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于教也
一、同等学力 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规定,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都可以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的要求与办法,向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授予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是国家为同等学力人员开辟的获得学位的渠道。这对于在职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能起到积极的作用。申请人通过了学位授予单位及国家组织的全部考试、并通过了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了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以获得硕士学位。 1、什么是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在工作岗位上通过各种学习途径,使自已的专业知识的结构及水平以及学位论文达到研究生毕业的水平,这就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程序是怎么样的? 在职申请研究生硕士学位的主要程序是,具有学士学位并有叁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学员,可以不参加考试直接进入研究生进修班学习,在完成全部课程并达到学校要求的成绩后,将取得《结业证书》。在通过“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并进行论文答辩后,就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 3、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不满三年,或获学士学位后虽工作不满三年但在获年学士学位前工作已超过三年,能否申请硕士学位? 不能。在向各校申请硕士学位时,申请者必须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三年。从2004年起条件放宽为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满二年,但此类考生待工作期满三年后方可参加规定考试。 二、在职联考 概念:在职联考也叫做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位对于很多人来说或许很陌生,但说到MBA、MPA却是耳熟能详。其实,MBA、MPA正是专业学位中的两种类别。目前,我国经批准设置的专业学位已达18类。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包括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体育硕士、艺术硕士(MFA)、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公共卫生硕士(MPH)、军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硕士(MPAcc)、公共管理硕士(MPA)、农业推广硕士、翻译硕士、临床医学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 (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三)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专业学位教育是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区别于一般意义上侧重理论、学术研究的研究生教育,专业学位教育旨在针对一定的职业背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1、专业学位和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有什么不同? 我国于1981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当初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就研究生的学位而言,就是大家通常所说的“硕士、博士学位”。上世纪90年代初,为了加速培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所需的高层应用型专门人才,设置了专业学位。 专业学位的职业指向性非常明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专业学位设置审批暂行办法》规定,专业学位为具有职业背景的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 专业学位分为学士、硕士和博士三级,但大多只设置硕士一级。各级专业学位与对应的我国现行各级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的名称表示为“XX(职业领域)硕士(学士、博士)专业学位”。 三、研修班 概念: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人员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不能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不允许发毕业证书。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结业后,也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待遇。 在完成硕士进修班后,你就修完了必修课程,有的学校会规定你的成绩应在多少分以上方有资格申请,其他基本条件是硕士生学位英语成绩,论文答辩成绩。而有的学校会要求你所曾经发表过的论文数量与质量(诸如级别)。有的学校如果进修班人员较多,也会限制申请人的名额,再加一个限定上去。一般来说各校都较重视曾做出过成绩者。 四、一月法律硕士 概念:这里所说的法硕考试属于学历教育,随一月份的全国统考一起进行,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时在10月的在职攻读专业硕士考试中也有这个专业,但是报考条件有所不同,10考试属于非学历教育。 法律硕士考试说明: 要培养有特定专业背景的高层次、宽基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高素质法律人才的主要培养形式。从2000年开始,专业课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并限招收非法学专业考生,06年有48所高校招收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联考各校之间还可以调剂。 1、报考条件: 除了满足全国统考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五、一月MBA联考 1、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报名时间、注意事项、考试时间及科目:与1月全国统考相同 初试科目为英语(满分为100分)和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改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 六、单独考试 概念:单独考试属于研究生学历教育,每年1月随统考进行,考试试题由招生单位独立命题,招生在职人员,可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报考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