或者可以选修的知识产权课程包括:知识产权法学、知识产权国际保护和知识产权实务等。同时,中心专职研究员还定期为本科生、研究生举办专题讲座,创办“知识产权三人行”特色讲座并已经举办2次。此外,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来校举办讲座50余次。在知识产权研究生人才培养方面,依托民商法学硕士点和博士点,已招收16届硕士研究生和5届博士研究生,2006年,又设立了独立的知识产权硕士点,2007年独立的知识产权博士点也将开始招生。培养过程中,中心积极吸纳中青年教师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加重大项目研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例如,由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及博士生、硕士生合著的《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一书,就被评为2002年度武汉市科技进步奖。如今,中心已培养了为数众多的优秀法学硕士和博士,这些毕业生已成为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业务骨干或领导骨干。此外,中心还接受境外留学生驻所学习、研究。目前中心接受日本北海道大学留学生3人,台湾地区留学生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