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希望
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其中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初试成绩合格后,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均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满足以下条件:不得跨专业报考;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开具的相应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及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初试成绩合格后,加试二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前置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满足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及以上,思想政治表现好,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人事档案在人才交流中心或与工作单位不一致的,不得报考。一般只招收与浙江大学签有协议的国内大中型企业单位委托培养考生。凡要报考工学、农学、临床医学的考生,只能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9、报考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主要面向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其中汉族考生不超过10%)”招收学生。考生除满足条件1、2、3、4外,须提交各生源所在省教育厅盖章的“少民骨干登记表”,详情请查阅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10、2016年起,国家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考生在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