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统
没有免试入学,必须经过考试合格。 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武汉理工大学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类别共有三类: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包括21个工程领域,详见附录一。2.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包括美术、艺术设计两个招生领域,详见附录二。3.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详见附录三。二、报考条件1.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1)2012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学士学位。(2)2011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2.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1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3.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报考条件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考生资格审查表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盖章。三、报名时间及方法全国联考报名采用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各考区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录四)1.网上报名时间及办法网报时间为: 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在此期间,考生访问“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登录“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考生登录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录五)、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完成网上报名。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录六)。对“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本人电子照片(格式标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见附件五)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认真核对填写内容,所有网报信息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作修改。2.现场确认时间、地点及办法现场确认时间为:2015年7月12日至15日。现场确认地点为:各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报考我校的本省或外省考生,可选择到武汉理工大学进行现场确认。武汉理工大学现场确认地点:研究生院会议室(106室)。7月12日至15日,网上报名成功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或护照)、满足报考条件的本人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以及《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网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在现场确认时打印生成《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在现场确认时无法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无”,此类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七),并于2015年10月9日至10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地点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考生,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2015年10月15日起,报名成功的考生可登录报名 “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四、考试安排1.考试科目和方式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 [联考]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文名称为 Gra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联考):由国家统一组织:GCT命题依据是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发行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 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3) 面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 [联考]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命题依据是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出版发行的《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考试大纲及指南》。(2) 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3) 专业考试:由学校自行组织。(4) 面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考试科目:(1) [联考]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公共管理基础、语文、数学、逻辑):由国家统一组织。(2) 外国语(英语):由国家统一组织。(3) 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4) 面 试:由学校自行组织。2.考试时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的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详细时间和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专业考试、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时间由各招生学院自行安排,请各位考生查询相关学院的通知。五、资格审查1、考生根据网报时填写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情况,进行学历(学位)认证,并于2015年11月30日前,将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邮寄或传真到报考学院研工办。以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位认证报告,以无学位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最高学历认证报告。凡不能按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考生,即使联考成绩超过我校复试分数线,也不能作为我校的合格生源,不能参加复试和录取。学历认证: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认证:登陆“中国学位与教育文凭认证”(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申请学位认证。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网址:http://www.cscse.e.cn),申请“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全国联考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需按照以下程序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1).考生本人自查签字确认。对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公布的复试资格线的考生,在接到学校的复试通知后登录报名“信息平台”,下载本人《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录八,在表中“考生签名”一栏,亲自签字),本人签名确认后将《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上无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2)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签字盖章。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应认真核准考生填写的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推荐意见,并在考生电子照片上和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一栏加盖公章。《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无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3) 报考学院审核。复试时,考生须携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满足相应专业学位类别报考条件要求的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具的学位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到报考学院进行审核。学院须对考生的报考条件、学历(学位)、身份证等的真实性等进行资格审查,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负责人在确认属实的考生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复印件、认证报告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中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栏签字盖章。提供材料不全、或无报考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的考生不具备复试资格,不允许参加复试。(4)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对考生上交学院的资料进行审核,凡提供材料(含学历或学位认证报告)与网报信息不符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六、招生人数根据学位办[2015]20号文件精神,我校各学位类别招生人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