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子之业
应该不需要,但有其他限制三、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有2篇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所报考学科文章;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6)在校研究生(须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报考条件 1.法律硕士(非法学)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条件。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法律硕士(法学)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各项条件。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工商管理硕士(MBA)和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同时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工作3年或3年以上;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工作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1.单独考试 (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或者,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 (3)业务优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4)报考专业仅限: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院国际法学。 2.西藏单独考试(又称“援藏计划”) (1)符合西藏自治区组织部有关文件规定的报考条件。 (2)报考专业仅限: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 (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条件 1.符合(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要求。 2.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3.毕业后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4.经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报考资格,并在“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加盖公章。在职考生,须取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登记表加盖公章。 (五)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 详见《2013年推荐免试生申请攻读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须知》。 来源于中国政法大学2013年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