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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保险市场运行情况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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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小编帮您解答,疑问可在线答疑。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8日,共有40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75个营业机构(含筹建)。40家公司中,寿险公司有23家,财险公司有14家,再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有3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2家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同时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保费增长速度,已经达到中资保险公司增速的2到3倍。到今年上半年,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1.2%。而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长只有23%;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只增长了6.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得到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年均增长超过30%。不过,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10%的人购买了保险,在上海、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尽管购买保险的人口比例要高一些,但是在中小城市,这一比例就要低很多,百姓还没有形成购买人身保障的意识。简单一个10%加上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得出的结果是:我国保险市场必将不断成熟并有一个光明的发展前景。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随着中国保险业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从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百年盛事北京奥运、从交强险制度实施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从养老社区投资到新农合建设、从农险覆盖面扩大到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如今,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正在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2008年,保险业积极参与抗击突如其来的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保险业务较快增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损失补偿功能逐步发挥。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59.1亿元,增长17.5%;人身险保费收入6991.4亿元,增长51.8%。2008年前11个月,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已达2675亿元,同比增长32.7%。在抗灾救灾中,保险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2009年,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2875.8亿元,同比增长23.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8261.5亿元,在上年增速较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0.9%。全年赔付3125.5亿元。2010年以来保险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业务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1-9月,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截至9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091.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1倍。中国保险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依然较强,经济仍具备实现平稳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这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行业保费总收入将达到1.47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32%,到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总收入将会突破3.6万亿元,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七章。首先介绍了保险的起源、定义、分类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保险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再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农业保险的发展。随后,报告对保险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中介市场分析、国内外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资金运营分析、营销分析和行业竞争分析,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做出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运营,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

保险公司研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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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1号《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已经2009年9月18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主席吴定富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第二章法人机构设立第六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二)有利于保险业的公平竞争和健康发展。第七条设立保险公司,应当向中国保监会提出筹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条件的投资人,股权结构合理;(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草案;(三)投资人承诺出资或者认购股份,拟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四)具有明确的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风险控制体系;(五)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应当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六)有投资人认可的筹备组负责人;(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中国保监会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范围、经营规模,可以调整保险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不得低于人民币2亿元。第八条申请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保险公司的名称、拟注册资本和业务范围等;(二)设立保险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发展规划、经营策略、组织机构框架和风险控制体系等;(三)筹建方案;(四)保险公司章程草案;(五)中国保监会规定投资人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六)筹备组负责人、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名单及本人认可证明;(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九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决定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第十条中国保监会在对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进行审查期间,应当对投资人进行风险提示。中国保监会应当听取拟任董事长、总经理对拟设保险公司在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等方面的工作思路。第十一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筹建保险公司的,申请人应当自收到批准筹建通知之日起1年内完成筹建工作。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决定自动失效。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保险经营活动。筹建期间不得变更主要投资人。第十二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出开业申请:(一)股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的有关规定;(二)有符合《保险法》和《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三)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2亿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四)有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六)建立了完善的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七)有具体的业务发展计划和按照资产负债匹配等原则制定的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八)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营业场所、办公设备等与业务发展规划相适应,信息化建设符合中国保监会要求;(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三条申请人提出开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开业申请书;(二)创立大会决议,没有创立大会决议的,应当提交全体股东同意申请开业的文件或者决议;(三)公司章程;(四)股东名称及其所持股份或者出资的比例,资信良好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资本金入账原始凭证复印件;(五)中国保监会规定股东应当提交的有关材料;(六)拟任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七)公司部门设置以及人员基本构成;(八)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证明文件;(九)按照拟设地的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十)拟经营保险险种的计划书、3年经营规划、再保险计划、中长期资产配置计划,以及业务、财务、合规、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主要制度;(十一)信息化建设情况报告;(十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十三)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四条中国保监会应当审查开业申请,进行开业验收,并自受理开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开业的决定。验收合格决定批准开业的,颁发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决定不批准开业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经批准开业的保险公司,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第三章分支机构设立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的层级依次为分公司、中心支公司、支公司、营业部或者营销服务部。保险公司可以不逐级设立分支机构,但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可以不按照前款规定的层级逐级管理下级分支机构;营业部、营销服务部不得再管理其他任何分支机构。第十六条保险公司以2亿元人民币的最低资本金额设立的,在其住所地以外的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请设立分公司,应当增加不少于人民币2千万元的注册资本。申请设立分公司,保险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前款规定的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相应的注册资本。保险公司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5亿元,在偿付能力充足的情况下,设立分公司不需要增加注册资本。第十七条设立省级分公司,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设立其他分支机构,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申请,或者由省级分公司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在计划单列市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还可以由保险公司根据本规定第四条第三款指定的分支机构持总公司批准文件提出申请。第十八条设立分支机构,应当提出设立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一)上一年度偿付能力充足,提交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偿付能力均为充足;(二)保险公司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内控健全;(三)申请人具备完善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四)对拟设立分支机构的可行性已进行充分论证;(五)在住所地以外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该省级分公司已经开业;(六)申请人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不存在因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正在受到中国保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在拟设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内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记录,已设立的其他分支机构最近6个月内无受重大保险行政处罚的记录;(八)有申请人认可的筹建负责人;(九)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九条设立分支机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设立申请书;(二)申请前连续2个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和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偿付能力报告;(三)保险公司上一年度公司治理结构报告以及申请人内控制度;(四)分支机构设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包括拟设机构3年业务发展规划和市场分析,设立分支机构与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和内控状况相适应的说明;(五)申请人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六)申请人作出的其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七)申请设立省级分公司以外其他分支机构的,提交省级分公司最近2年无受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的声明;(八)拟设机构筹建负责人的简历以及相关证明材料;(九)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二十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30日内对设立申请进行书面审查,对不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作出不予批准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对符合本规定第十八条的,向申请人发出筹建通知。第二十一条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筹建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分支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的期限内。筹建期间届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本规定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第二十二条筹建工作完成后,筹建机构具备下列条件的,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保监会提交开业验收报告:(一)具有合法的营业场所,安全、消防设施符合要求;(二)建立了必要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管理制度;(三)建立了与经营管理活动相适应的信息系统;(四)具有符合任职条件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五)对员工进行了上岗培训;(六)筹建期间未开办保险业务;(七)中国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申请人提交的开业验收报告应当附下列材料一式三份:(一)筹建工作完成情况报告;(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简历及有关证明;(三)拟设机构营业场所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四)计算机设备配置、应用系统及网络建设情况报告;(五)业务、财务、风险控制、资产管理、反洗钱等制度;(六)机构设置和从业人员情况报告,包括员工上岗培训情况报告等;(七)按照拟设地规定提交有关消防证明,无需进行消防验收或者备案的,提交申请人作出的已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消防安全的书面承诺;(八)中国保监会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二十四条中国保监会应当自收到完整的开业验收报告之日起30日内,进行开业验收,并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验收合格批准设立的,颁发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验收不合格不予批准设立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二十五条经批准设立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持批准文件以及分支机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巨灾再保险的全球巨灾再保险市场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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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巨灾再保险市场在2007年的发展趋于稳定,大部分国家的巨灾保险费率都在降低。如果说2006年全球再保险市场的主题是扩大了的再保需求,那么2007年的主题则变成了扩大了的再保供给。全球巨灾再保险市场在2005年经受了巨大的挑战。再保险人当年巨灾赔付损失估计达到了400亿美元,占到全球保险巨灾损失赔付的48%。卡特里娜飓风被保险损失的50%以上都被转分保给了再保险人,而根据往年的经验,再保赔付损失所占总赔付损失的比例一般是在三分之一以下。由于受 2004和2005连续两年巨灾损失的影响,巨灾建模和评级机构在2006年纷纷调高了潜在最大损失的评估。对一旦发生巨灾时的财产损失悲观估计,使得各种机构产生了对未来财务稳定性更高的保障需求,对巨灾保障需求也大幅增加。与此形成反差的是,在巨大的赔付之后,各大再保险机构开始仔细修正自己对巨灾损失的估计,减少在巨灾风险方面的业务投入。需求的增加和供给的减少,共同推动了巨灾风险的保险费率大幅上涨。2007年,巨灾再保险市场的资本实力已经大大增强。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促成的:一是人们对于巨灾风险的恐慌开始缓和;二是现有再保险人对巨灾保险市场资本投入的增加;三是资本市场资金的注入。由于实际发生的巨灾损失大幅降低,2006年,各大保险和再保险公司都赚得盆钵满盈,开始从2005年的灾害中恢复元气。相应地,各大再保险公司开始加大在巨灾保险业务上的投入,提供更多的巨灾再保险保障。虽然如此,为了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以及对自己做百年品牌的坚持,使得各大传统再保险公司不可能在巨灾保险市场有太大的投入。在这种情况下,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s)、侧挂车公司(side-cars)以及新成立的再保险公司等,成了支撑全球再保险市场的重要力量。

联系实际论述再保险的特征及其作用

吴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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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2006年4月22日,中国保险发展论坛2006国际学术年会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举行,本次年会的主题是“又快又好,做大做强,十一五时期中国保险业的创新之路”。以下为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刘京生的专题演讲刘京生(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总经理):谢谢主持人!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首先感谢主持先生让我优秀发展,我发言的题目也是有点优先。我的题目是优先发展再保险。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为什么这样讲呢?我想在这里简单的和大家说一下自己的三个想法。第一个,我想从再保险的理论和实务的研究方面,相对更加滞后于保险业,或者是产险和人生险的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因此我想呼吁国内的保险理论界要加大对再保险地位作用,和功能发挥这方面的理论研究,这是我想讲的第一个呼吁。第二个呼吁,我想呼吁保监会成立再保险部。为什么呢?从十六大报告中讲了培育财产保险市场,人身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现在其他两个市场都已经有了直接主管和监管机构,唯独再保险还没有直接的主管和监管的机构在保监会,因此这是我的第二个呼吁。第三个,再保险市场2006年1月1号全面开放以后,我们保险业或者是保险市场当中,开放最彻底,也是最到位的一个市场。目前,再保险市场除了三家我们集团内的中资公司以外,其他的三家,包括新近要成立的,面对市场竞争者,而且是国外的最大的或者是排在前五位的这些大的再保险公司。因此我呼吁在国内经营的中资和外资再保险公司能够联起手来,对于中国再保险市场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我想讲的三个呼吁。我的发言有书面的东西,我想有些内容,我能够精简尽量精简,在10分钟之内,把我的内容讲完。我为什么谈优先发展再保险,看一个国家的保险发展,我自己感觉,我们觉得一个市场成熟程度,要看这个市场再保险发展的水平和整体的质量。这是从国外再保险成熟的保险市场,以及国外成熟的保险市场可以看出来。国内行业发展,目前国内再保险发展是相对来讲是滞后的。已经成为保险业发展瓶颈制约。因此,我们呼吁必须优先关注加快发展。我认为当然从我们做再保来讲,要创新思维,重新认识再保险,在我们国家保险业这样的一个发展初级阶段,所应处的市场地位和它的功能作用,这是我今天想讲的意思。首先从再保险的功能来讲,我今天是抛砖引玉。对于保险业整体发展具有重要的调控促进作用。十五期间中国保险业快速健康发展,在保障经济、服务社会等方面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与此相应,再保险业的发展,应该说仅仅是近十年,才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起来。当然我们现在成为市场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际经验也证明,保险业的发展,保险十一五期间,保险业发展要实现又快又好,通过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途径,实现做大做强战略发展目标。我觉得保险业如果要实现又快又好和做大做强,确确实实我觉得离不开再保险业的发展。我们有一个数据,按照发达国家再保险收入占保费总规模20%来计算,目前国内的再保险市场根据目前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来测算,仅仅占到了总体保费的5%。因此,我干再保险,从这个角度来讲,也是觉得要重新从再保险功能这方面认识,来不断更新我们的观念,然后创新我们的思维。使得今后几您,在十一五期间,再保险业能够有一个飞速发展。第二,对国内保险业,再保险也可以提供风险管理的作用。从保险业角度讲,我们经营风险的行业,当然是从再保险公司角度来讲,除了要经营自身的经营风险和各类风险以外,还对全行业累计积累的各类风险要提供风险管理和风险保障。从这一点上来讲,我觉得再保险在整个行业五道风险防线的作用当中,应该是能够发挥一些独特的作用。一方面再保险对直保公司反映的水平是异常敏感的,再保险公司和直保公司进行合作,和业务承保过程当中,了解直保公司内部水平以及对风险管控的能力。出于再保险公司经营利于需要,直保公司也会寻求更高更好的内控水平,促进直保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内控治理。另一方面再保险直接影响到直保公司的盈利指标,因此适宜再保险安排,对于避免直保公司因为偿还能力不足至关重要。这个在监管实际当中,都把再保险作用提高到一个战略的高度来进行考虑。满意请采纳。

保险区块链研究报告

虚实
其于宗也
尽管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的应用多处于技术验证阶段,但应用场景的快速发展已然预示着该技术将给保险行业带来变革性的影响。一些IT巨头企业如微软、IBM、甲骨文、阿里巴巴、腾讯等已经在区块链领域开始布局,有些甚至已推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产品或服务。据前瞻产业研究院《中国区块链行业商业模式创新与投资机会深度分析报告》显示,目前区块链在国内外保险行业的应用主要有以下几类:第一类是使用区块链技术在数据分散于多点的情况下,当某一条件触发时按照既定规则完成保险的契约,如航延险、失业保险等;第二类是再保险和共同保险领域,在再保及共保业务的交易撮合及结算时,区块链用来增强交易及结算的效率和透明度;第三类是用于追踪商品的生产/生长过程,利用区块链的可溯源的特性用于追踪农产品养殖过程或是贵重物品的生产和流转。长远来看,区块链在保险行业的应用因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众多的业务契合点,极有可能带来革命性、颠覆性变革。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保险专业实践调查报告,以及参考文献

冥王星
赵信
  保险市场现状  1问题据有关媒体介绍,国外各大保险公司均看好中国保险市场,一致认为这是本世纪最后一块未被开发的处女地。朱总理访问英国期间,对方把中国开放保险市场当作一个主要议题来谈,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甚至把在本世纪末拿到一张中国保险业的准入证视为头等大事。但是,当各国都在注视中国时,我们国内的保险现状却不容乐观,不少人对保险业的现状持否定态度。民族保险业,面临生存考验。  第一、中国的保险市场,尤其是人寿险市场应尽快渡过婴儿期.婴儿期,是一个不成熟、易死亡的时期。众所周知,中国的保险业仅有百年的历史,但在这百年中,中国人自己规范地运作时间却很短。建国前,是外国人占据保险市场,建国后,是一家天下,在计划经济及缺乏竞争的情况下,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在起步阶段就存在着各种不足,尤其是文革期间又停办保险,所以,从严格的角度看,中国的保险业还处在婴儿期。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处在一种少专家、缺经验的状态下,这种看似悲观的观点可以从各家保险公司的人员结构中看出。在一些老公司里,人员结构远未达到专业化、年轻化和知识化;而在一些新公司里,虽然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相对较高,但专业知识并不高。也就是说:一个数学博士并不一定是一个跨行业的人才、一个优秀的保险人才。如果不能快速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中国保险业就难以渡过婴儿期,就有夭折的可能。  第二、中国保险市场现状需尽快改变  保险业的一些人士有这样一个看法,中国的保险事业很难干,不少人是过一天算一天,其中部分人把保险业所遇到的难题归于大众,认为中国大众的投保意识差,只知存钱,不知买保险,只看到营养品的重要却看不到保险的重要。笔者认为,责任不能由大众来承担。应当看到这样的事实:中国的不少人都有自己管自己钱的习惯,当年办银行的人是上门找人存钱,而今天,老百姓不用谁去提醒,自己就把钱存在银行;当年办女子学堂的人是挨门挨户地做工作,有时还要被骂,但他们却没有退步,才有了那么多的女子走入学堂。今天,保险作为一个“新生事物”,应允许国人对其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关键是我们如何做,用什么样的方法使大众认识到保险能给其带来的好处。换句话说,老百姓对保险有看法,其中主要原因还来自保险业。  各家保险公司大多存在着人员培训期短,专业知识少的问题。 保险是一个新兴行业,需要有专业知识的人去从事,但是,在一些保险公司里,学员经过几天,有的只是类似于工厂里师傅带徒弟那样教一下就开始上岗。这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做法。保户在你这里买保险,一保就是终身,而任何商品都不是万能的,各险种所适应的人也不相同,都需要专业人士去为保户精心设计。一个对保险知之甚少的人,他去“拉保险”,保单虽然到手了,可对保户的保障,对维护其利益,是否有人去过问呢?也正因此,一些保户在买了保险后不久,就认为保险不怎么好,这类保户很可能向这样两个方面发展:其一,第二年不再续保,认吃亏;其二,到处宣传保险不怎么样。不管其采取何种方法,对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业都是非常不利的。  第三、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与保险业的发展不适应  保险,是一项积德行善的事,但是,在各家保险公司激烈竞争之时,一些公司忽视了对其员工的道德教育,致使保险从业人员泥沙混杂,有的公司盲目扩容,不管什么人都要,使大众对保险从业人员有了一种惧怕感,严重影响了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从目前保险市场上看,有两大问题显得非常突出,其一,不能坚持最大诚信原则。有的从业人员在向保户推销保险时,有意夸大保险的功能和范围,诱骗对方投保,使很多不了解保险的人,把保险和非法传销和行骗等同看待;其二,返佣现象严重。有的公司的业务代表单纯追求业绩,公开违反法规,以向保户返佣为条件拉保险,返佣比例越来越高,使保险市场变得比较混乱,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运行,使正常开展业务的公司难以做到业务。  第四、从业人员流动过快,使保户缺少安全感  由于保险业内竞争激烈,一些公司把业绩看得非常重要,而忽视了员工队伍的稳定性,使保险成了“自己给自己当老板,想干就干,不想干就算”的迅速致富的行业。据了解,有的公司在一年里人员流动高达3 0 %以上。这种不稳定性至少带来两大不利:其一,保户没有安全感,使其不明白自己的利益谁来管;其二,这些从保险业流出的人员在社会上又会攻击保险,给人一种“专业人士观点”的印象,这对保险业的发展具有相当大的破坏性。  第五、小舢板难以打赢海战  中国的保险公司还不多,寿险公司就更少,到目前全国性的寿险公司只有中保、太保、平保、泰康和新华五家,而这五家整体规模都不大,难以和国际上的一些知名公司相比。这种现状其实是对保险业的一种巨大威胁。主要原因有两点:其一,难以抵御较大的风险;其二,难以和国外保险公司抗衡。即使国外保险公司暂不进入,而国内的改革发展也需要保险业能以新的姿态出现,靠几条小船就能养家糊口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从全球角度看,一旦国外保险公司进入中国,以我们目前的小公司去和对方比高低,其结果不言自明。如果各家保险公司不能迅速扩大规模,那么,“第三世界”就将永远是第三世界。  在世纪之交,在中国已逐步融入国际大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当对自己有个清醒的认识,可以这样说,民族保险业成败就在当前。目前,我们还是国内几家公司的竞争,很快,我们将面临众多公司,包括外国公司在内的竞争,以目前这种方式、这种素质去参与竞争,我们只能是失败。  针对国内保险市场的现状,我们的观点是:全力抓好两个提高,促进两个转变。所谓两个提高,是指通过政府的适当干预提高各保险公司决策者的经营意识、理念,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使中国保险有一个质的飞跃;通过提高,带来服务质量的转变,逐步促进大众投保意识的转变。  之所以提到政府的适当干预,是因为各家保险公司的决策者的观念非常重要,没有一定的政府行为,这种转变可能会多用一些时间,只有他们的观念转变了,才能提高其服务保险市场的意识,才能下大力气提高员工的素质,从而带来服务水平的转变,再通过服务水平的转变去影响大众,使其对保险有新的认识,从而真正促进民族保险业的发展。  2特点  从中国保险市场发展过程中可以看出5个大的特点。  第一,少数国有保险公司占有市场的典型垄断市场。在除了再保险以外的人身和财产保险市场上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太平洋保险公司,平安保险有限公司占90%以上。根据2002年的人身保险市场和保险收入来看,中国3大人身保险公司约占91%。2003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甚至占人身保险市场的50%以上。  第二,中国的保险市场从1980年开始,以年平均30%以上增长速度很快地发展。  第三,国有保险公司转换为有限公司带来了所有体制的改革。而且,中国再保险被分为3个公司,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和中国人寿等公司在海外股票市场上成功地上市了。  第四,保险的社会性技能强化。由传统的经济报酬技能转换为资金流通,社会管理技能。而且,从保险法和各种法规被规定之后,市场逐渐规范起来。  第五,管理体制规范化。从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由中国人民银行分出来以后,以在地方主要城市设立分局等的方法来把体系调整起来。此外,对外开放扩大和中国国内保险公司的海外进出增加也是一种特征。  2办法第一,促进保险市场调整结构。首先,要分析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阻碍因素,消除这些阻碍因素,用债卷公司制度的优点支持保险公司的发展。为引导对保险公司的私人资产的投资,要积极支持国内外的股票市场。  第二,使保险市场主体多样化。要培养具有国际性竞争力的一些大型公司的同时,还需开展中使小保险公司专门企业化。先把保险市场的进入条件调整之后,以使保险市场主体多样化和增加动力的方法来完成具有中国特色保险市场体系。  第三,扩大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诚实的履行WTO的条例,逐渐地撤出对外资保险公司的地域/劳务范围限制项目。中国保险分为引进外国资本并接受外国的先进经营观念、管理经验、经营方式的方法来进行中国化。  第四,保险市场监督技能的进一步完整化。改善管理监督方式,强化保险公司的支付能力的监督,缓和信用风险。调整关于保险法律,强化保险统计业务。根据合法程序揭发关于保险市场的违法事项,保护保险市场从事者的全体利益,引导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竞争。  除了以上的4个方针以外,我们还需要注意中国保险市场的对外开放是比和WTO的协约提前履行,世界保险系统都关注到今年年末中国保险市场。  尤其是,据2004年1月在国务院公布的文件,有“其实,现在已经过了争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范围的扩大/缩小的阶段,而要注意如何顺利地运用资金。因此可以说,保险公司的资金直接投入资本市场的原理下,需要研究对资金的安全性,流通性、有效性等方案的重视点”。从这句话可知,关于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政府态度有很重要的进展。  第四章 结论  我们组调查的主要部分是加入WTO之后中国保险市场的结构变化以及现在已经进中国保险市场的外国保险公司的状况。目前,已经进来或者打算进入中国市场的西方大部分外国大型保险公司认为中国市场是在亚洲整个地区里最重要的市场、很有前途的市场。  中国保险市场的全面开放意味着外国保险公司不难地进入中国市场,还意味着国际资本对中国投资的力量更灵活。而且,随着外国资本的投资规模会大大增加,其投资方式也会有比较大的变化。  未来的保险公司可能会变成独资公司。因为,法律上的问题、中国市场的信息不足,所以,目前的保险公司大部分只能合资保险公司。但是,如果在中国保险市场上的信息足够充分的话,以后不用跟中国公司合作经营,所以现在的合资经营方式会变成为独资经营方式。  最后,在保险公司的资金直接被投资到资本市场的原则下,一定要提出能解决安全性,流动性与有效性问题的研究和能解除人才不足问题的教育系统等等的方案。  王燕等,“中国养老金隐性债务、转轨成本、改革方式及其影响”,《经济研究》2001(5)  2、袁志刚,“中国养老保险体系选择的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2001(5)  3、孙祁祥,“空账与转轨成本”,《经济研究》2001(5)  4、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险基金模式的偏差及其矫正”,《经济研究》2001(2)  5、袁志刚、宋铮,“人口年龄结构、养老保险制度与最优储蓄率”,《经济研究》2000(11)  6、李绍光,“养老金:现收现付制和基金制的比较”,《经济研究》1999(1)  7、赵曼,“社会医疗保险费用约束机制与道德风险规避”,《财贸经济》2003(2)  8、陈工、谢贞发,“论我国实现养老保险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厦门大学学报》(哲社科学版)2003(6)  9、李绍光,“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制度优化”,《经济研究》2004(8)  10、封进,“中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福利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2004(2)  11、朱玲,“从建立传染病社会医疗保险起步”,《金融研究》2003(7)  12、张亚东,“发展商业医疗保险的纵向一体化研究” 《金融研究》2003(7)  13、李珍、杨玲,“养老基金制度安排与经济增长的互动”,《金融研究》2001(2)  14、唐旭等,“中国养老基金的投资选择”,《金融研究》2001(11)  15、北京大学课题组,“中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选择:激励与增长”,《金融研究》2000(5)  16、郑伟、孙祁祥,“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的经济效应”,《经济研究》2003(10)  17、封进,“公平与效率的交替和协调——中国养老保险制度的再分配效应”,《世界经济文汇》2004(1)  18、封进,“人口结构变动的福利效应——一个包含社会保险的模型及解释”,《经济科学》,2004(1)  19、封进,“中国养老保险体系改革的福利经济学分析”,《经济研究》2004(2)  20、《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分析与运作分析》朱青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1、《养老保险基金——形成机制、管理模式、投资运用》李曜著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版  22、《中国医疗保险发展模式论》施建祥著 中国物价出版社2003年版  23、《养老保险》董克用、王燕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24、《医疗保险》仇雨临 孙树菡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6月  25、经济研究、金融研究、保险研究等杂志上的相关文章  26、有关网站上的文章。  http://cache..com/c?word=%B1%A3%CF%D5%3B%B2%CE%BF%BC%3B%CE%C4%CF%D7&url=http%3A//www%2Esubheap%2Ecom/html/18/2007/0330/22544%2Ehtml&p=8b2a954e829e1ff609bd9b780951cc&user=参考资料:http://cache..com/c?word=%B1%A3%CF%D5%3B%B2%CE%BF%BC%3B%

我国保险市场现有多少家保险公司及再保险公司

父则不祥
性智
财产险公司55家 其中中资35家,外资20家人身险公司61家 其中中资34家,外资27家养老保险公司5家再保险公司7家以上数据不是特别精准,只做参考!

求我国保险业与世界保险业比较的相关资料

叶莲
雅远
国际保险业的结构性调整与我国保险业发展2006-4-7 10:23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纠错】  一、国际保险业的结构性调整  近年来,世界保险业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这种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巨大的竞争压力。在经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下,金融领域本已淡漠的业务界限变得更加含糊不清,各国金融机构通过兼并、建立控股公司、附属公司、组建金融集团、合资等形式经营本领域外的产品已非常普遍。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商业银行运用其庞大的经营网络优势,大举进攻保险领域尤其是寿险领域,抢夺市场份额。  第二,人口老龄化不仅孕育了巨大的潜在保险市场,而且对保险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三,科技进步带来了金融商品的不断创新。90年代以来,以电子通讯技术、计算机和因特网技术为代表的高新科技的迅猛发展,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节省了时间,而且扩大了综合提供各种金融服务的潜在可能性,使金融机构将传统的本行业金融服务与其他的金融服务结合起来,提供一揽子服务成为可能,为金融产品创新创造了条件。  第四,自然环境的恶化和巨灾风险显著增加。由于人类活动的过度扩张,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发,使人类的生存环境不断恶化。各种自然灾害发生的频率和严重程度不断上升,水土流失、气候变暖、地震、洪水、风暴等问题越来越严重。  以上述变动为背景,国际保险业加速了结构性调整。  (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进一步加速在金融自由化和金融业日益加剧的竞争压力下,保险业一方面通过行业内的兼并收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有效降低和控制生产经营成本,使企业集中优势。另一方面通过和其他金融服务业如银行、资产管理业、证券业的融合,增强竞争实力,对消费者提供包括建立附属公司,收购和兼并,进行合资经营,组建金融集团,组建持股公司,签订联营协议等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随着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保险业的服务范围得到极大的拓展。目前大型保险集团都在朝着“金融超市”方向发展,它们既经营寿险业务,又经营非寿险业务,还可经营再保险业务,同时还能提供资产管理、信用卡、证券承销、证券经纪等服务。可以说除了存款业务和支付方式的管理外,寿险公司已经涉猎了所有的银行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在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中,政府对分业经营管制的放松是重要的政策因素。出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消费者,保证充分竞争和确保金融系统的稳定等考虑,传统金融监管的基本框架是实行银行、证券和保险业的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然而自70年代开始,上述严格分业的金融监管模式出现了松动。近年来随着事实上各种形式兼业经营的不断发展,政策层面分业监管的原则正在瓦解,一些国家的政府已经着手调整监管框架。如日本金融业严格分业的原则在新的金融法案中被修改。美国则已经通过新法案明确允许银行、保险和证券业在彼此的市场上进行竞争。可以肯定,在新的监管框架下,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融合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二)保险产品不断创新,险种结构调整加快由于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创新发展迅速,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新的金融工具以其灵活性和预期高收益吸引了广大的个人投资者。与新的金融产品相比,缺乏弹性的传统寿险产品大为逊色。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增强与其他金融机构的竞争能力,降低寿险经营的利率风险,寿险公司纷纷着手开发新险种,创造新的保险商品。这类寿险产品创新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增加了寿险产品的弹性。改变了传统寿险的期限特点,使结束寿险合约更为容易;改变了传统保费支付的固定、定期的特点,使保费支付更具灵活性。二是新产品突出储蓄性和盈利性,对寿险投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产品凸现寿险的储蓄性,强调寿险保单的储蓄(金融)因素,使寿险保单更具投资价值。新产品通过更加有效的投资,使寿险保单更具盈利性。三是保险和储蓄的分离。传统寿险产品中的储蓄因素被认为是缴纳衡平保费的副产品,储蓄和保险在一个保险契约中是不可分开的。而新产品中的储蓄因素通常被认为是保单更独立的一部分,储蓄收益直接和保费与投资收益相关,投资收益率越高,保费“储蓄利率”越高。  由于非寿险产品期限较短,不像寿险产品具有储蓄性,创新受到了客观限制。非寿险公司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产品价格和服务品质上,而不是体现在产品差别上。但是随着巨灾风险的增加和随着科技进步伴随而来的新风险的出现,仍然有一些新的保险产品面世,如世界杯足球赛保险、疯牛病死亡保险、互联网保险等。  (三)保险组织形式的调整目前国外保险公司的组织结构调整突出表现在相互保险公司的股份化方面。保险公司股份化的一个重要动因是借此获得权益资本与其他的融资渠道,如可转换公司债、认股权证、优先股等。随着金融服务业的加速整合,保险公司资本成长和资本投资的需求日益增长。保险公司权益资本增长的主要来源是保留盈余,在保留盈余不够时,必须从资本市场融入资本,相互公司可以通过举债取得资金,但要获得权益资本受到很大的限制。而股份公司拥有所有公开市场的融资选择,相互公司股份化后到资本市场融资就便利了许多。保险公司非相互化的另一个重要动因是股份公司结构的弹性优势。通过采用控股公司的结构,保险公司可以绕过保险管理当局对保险公司经营非保险业务的限制;可以在不降低法定盈余的情况下,进行行业内购并。  (四)保险经营和管理方式的调整由于高新技术在保险业中的应用,大大提高了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管理效率;同时,对保险市场的结构和传统的保险经营管理方式造成强烈的冲击。在保险营销方面,随着家庭电脑的普及以及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效率的重视,电话直销、网络销售等新型营销方式发展迅速。美国独立保险人协会在“21世纪的保险动向与预测”调查报告中提及,新技术特别是互联网将把保险业的经营引向新的具有革命性的发展进程,今后10年内保险企业经营的企业保险31%和个人保险37%的保单销售将通过互联网进行。  保险营销方面另一个变化就是银行销售保险的大量增加。在保险业新的分销方式中,银行保险即通过银行销售保单的方式在欧美保险业发达国家中非常成功。在法国、西班牙、瑞典等国通过银行销售保险实现的保费占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60%,占非寿险市场业务总量的5-10%.保险公司通过和银行合作利用银行强大的分销网络销售一般的保险产品,还可以将保险和银行贷款捆绑销售,将保险和信用卡业务捆绑销售,从而达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在保险公司管理方面,高新技术的进步也带来了很大的变化。计算机网络为保险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经营和协作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条件。1994年,伦敦保险市场开始应用电子分保系统(ESP),大大提高了保险交易的运转速度。慕尼黑再保险公司率先建立的电脑增值服务网(PINET),促进了全球再保险交易的自动化。在内部管理方面,保险公司一般都实现了内部管理的计算机化和内部联系的网络化。从公司内部各个部门文档和数据的处理到各个部门之间信息的传递,从企业决策到承保、理赔等各个环节,从保险营销到资金运用中的自动化处理,都离不开计算机系统的应用。可以说,计算机和计算机网络已经覆盖了保险公司内部管理的方方面面。  国际保险业经营管理方式的变化,还表现在由于巨灾风险增加而带来的风险管理方式的创新。80年代以来,世界上损失额超过500万美元的重大灾害频频发生,对经营财产保险的保险公司造成巨大的损失,巨灾风险越来越成为保险业关注的重要问题。在巨灾风险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除了继续采用增加资本金、增加准备金提取和增加再保险比例等一般的分散风险手段外,还采用了包括风险证券化、巨灾期货等在内的新型风险管理方式。  二、对发展我国保险业的几点思考  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保险业尚处于发展初期,上述结构性调整在我国保险业发展中有的刚刚出现,有的还未见端倪。但是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日益临近,我国保险市场开放的步伐将不断加大,国际保险业的上述调整必将对我国保险业发展构成冲击,所以,当务之急是加快我国保险业的发展,迎接挑战。  (一)放松管制。  强化国内市场竞争从国际保险监管的发展趋势来看,放松管制已成为主流。放松管制首先表现在保险市场准入条件的放宽;其次表现在保险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放宽,上文谈到的保险业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融合就反映了这种监管的变化;再次表现在国际保险监管的核心已从全面监管转为偿付能力的监管,多数国家都在逐渐实现保险费率的自由化。这种国际性的放松管制意味着全球保险市场将更加开放,保险市场的一体化进程将进一步加快。  放松管制的指导思想是鼓励和推进竞争。从我国情况来看,由于过去对保险领域管制过严,造成保险企业数量过少,经营领域过于狭窄,经营手段欠缺,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和效率过低。长此以往,我国保险业势必难以面对对外开放的挑战。为了提高我国保险业的竞争力,政府有必要放松对市场准入、经营范围和保险商品的管制,鼓励保险商品的创新,在保证市场秩序前提下。积极鼓励和推动保险企业的竞争。  (二)提高保险监管水平。  在监管方式方法上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较晚,1995年颁布的《保险法》尚有待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尚未完全制定,保监会成立不久,监管经验不足,保险行业自律正在建立等原因,目前保险监管还处于较低水平。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是条款和费率的监管,国际上流行的偿付能力监管在我国还基本上是空白。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已指日可待,兼营寿险、非寿险和其他金融服务业的跨国保险公司的进入将进一步增加我国保险监管的难度。所以,当前应该尽快加强和完善我国的保险监管体制。首先要建立以偿付能力为核心的保险监管机制,建立一套偿付能力的指标体系,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其次要加强对境内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严格审批,并通过国际联合,对其偿付能力进行有效的监管。  (三)加快投资业务的发展,努力提高保险投资效率。  受传统保险思想的影响,我国保险理论和实践界长期片面注重保险的保障功能,忽视保险的金融功能,造成保险业长期靠保险业务“一条腿”走路,保险投资发展相当落后。具体表现在保险投资规模小,保险资金运用率低;保险投资结构不合理,保险投资方式受限制;保险投资管理欠科学,投资效率不高;保险投资监管限制太多,缺乏灵活性等几个方面。我国保险投资目前这种发展状况非常不适应于国际保险业的发展趋势。随着保险业务竞争的加剧,保险边际利润已微乎其微,保险投资将成为保险业利润的主要来源。保险投资又是保险产品创新的基础。如果没有投资,开发变额寿险、万能寿险等新产品根本不可能进行。面对来自投资经验丰富的跨国保险集团的竞争压力,必须加快我国保险投资的发展。为此,首先应该尽量拓宽保险投资渠道。在保险公司内控机制基本完善的情况下,逐步放开保险投资方式准入的限制,让保险公司参与金融市场上所有投资工具。其次在投资监管方面,采取比较灵活富有弹性的监管机制,一方面为防止保险公司投资过分集中对不同投资方式和单项投资进行比例限制;另一方面对比例限制保留一定的弹性,可以规定一定的自由投资比例,这样以便于资本充足的保险公司进行更加适合自己的投资组合。再次,保险公司应该加强投资管理,对保险投资进行国际上流行的资产负债管理。  (四)鼓励兼并重组。  支持经营机制完善、经营和管理技术先进的大保险公司、保险集团成长一个国家的保险实力、在国际保险市场的竞争能力主要体现在大型保险公司和保险集团的实力上。实力雄厚的保险公司也是抗衡国外跨国保险公司的主要力量。为了培育中国的保险业,有必要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保险企业依据市场机制进行兼并重组和完善机制。  (五)加快保险业的创新发展,改善保险产品结构。  创新是保险业的生命之源,没有创新,保险业的发展将停滞不前。保险业的创新包括组织方式的创新、产品的创新、营销方式的创新和管理方式的创新等很多方面,而产品的创新又是最主要的。目前我国保险产品雷同,保险机构不合理,市场细分不明显。营销方式主要是代理人销售。经营管理方式是粗放的,低效的。  在保险营销和管理方面,可以广泛开展国际上通行的银行保险,尝试网上保险,通过互联网宣传并销售保险产品,加强风险管理技术。在产品设计和创新方面,首先要改变目前保险市场细分不明显的状况,针对不同的保险对象设计不同的险种,满足人们多方位、多层次的保险需要。中国巨大的农村老龄人口基本上没有养老保险,如何开拓广大的农村市场是急需解决的大问题。要细分保险责任,调整保险费率,降低保险成本。中国目前的汽车保险市场中第三者责任保险,风险责任分级过分简单,仅仅使用车辆用途和车型这两个分级变量,而国际上通常采用5-8个分级变量,包括车辆的行驶区域、驾驶员的年龄、性别等多个变量,这样对不同的变量组合收取不同的费率,既公平,又可以避免逆选择。其次要开展险种创新,引进西方新型的保险品种,对其进行适合我国特色的改造。在保险组织形式方面,可以尝试保险合作社等一些其他的组织形式。

分析中国人身保险发展

快节奏
忘腰
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8日,共有40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75个营业机构(含筹建)。40家公司中,寿险公司有23家,财险公司有14家,再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有3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2家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同时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保费增长速度,已经达到中资保险公司增速的2到3倍。到今年上半年,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1.2%。而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长只有23%;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只增长了6.5%。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得到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年均增长超过30%。不过,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10%的人购买了保险,在上海、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尽管购买保险的人口比例要高一些,但是在中小城市,这一比例就要低很多,百姓还没有形成购买人身保障的意识。简单一个10%加上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得出的结果是:我国保险市场必将不断成熟并有一个光明的发展前景。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随着中国保险业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从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百年盛事北京奥运、从交强险制度实施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从养老社区投资到新农合建设、从农险覆盖面扩大到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如今,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正在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2008年,保险业积极参与抗击突如其来的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保险业务较快增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损失补偿功能逐步发挥。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59.1亿元,增长17.5%;人身险保费收入6991.4亿元,增长51.8%。2008年前11个月,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已达2675亿元,同比增长32.7%。在抗灾救灾中,保险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2009年,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2875.8亿元,同比增长23.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8261.5亿元,在上年增速较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0.9%。全年赔付3125.5亿元。2010年以来保险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业务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1-9月,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截至9月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到48091.3亿元,比2005年增长了2.1倍。中国保险市场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和潜力。中国经济增长的内在动力依然较强,经济仍具备实现平稳快速增长的有利条件,这为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预计2010年中国保险行业保费总收入将达到1.47万亿元,比2009年增长32%,到2015年,全国保险行业实现保费总收入将会突破3.6万亿元,中投顾问发布的《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共十七章。首先介绍了保险的起源、定义、分类等,接着分析了国际国内保险业的现状和市场运行情况,然后具体介绍了人寿保险、财产保险、医疗保险、再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农业保险的发展。随后,报告对保险业做了区域发展分析、中介市场分析、国内外重点企业经营状况分析、资金运营分析、营销分析和行业竞争分析,最后对保险业的发展前景及趋势做出了科学的预测。您若想对保险业有个系统的了解或者想投资保险运营,本报告是您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