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不听
9年前,吴焕雷因涉嫌“虚假注资”被逮捕,后因浙江省检察院一纸无罪裁定,他被无罪释放;9年后,吴再次因同一罪名被批捕,并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这起案件背后,有哪些是是非非? 2009年10月13日上午8点半,杭州临安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吴焕雷虚假出资案”。当天晚上7点多,法庭认定温州籍商人吴焕雷虚假出资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 吴焕雷,是国有企业温州蓝光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他涉及的这起案件,还得从9年前说起。 2000年3月,吴焕雷一度成为媒体的主角。因为围绕杭徽省道建设时发生的一起民事纠纷,吴先是被当地公安机关因涉嫌“虚假注资”逮捕,在被关押375天后,因浙江省检察院的一纸无罪裁定而最终得以释放。 被无罪释放后,吴焕雷开始了新一轮“努力”。一面进行民事诉讼,一面向有关部门反映杭徽省道建设中的“腐败问题”。自2007年起,远赴北京创业的吴焕雷,开始以实名方式,不断向中纪委、浙江省纪委等相关部门实名举报,反映临安市多位官员在杭徽公路建设过程中的贪腐问题。 2009年4月2日,在经历反复的诉讼后,关于路权的民事纠纷,终于换来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但在调解过程中,吴焕雷在他北京公司的办公室被杭州临安市警方跨省追捕,经千里押送,最终关押在临安看守所。被捕的罪名,和8年前仍然一样,“虚假注资”。 “我们没想到,举报换来的不是被控官员的入狱,而是这样的结果。” 吴焕雷90岁的父亲吴相义说,“什么都没变。连罪名都和8年前一模一样。” 这一切的背后,就是上述浙江省高院调解的路权之争。那条路,价值12亿元人民币。 投资商被捕 一切始于一场前景美好的投资生意。依照吴焕雷在法庭上的陈述,“左边是市长,右边是书记,热情地邀请我来投资。” 1998年初,“温州蓝光”受临安市人民政府招商引资的邀请,到临安投资改建02省道(临安玲珑—昱岭关段一级公路)。当年4月16日,吴焕雷与临安交通实业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临安交通”)约定,温州蓝光占80%股份,临安交通占20%股份,双方合作成立临安蓝光交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蓝光”),当时约定的注册资金是1亿元,温州蓝光出资8000万元,临安交通出资2000万元。按照招商引资的规划,临安蓝光投资建设省道后,将取得25年的道路收费权。 同年6月,当时的浙江省计经委批准该路段建设项目,并将其作为“浙江省02重点工程”。同年8月,临安蓝光公司正式成立时,公司注册资金变成了6000万元,其中温州蓝光出资4000万元,临安交通出资2000万元。 浙江省高院对道路的审计报告提供的资产评估显示:这条路投资成本约5.3亿元,却可以产生收益6.7亿元,利润巨大。 成本加收益叠加达12亿元的路权,招致矛盾暗伏。 2000年2月底,工程已完成80%以上,临安蓝光出现资金不足的困难。临安市政府提出,希望其他公司参股。吴焕雷同意了,并表示公司亦将积极筹措资金。 2000年2月29日,临安市政府一位负责人要求临安蓝光筹资到位,并约定“温州蓝光将在3月3日前将1620万元资本金全部到位,项目公司的5000万元配套资金于2000年3月9日前全部到位”。 最后的期限终于来临。2000年3月11日晚,吴焕雷和同伴带着2000万元银行汇票和9000万元银行资信匆匆赶到临安。上述临安市政府负责人主持了协调会。因超出最后期限已经三天,这位负责人提出,温州蓝光退出02省道项目,让富阳县的“杭州凯利达实业有限公司”和“浙江之俊集团有限公司”介入。 吴焕雷,并不妥协。 据在场的人回忆,吴当场拒绝,几名公安民警随后冲进了会议室。吴焕雷等人被强行带走。当天下午,临安蓝光公司遭到清理,公司的公章、文件、营业执照及账册等被查封。随后,临安顺达公司完全占有了温州蓝光公司拥有的80%股份,还将临安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的20%股份减少到6.6%,从而使自己占有了全部股份的93%。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