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兵
你要国内顶级音乐院校给你中国音乐最高学府中央音乐学院介绍及2007年硕士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1950年6月17日在天津正式成立。 中央音乐学院,是由华北大学文艺学院音乐系、东北鲁迅艺术学院音乐工作团、南京国立音乐院和它设在常州的附属少年班、北平艺术专科学校音乐系、上海中华音乐学校、燕京大学音乐系等合并成立的。当时,许多音乐界著名人士都参加了中央音乐学院的筹建工作。 建院初期,学院的规模不大,只设置了作曲、声乐、钢琴、管弦4个系,在管弦系内有一个民乐组。另外,附设音乐工作团和研究部等机构;以后,又逐步筹建了附属中学和小学。 1958年秋,中央音乐学院迁到北京。这时该校已经发展成专业设置比较齐全、教学质量较好的一所高等音乐学院。除了原有的4个系外又增设了音乐学系、指挥系、民族器乐系和民族声乐系。1964年初,中央音乐学院的民族器乐系、民族声乐系、民族音乐研究所与原北京艺术学院音乐系合并,成立了中国音乐学院。 在文化大革命中,中央音乐学院遭到严重破坏,被迫停止了正常的教学和招生工作。学院面临全面解体的局面。粉碎“四人帮”以后,文化部于1977年底宣布恢复中央音乐学院的名称和建制,中央音乐学院获得了新生。 如今,中央音乐学院已经成为代表我国专业音乐教育水平、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高等音乐学府。是我国唯一的一所国家重点高等艺术院校,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研究生班到博士生班的完整的音乐教学体制。学院共设有作曲、理论、指挥、声歌、民乐、钢琴、管弦7个专业系,以及音乐研究所和小提琴制作研究所。学院的教学设施、场所、乐器、图书、音响资料等都已达到相当水平。 中央音乐学院还有一支具有一定学术水平和丰富经验的教师队伍。马思聪、李焕之、杨荫浏、喻宜萱、沈湘等一批造诣高深的前辈,在这里洒下了辛勤的汗水,为音乐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了有益的贡献。 建院以来,中央音乐学院培养了数千名音乐人才,许多毕业生成为我国音乐艺术事业的骨干,其中一部分人已经在国际乐坛上产生了一定影响。像郭淑珍、林耀基、郑小瑛、施光南、刘诗昆、刘德海、李双江等都是历届毕业生中的佼佼者。近年来又有一批新秀辞别母校,走出国门,在国际乐坛上争得了一席之地,苏聪获得了奥斯卡金像奖,梁宁和迪里拜尔被誉为“中国之莺”。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中央音乐学院还与许多外国著名音乐学府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学院的青年交响乐团、少年交响乐团和青年合唱团也多次应邀出访,饮誉海外乐坛。一、培养目标 中央音乐学院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基础理论、系统知识和专业技巧,具有独立从事专业活动、科学研究和高等音乐院校教学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 二、年限 三年。 三、招生名额预计招收110余名(以教育部下达名额为准)。 名额分配预定方案:作曲系、电子音乐、指挥共22名;音乐学系21名;音乐教育系10名;音乐治疗、提琴制作共4名;声歌系9名;钢琴系9名;管弦系17名;民乐系17名;教务直属1名。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音乐文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07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在非音乐专业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和专业学习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组织的单独考试。单考生的外语、政治科目考试在2007年1月份与统考同时进行(录取人数不超过两名)。 1、符合第(一)条中的1,3,4各项要求; 2、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4年或4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者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本科毕业、在高校工作满两年者,可以兼报“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具体要求请见《7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中央音乐学院2007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7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中央音乐学院2007年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五、报名、考试 考试报名:分专业考试网上报名和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 报考专业方向和导师详见附件一。 考试科目:专业主科、专业基础科目、政治、外国语(英语、日语、俄语、德语)。专业科目考试要求详见附件二;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参见附件三、附件六。 报名、考试的具体事宜请见下表: <DIV align=center>日期</DIV> <DIV align=center>内容</DIV> <DIV align=center>要求及注意事项</DIV> <DIV>7月1日—9月3日</DIV> <DIV>专业考试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留存报名表(交材料时需提交)。</DIV> <DIV>时间:7月1日8:00— 9月3日23:00</DIV><DIV align=left>网址: yjs.ccom.e.cn</DIV> <DIV>9月4日 —9月5日</DIV> <DIV> </DIV><DIV>1、本地考生可到我院研究生部提交所有报名材料。</DIV><DIV>网址: yjs.ccom.e.cn</DIV><DIV>2、外地考生可以特快专递邮寄所有报名材料(其中证件寄复印件,领准考证时验原件;邮寄截止日期为9月4日,以当地邮戳为准;若在规定时间内没交齐报名材料,按初审不合格处理)。</DIV> <DIV align=left>须提交的报名材料:1、《中央音乐学院研究生专业考试报名表》(务必贴上免冠一寸近照并在签字处签字,否则无效);2、所报方向应提交的各项材料(详见附件二);3、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两证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及教务处开具的“应届本科学生”证明;4、其他人员(含应届成人高校毕业生)提交本人身份证和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两证均验原件); 5、每报考方向报考费260元;6、加试费100元(需加试考生)</DIV> <DIV>9月14日—15日</DIV> <DIV>网上确认报名信息</DIV> <DIV>网址: yjs.ccom.e.cn</DIV> <DIV>9月20日</DIV> <DIV>网上公布初审结果。</DIV> <DIV>网址: yjs.ccom.e.cn(公告栏)</DIV> <DIV>10月10日</DIV> <DIV>1、 初审合格的考生到研究生部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DIV><DIV>2、 网上公布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DIV> <DIV>1、 领证时需验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原件)</DIV><DIV>2、 网址: yjs.ccom.e.cn(公告栏)</DIV> <DIV>10月11日</DIV> <DIV>加试</DIV> <DIV>加试对象:1、同等学力考生(含专科学历者、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非音乐专业毕业生);2、所有报考音乐教育方向考生</DIV><DIV>(本院音教系毕业生除外)。</DIV> <DIV>10月12日</DIV> <DIV>1、 网上公布加试合格者考号</DIV><DIV>网址: yjs.ccom.e.cn(公告栏)</DIV><DIV>2、 报考声乐方向的考生将考试曲目报送声歌系。</DIV> <DIV>1、 加试未达及格标准者,不予参加其它专业考试</DIV><DIV>2、 声歌系联系电话:66425722</DIV><DIV> </DIV> <DIV>10月13—18日</DIV> <DIV>专业科目考试</DIV> <DIV>考试日程(以当天考试日程为准)</DIV> <DIV>10月24日</DIV> <DIV align=left>公榜专业入围者考号;具体成绩可上网查询。 网址: yjs.ccom.e.cn(公告栏)</DIV> <DIV>考生可根据考试成绩结合有关情况,确定是否报考我院。</DIV> <DIV>10月1—31日以教育部通知为准</DIV> <DIV>政治、外语统考网上报名、交费、确认(建议考生可先网上报名,待专业入围后再交费、确认)</DIV><DIV> </DIV> <DIV>专业入围者方可填报我院,考生网报时考试地点必须选择我院。</DIV><DIV> 报名点代码选择:1145 </DIV><DIV>报考单位代码选择:10045 </DIV><DIV>网址:www.chinayz.e.cn</DIV> <DIV>11月以教育部通知为准</DIV> <DIV>发准考证</DIV> <DIV>具体事宜请上网查询</DIV> <DIV>2007年1月</DIV> <DIV>政治、外语统考</DIV> <DIV>具体时间以网报通知为准</DIV> 六、录取 1、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考试科目合格标准(100分制):①主科:表演方向主科分数85分;其他方向主科80分。②政治、外语分数线及总分要求按国家标准。③其他科目60分。 3、一个导师招收新生原则上不超过2名。 4、一个专业方向录取学生原则上不超过5名(声乐、钢琴、作曲、音乐教育除外)。 5、报考木卡姆研究方向硕士生,第一学年在中央音乐学院修读学位课程,学院同时指派相关方向的导师对其进行指导。后两年在新疆艺术学院由相关导师指导其学位论文的写作。论文答辩在中央音乐学院进行,获通过者由中央音乐学院颁发毕业及学位证书。 6、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硕士生。定向、委托培养及自筹资金硕士生,须在录取前签订有关合同。 七、报考和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计划外定向(委托培养):培养费由委托单位负担,毕业后回委托单位工作; 4.计划外非定向(自筹资金):培养费由本人负担,毕业后按我校有关规定择业。 八、报考费用 考生报考的报名费、复试费、体检费、往返路费和食宿费均自理。对于距北京较远、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外省、市、自治区考生,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酌情给予适当补助。 九、学费及住宿费 国家计划外学生须交学费,其标准按当年标准执行。考生如不考虑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外研究生,须于报名时书面声明。住宿费以报到时宿舍管理中心通知为准。北京生源的学生一律走读。 十、学习期间的待遇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原单位工作;计划内非定向硕士生根据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计划外自筹资金硕士生由学院提出建议并予以推荐,上级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音乐学类 1、主科 (1)论文写作:写作命题论文形式,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内容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音乐学基础理论 (1)音乐作品听辨 (2)笔试:内容包含①西方音乐史、②中国音乐史、③中国传统音乐、④音乐美学、⑤世界民族音乐(④⑤项内容二选一)。 3、和声、作品分析 4、钢琴(具体要求见★)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同等学力报考者所交的必须是公开发表的论文。应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可以习作(学期论文)替代学位论文。 公共艺术教育 1、主科 (1)论文写作:写作命题论文形式,各研究方向考同一题目。 (2)口试:内容含所考专业方面的内容 2、和声,作品分析。3、中、西音乐史。 报名时须提交本人撰写的、所报考专业研究方向的论文一篇(大学毕业论文或相当于大学毕业论文)。 注:此方向只招收高校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