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疾不死
这是2007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简章,每年的情况都差不多,参考一下吧。 2007年厦门大学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实施办法 为推进素质教育,活跃校园文化生活,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需要,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 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 思想政治品德优秀,学习成绩优良,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第一志愿拟报考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并具有我校指定的较高水平艺术特长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人数 我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 1%以内,宁缺毋滥。 三、招收特长项目 1、西洋管弦乐:铜管、木管、中提琴、小提琴。 2、声乐(美声、民族唱法):具有较好的声乐训练基础。 3、舞蹈:受过系统的舞蹈训练,具有扎实的舞蹈基本功。 4、民乐:具有较高的演奏表演水平。 四、报名办法 1、符合我校招生条件和项目的学生,2007年2月23日前登录厦门大学招生办主页(http://zsb.xmu.e.cn)“普高招生”频道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方法为:网上直接输入有关的个人信息后、下载打印艺术特长生报名表,经个人签名、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粘贴加盖中学公章的个人相片后,即形成完整、正式的报名表。 2、2007年2月25日上午(8:00起)持正式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上相片同底版的近期2寸彩照2张到我校艺术学院办理艺术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报名手续。凡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取得所在省艺术特长测试的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用于验证,复印件随同报名表递交)。 五、艺术水平测试 1、测试时间:2007年2月25日下午2:00起 2、测试内容:自选曲目一首(乐器自备,伴奏自带);视唱练耳。 3、测试水平的认定:我校根据测试结果,划定各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 格线,确定我校艺术特长资格生名单,并在我校招生办网页公示,同时报资格生所在省招办备案。 4、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最终认定的要求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组织省级艺术特长生统一测试的省份的考生,必须具备所在省份的艺术特长生资格并达到我校招收项目的艺术水平合格线,方可最终获得我校的艺术特长生资格。 六、文化考试与志愿填报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按户口所在地省级招生办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本一批第一志愿须填报厦门大学(非艺术类专业)且专业志愿服从调剂。 七、录取 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经所在省级招生办核准,我校可在出档分数线下 20分以内(但不低于考生所在省份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给予录取,并结合我校在生源所在省的招生专业计划和录取等情况安排学习专业。若上述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我校的出档分数线,我校给予加20分进行专业投档录取。 八、其它 1、由于我校在各生源省份的出档线无法准确预测,报考我校艺术特长生的 考生须自愿承担若高考成绩未能达到我校艺术特长生的出档分数要求而对后续非第一志愿院校的录取可能产生的影响。 2、我校录取的艺术特长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艺术活动,服从安排,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3、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随即取消艺术特长生资格及入学资格。 4、我校将在招生办网页及时发布招收艺术特长生的有关通知和信息,请考生留意关注,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凡未如期按我校的通知要求办理有关事项或提供错误的个人信息所产生的影响录取等问题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5、本章程仅适用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非艺术类专业的应届高考考生。报考我校音乐系、美术系的考生,请按照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有关规定办理。 6、 本 章程 根据教育部已颁布的有关文件制订,具体实施过程按当年教育部和各有关生源省份制订的相应政策执行。 九、本章程由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厦门大学 二○○七年一月 艺 术 学 院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创办于1983年,1990年起面向全国招生。1987年获准设立音乐学、美术学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2003年获准设立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予点;2005年获准设立艺术硕士(MFA)学位授予点。学院各专业面向港、澳、台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 艺术学院的办学宗旨是:以综合大学为依托,以艺术创作为中心,以学兼中西为基础,以开发潜能为目标,在跨越式发展中建立交叉学科,推动素质教育,培养既具有公民意识又具有独立人格,既继承优秀传统又富于创新精神的艺术人才。 艺术学院下设美术系、音乐系和艺术教学部。 美术系包括油画、版画、国画、雕塑和艺术设计专业; 音乐系包括作曲、音乐学、音乐表演(键盘、管弦乐、民乐、声乐)和舞蹈专业。 艺术教学部的任务是面向全校开展素质教育。 此外,学院于1999年与欧洲艺术家共同建立了“中国欧洲艺术中心”。 艺术学院现有教授16人,副教授27人。二十几年来,学院培养了大量优秀毕业生,广泛分布在国内外的艺术团体和教育系统。一批师生先后在国际和国内艺术比赛中获得大奖。 音乐系 音乐系现有6个教研室(声乐、钢琴、民乐、器乐、理论作曲、舞蹈),54位教师,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12人。外聘教授有:著名指挥家郑小瑛及厦门爱乐乐团的乐队长、首席,作曲家鲍元恺,杜兆植,合唱指挥家娅伦格日勒等。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主要培养从事音乐教师、宣传部门、文化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复合型的音乐师资和音乐专业人才。 音乐教育开设课程:政治、文学、哲学、外语、体育、教育学、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形体舞蹈、键盘乐、民乐、西乐、合唱指挥、和声、复调、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歌曲分析与写作、现代音乐、音乐赏析、曲式与作品分析、民族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音乐美学、电脑音乐制作、音乐教育理论与实践、教学实习、艺术实践等。 音乐表演学科下设有七个专业方向,向全国招收本科专业有:声乐、键盘、民族器乐演奏、西洋管弦乐演奏、理论作曲、舞蹈,2006还特别增设了艺术管理专业。 音乐表演开设课程:理论主修课、作曲主修课、声乐主修课、民乐主修课、西乐主修课、键盘乐主修课、舞台表演艺术,其余课程与音乐学的课程相同。 厦门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 电话:0592-2182405、2181631 传真:0592-2185990 这是联系方式,参考招生简章,再和学校联系一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