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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师范大学考研历史学,古代史方向的为什么没有专业课参考书目。有知道的朋友情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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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报叔
历史是抄全国联考,只有三门。袭。外语,政治,历史综合,当然没有数学了,而且历史系也不学数学。估计你是跨专业考,先准备联考吧,需要复习全部中外历史,可以先看考试大纲。先准备统考。过了再说。教材:中国通史:古代 朱绍侯《中国古代史》上下 暗红色皮子 近代 李侃 李时岳《中国近代史》 绿色皮子 现代 王桧林 《中国现代史》上下 黄褐色皮子 世界通史:吴于廑 齐世荣 《世界史》六卷本(古代史编上下 近代史编上下 现代史编上下)白色皮子 高教版 可以配着看山东人民出版社的《历史学基础辅导全书》仝晰纲主编 复试时看看自己报的学校的导师的研究论文,根据论文研究领域看书。。如果是跨专业,复试可能加试,估计是中国古代史和历史文选。不过云南是西部线,云师大也不是热门学校,估计过线就行,现在的历史分数线不高,比较容易。祝你好远 ,历史不好找工作是真的,不过如果你喜欢倒是可以试试,,事在人为历史学不考数学。如果云南师范大学招生目录中“历史学——古代史方向”考内试科目只设3门,说明容专业课为综合考试科目。也就是说这一门专业课实际包括历史相关的3-5本书内容,比如就好像公共课政治实际上包括5大部分内容似的。

17年云南师范大学法律硕士参考书有哪些?(非法学)的

去德之累
回壹怪之
  云南师范大来学法硕(非法学)考研源为全国联考,考试科目为: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398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498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以下是博仁考研为您整理的云南师范大学法硕(非法学)考研参考书目:  (1)必备的用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大纲》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分析》 高等教育出版社 (法理、宪法、法制史的复习建议用这本书)  《法律硕士联考考试指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刑法、民法的复习主要使用这本书)  (2)辅助用书:  《重点法条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法律硕士名师精讲与考点精析(刑法)》 李方晓主编 法律出版社 07年出版  《法律硕士联考大串讲》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专业课基础课必备 经典案例分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云南师范大学的教育技术专业考研是考哪些知识,需要

老哨卡
马龙
同学,全国统考啊!有大纲的,你照着大纲里面的东西再来对照来找书专看,没有一本书属里面柏含了大纲里面所有的知识点的!还是推荐你一下:教育学原理:十二所师范大学联合编著教育史:孙培青老师、吴式颖老师教育心理学:陈琪老师(重点推荐)研究方法:叶澜老师(重点推荐)、裴娣娜老师另外,师大教育技术的导师是罗明东老师(呵呵,我舍友的导师)。很不错啊!学术性很强很强!!人也还是好呢。目前他正研究的方向有:教师教育、三生教育等。祝你成功!

嗨,你好,我是云南师范大学动画学生,想了解一下这样的专业考研需要

老头儿
水岛
考纲明晰研究生考试就像“科举”现在各高校为考研学生提供的服务可谓周到。专记者上网浏览了属全国一些重点大学研究生院的招生信息,结果发现几乎所有学校都提供了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在考试大纲中详细列出考试范围、考查要点、参考书目、试卷结构形式、考试样本、模拟考题。记者登陆华中科技大学的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看到2005年传播学专业考试大纲。专业课为传播理论与研究方法、新闻业务两门,所列全部参考书目仅6本。在传播理论与研究方法这门课长达5页的考纲中,一一列出考试重点、范围和两本参考书。由于两本参考书内容大致相同,只有部分叙述不尽一致,学校“为了方便考生复习”,还特别注明哪些考试内容在哪本书中。

报考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

见空骷髅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回法;2考生的学答历必须符合相应条件;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汉语言文学专业考研都考那些科目?

老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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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研方向有八个,具体是: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古典文献学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文艺学文艺学(050101)01 文学基本原理02 中国文论03 西方文论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616文学理论与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部分含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④833中国古代文学与外国文学复试笔试科目:文艺学基础理论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写作②汉语基础(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汉语言文字学(050103)01 汉语语法史02 词汇学(含训诂学)03 文字学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617语言学理论④834汉语基础(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复试笔试科目:汉语言文字学基础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写作②文学基础(含古、今、中、外)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4)01 传统语言学典籍整理与研究02 古籍整理研究理论与方法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618古代汉语④835经典释读与文化史(中国古典文献知识与中国文化史知识)复试笔试科目:古文献专题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写作②文学基础(含古、今、中、外)中国古代文学(050105)01 先秦两汉文学02 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文学03 宋元文学04 明清文学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616文学理论与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理论部分含文学概论、中国古代文论、西方文论)④833中国古代文学与外国文学复试笔试科目:中国古代文学史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写作②汉语基础(含古代汉语、现代汉语)国学与汉学(050122)01 国学及其对外教学02 域外汉学研究03 古典语文学与人文计算04 出土文献研究①101政治理论②201英语或202俄语或203日语或211法语或212德语③618古代汉语④835经典释读与文化史(中国古典文献知识与中国文化史知识)复试笔试科目:四书同等学力加试科目:①写作②文学基础(含古、今、中、外)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050107)01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研究02民族民间文学研究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621少数民族作家文学④821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复试笔试科目: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同等学力加试:文学概论,文学作品赏析拓展资料:中国语言文学,顾名思义,包括语言和文学两个大的专业。按照教育部对学科门类的划分,它主要包括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文艺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8个二级学科,每个二级学科下面,又分若干个研究方向。当然,具体到每个学校,这8个二级学科不一定都会设置硕士点;研究方向的划分,不同院系也是根据自身的科研条件和师资力量来确立,可以说是“各自为政”。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汉语言文学

关于学前教育考研报名时间?考试科目及参考用书有那些?

火擂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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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有这些学校招生040105 学前教育学 国家重点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带*者为一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覆盖的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点)国家重点学科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点(9个)北京师范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硕士点(32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湖南大学* 华中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 上海师范大学* 天津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哈尔滨师范大学 湖南师范大学* 辽宁师范大学*南开大学* 沈阳师范大学* 西北师范大学* 浙江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河北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 首都师范大学* 西南大学* 浙江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河南大学* 华南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陕西师范大学* 四川师范大学* 厦门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看教育系的书啊?教育专业是统考的..教育学原理:全国12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 《教育学基础》(透明推荐)★袁振国主编的 《当代教育学》 (透明推荐)★王道俊 王汉澜 《教育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说明:以上三本综合起来基本包括了全部大纲上的点,而且是公认的最权威的书目之一。尤其是《当代教育学》,今年大纲新增的地方很多是取自这本书。但是每本书都不全,而且每本书上都要很多根本用不着看的东西,所以大家要对照大纲,取其精华。中外教育史: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的孙培青编著的《中国教育史》 (透明推荐)★北京师范大学吴式颖编蓍的《外国教育史教程》 (透明推荐)★孙吴的这两本书基本上包括了全部知识点,而且标准答案明显是参考的这两本书,所以有这两本书应该是足够了。如果有时间,以下两本书也可以看看:王炳照等编写的《简明中国教育史》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王天一等编著的《外国教育史》上下册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教育心理学:北师大出版社出版的陈奇、刘汝德主编的《当代教育心理学》吴庆麟主编的,《教育心理学》 冯中良、武新春等编著的《教育心理学》 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华东师大出版社《教育心理学》说明:以上几本内容都不能全部包括大纲,但各和所长,如果全买的话根本不现实,建议选一两本买来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有两个版本,都不错。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裴娣娜编的 《教育研究方法导论》(白皮的,安徽教育出版社)(透明推荐)★上海教育出版社 叶澜《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 高等教育出版社 袁振国《教育研究方法》09年的考试是1月10号和11号这两天.时间一般安排在周末,但是总体来说是1月不会错.

哪些学校的历史考研中的专业历史学基础是全国统考的??具体一点哦,,谢谢了

三乘
甜妹妹
  2013年统考学校有北京师范大学、复旦大学、厦门大学、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央民族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河南大学、湖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暨南大学、山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大学、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  自主命题学校  高校 中国史 世界史 备注  中国古代史 中国近现代史  南京大学 620历史学基础[按组命题] 620历史学基础[按组命题] 620历史学基础[按组命题] 按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世界史、国际关系史四个专业分别命题  北京大学 624历史学基础(中国史) 625历史学基础(世界史)  南开大学 749中国历史 750世界历史  中国人民大学 633历史学综合 634世界通史 633历史学综合考试范围为“中国通史(截止到1949年)、古代汉语”;634世界通史考试范围为“截止到1990年的世界史”  四川大学 650中国通史 651世界通史  兰州大学 630中国史基础 631世界史基础 复试笔试科目:专业综合考试(含中国历史文选、中国通史、世界近现代史)。敦煌学初试为630中国史基础。  中山大学 678历史学基础(A)  华东师范大学 722历史学基础综合 考试范围参考教育部考试中心编制的统考卷(313历史学基础)考试大纲  河北大学 698历史学基础  四川师范大学 637历史学基础  湖南师范大学 747历史学综合  湘潭大学 717历史学综合  吉林大学 675历史学基础  哈尔滨师范大学 702历史学基础综合  重庆师范大学 619中外通史  内蒙古大学 752历史学基础 蒙古学学院蒙古历史学系另外自行命题  黑龙江大学 736历史学基础  云南大学 702历史学综合  南京师范大学 638历史学综合  陕西师范大学 714中国史 715世界史  江苏师范大学(原徐州师范大学) 643中国通史 645世界通史  江西师范大学 719中国通史 720世界通史  河北师范大学 732中国史基础 731世界史基础 考试范围参考: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历史学基础考试大纲(2013年版)  西北大学 701中国史 702世界史 以上自主命题为西北大学008历史学院。另外该校010哲学与社会学学院与011西北史下面的相关历史专业使用313历史学基础统考试题  吉林师范大学 623中国史综合 624世界史综合  福建师范大学 639中国史综合 640世界史综合  东北师范大学 634历史学综合 注意:古籍整理研究所、亚洲文明研究院实行统考  赣南师范学院 620历史学基础综合 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考试中心制定的313-历史学基础考试大纲  南京农业大学 634历史学基础综合 南京农业大学仅开设专门史  南昌大学 645)中国通史及历史文选  首都师范大学 776历史学基础综合  扬州大学 637历史学基础 “史学理论及史学史”方向考645中国史学基础  齐齐哈尔大学 705历史学基础  西南民族大学 713中国古代史  扬州大学 646中国古代史 647中国近现代史 其中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645)中国史学基础  苏州科技学院 615中国通史 614世界史专业基础综合

谁知道考研的要求细则,给下,谢谢

西天
高诱
2007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第3、第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9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8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高职高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94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2007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6年9月18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份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6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7年1月20日至1月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20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20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1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 1月21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2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四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5月上旬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3.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份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份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120%左右的差额复试。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7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报考其它学科专业的考生,如成绩符合复试要求,即可以相互调剂。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登录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