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门县薄
从表面上看,没多大区别.尤其是医学方面的期刊,这两者连编辑都很3433626531难区分清楚.“论著”指的是“议论性著作”(《辞海))“带有研究性著作”(《汉语大词典扔;“论议和著述,后来对议论性著作也称论著”(《辞源扔。而对“论文”的解释则是“讨论、研究某种问题的文章,’(《汉语大词典》;“学术论文是较为系统地和专门讨论、研究某些学问的文章”(((写作教程》,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科学论文应该论述一些重要的实验性的理论性的或观测性的新知识,或者一些已知原理在实际应用中的进展情况”(((怎样写作科学论文)),美M·奥康纳等著)。从以上这些对“论著”<G论文”的解释可以看出,学术性期刊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冠以“论著”或以“论著”栏目形式发表,显然有悖于“论著”的定义。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仅见到“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见国际UDC001"81GB771387),未查到期刊“论著”的编写格式,根据国家新闻出版署(新出音[1999]17号)《关于印发<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试行)的通知》,将学术期刊文章分为“理论与应用研究学术论文,实用性技术成果报告,业务指导与技术管理性文章,一般动态性信息,文件、资料”。将参考文献类型分为“专著、论文集报纸文章、期刊文章、学位论文、报告、标准、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对学术论文的定义是:“学术论文是某一学术课题在实验性理论性或观测性上具有新的科学研究成果或创新见解和知识的科学记录,或是某种已知原理应用于实际中取得新进展的科学总结。学术论文应提供新的科技信息,其内容应有所发现、有所发明、有所创造、有所前进,而不是重复、模仿、抄袭前人的工作。”诚然,学术论文的内涵质量确有高低之别,但学术论文并非一定冠以“论著”之名才能体现其真实的学术内涵。尚目_,论著的划分在一定程度上还掺杂着编辑的人为因素,难免使有些论著名不符实。我们意为,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将期刊学术论文再细分为论著和论文似无必要。倘若创造性地细分,理应有相应的客观依据和科学划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