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卒
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类别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分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荣誉称号两大类。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以下简称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求是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优秀研究生二等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分为: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文明寝室等。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类别优秀研究生评选和奖励分为研究生奖学金和研究生荣誉称号两大类。研究生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包括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研究生荣誉称号(以下简称荣誉称号)包括个人和集体荣誉称号。个人荣誉称号分为:求是荣誉奖章、优秀研究生一等奖、优秀研究生二等奖、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毕业研究生等;集体荣誉称号分为:研究生先进班级、研究生文明寝室等。1、竺可桢奖学金每次评选20名,其中研究生8名。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竺可桢奖学金荣誉证书、竺可桢奖章一枚和奖学金5000元。竺可桢奖学金获得者至多可以兼得3项荣誉,且奖金兼得。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1、评定比例为5%,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1200元。2、一年级研究生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英语通过六级,在学院内同年级研究生中排名在前10%,已有学术论文发表或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者优先;二年级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有2篇及以上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有1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在由校学位办公布的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或有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第一作者或完成人单位应为浙江大学),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10%。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一等奖学金。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1、评定比例为8%,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800元。2、当年学习成绩优良,有学术论文在A类或B类刊物上发表或参加科研项目、课题研究(为主参加),综合排名在学院内前25%。在职研究生不参评二等奖学金。3、申请二等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专项奖学金中的一种,若同时获得2项奖学金,则荣誉兼得、奖金取高者。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为了鼓励在德、智、体、美中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特殊贡献的研究生,学校设立单项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评定不设比例,根据评定条件,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奖金额为500元/人—1000元/人。每学年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申请单项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申请其它奖学金中的一项,若与一等或二等奖学金同时获得,则可以兼得奖金;若同时与专项奖学金兼得,则奖金取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