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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箭头表示与07年对比变化) 一、基本要求: 代号 学科门类 政治 外语 业务1 业务2 总分 P 哲学[01] 50 50 90 90 330 经济学[02] 60 60 90 90 355↑ 法学[03](不含法律硕士专业[030180]) 60 60 90 90 335↑ 教育学[04](不含体育学[0403]) 56 56 190 0 330↑ 文学[05](不含新闻传播学[0503]、艺术学[0504]) 59 59 95 95 355↑ 新闻传播学[0503] 60 60 90 90 345 历史学[06] 50 50 140 0 280↓ 理学[07] 55 55 90 90 340 工学[08] 53 53 90 90 330↑ 农学[09] 51 51 80 80 320↓ 医学[10] 52 52 170 0 315↑ 管理学[12](不含公共管理[1204]、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 62 62 100 100 365↑ 公共管理[1204]、图书馆、情报与档案管理[1205]) 60 60 100 100 350 T 体育学[0403] 51 51 150 0 305↑ Y 艺术学[0504] 50 50 95 95 350 J 法律硕士[030180] 58 58 90 90 340 二、统考考生中(不包括MBA、单独考试)以下情况视同上线: 若单科低1分,总分相应高20分及以上;单科低2分,总分高25分及以上;以此类推,单科每低1分,总分相应再提高5分。但单科不得低于5分,且仅限1门单科。 三、关于软件工程专业: 1、报考软件工程硕士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参加复试。 2、部分报考经济学、管理学(初试科目有数学者)、新闻传播学、设计艺术专业的考生,如成绩达到学校相应学科门类的复试分数线,可申请调剂复试; 3、凡报考浙江大学,且初试科目含数学一(301)或高等代数(741)的考生,外语、政治不低于50分,业务课不低于90分,总分不低于310分,可申请调剂复试。 四、MBA考生复试基本要求为外语不低于55分,综合不低于110分,总分不低于185分;若研究生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或本科毕业后工作8年以上或大专毕业后工作10年以上,外语成绩不低于50分,综合考试成绩不低于100 分,总分不低于175 分,可给予复试机会。 五、单独考试考生外语不低于38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1成绩不低于50分(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的即只考三门的考生业务1成绩不低于140分),业务2成绩不低于50分(无业务课2的考生无此要求),总分不低于260分,可参加复试。 六、强军计划考生外语不低于38分、政治不低于40分、业务课1不低于55、业务课2不低于45分,总分不低于260分,可参加复试。 七、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完成服务期、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需出具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 八、按国家规定,目前在二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不降分(二区系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在各门类分数线基础上总分和单科各降5分(须出具有关证明,三区系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九、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各门类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同国家政策。十、参加复试考生注意事项 1、所有能参加复试考生都必须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审查时间在3月24日-31日,地点:玉泉校区教11-239室(详见关于报考浙江大学硕士生资格审查若干问题重要提示)。参加复试的浙江大学应届本科生不必到研招处来进行资格审查,直接持学生证到报考学院复试即可。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定在3月26日,请各位同等学力上线考生(含成人应届考生)在3月17日前将姓名、准考证号、报考专业Email到yjsy-zsb@zju.e.cn。) 3、在复试时,请随带大学在校成绩单,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得奖情况交复试小组。 4、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7)17号文件,体检在复试时进行,时间:3月25日至31日,详见校医院网上通知,地点:各校区医院。十一、外校调剂录取 1、教育部将于4月初公布全国复试分数线。对于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和基本要求的考生,可持其它院校研招办开具的正式调剂接收函办理有关转档手续。 2、未达到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全国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参加单独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十二、详细内容请在3月18日后点击grs.zju.e.cn/yjszs/《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08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