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鉴
申请3365653833在职博士的条件:(一)申请人获得硕士学位后工作五年以上。 (二)申请人应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申请学位的学科领域独立发表过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出版过高水平的专著,其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以上奖励。具备申请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应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以下材料:⒈硕士学位证书;⒉最后学历证明;⒊达到申请学校对博士生研究生要求的公开发表的有关学术论文,曾经获得科研成果的获奖证明材料;⒋申请人所在单位向学位授予单位介绍申请人的简历、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成绩、科研成果、业务能力、理论基础、专业知识和外语程度等方面情况的材料;⒌两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的推荐书,最少有一名博士生指导教师。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参加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 在职博士学籍与年限在研究生院注册,有正式学籍,学习年限3—5年可注册或不注册,注册者须在校半年以上学习年限2—3年没有学籍在职博士之在校青年教师申请规定一、已获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可通过三种途径获得博士学位,即在职攻读博士学位、论文博士生及以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二、青年教师攻读学位期间,学习所占工作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日常承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由所在单位安排,不兼任普通博士生的“三助”工作,其工资待遇及住宿安排等仍在所在院(系、所)按青年教师管理,不转入研究生院。三、青年教师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含论文博士生),学校收取费用4000元,一次或分二次缴清,本人负担20%,所在单位负担80%,可从横向经费、对外服务收入、基金收入中开支。该款项由研究生处收齐后,全部转交预算内,仅用于课程学习及日常管理费,其进行学位论文工作、答辩等所需各项费用由原单位自行解决。四、院(系、所)每年暑假前根据师资培训计划,按春、秋二季确定选派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在每年春、秋二次博士生招生时,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五、青年教师在职学习获得博士学位后,应继续在校工作至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