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一个人可以考几个硕士学位?

负二代
故往见之
没人限制你

请问同时可以考几个硕士学位

拉巴特
丘陵
可以再修自考然后拿到学位,但是很少有人会这么做因为自考和统招还是有本质区别的,况且你的第一学历已经决定了。个人给你个建议可以申请硕士第二学位,不过需要和学校沟通或者实在不行就再考个在职研究生也可以修第二硕士学位了。我想问的是研二时可以考其它学校的专业吗?还是要等到毕业才能考?我只考全日制。

一人可有两个以上同类硕士、博士学位吗

大肚腩
固不爱己
同类同等学位是不可以的,因为学位是教育部颁发的,不是学校颁发的,所以不能给一个人颁发两个同样的学位证。明白了吗? 但可以发不同的,比如你可以有法学硕士,还能再获得法律硕士。

中国最多可以拥有几个学位

高山青
鸱鸦嗜鼠
这个的却是没有什么限制 只哟啊合法渠道 足够时间 可以随你所愿拿几个都没问题。参考资料:个人所知

国内高校能否同时在读两个硕士学位

心术
梦幻街
国内高校不能同时在读两个硕士学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第十一条,申请人通过同等学力水平认定,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同意,报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授予学位人员的姓名及其博士论文题目等应及时向社会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公布,并经三个月的争议期后颁发学位证书。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学位授予单位提出申请。因此,考生如果想获得两所高校的硕士学位证书,需要错开时间段进行。另外,需要提醒各位考生,想获得在职研究生双学位,需要以两种方式进行:例如,考生以五月同等学力申硕的方式已经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后,需要通过十月联考获得另一个硕士学位。工商管理硕士除了需要学士资格外,通常还会要求学生拥有若干年的工作经验。拓展资料:《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第十条 同等学力水平认定学位授予单位应从以下三个方面认定申请人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水平。(一)对申请人完成本职工作,在教学、科研、专门技术等方面做出成绩的认定。(二)对申请人专业理论基础、知识结构及水平的认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应对已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组织考试。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曰起,一年内完成全部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未通过课程考试者,本次申请无效。对于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的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者,经有关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直接申请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三)学位论文水平的认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应在申请人通过全部课程考试后的一年内完成。学位授予单位应指定博士生指导教师对申请人的论文进行必要的指导。1、论文要求及科研工作。(1)申请人提交的博士学位论文,应是在工作实践中由本人独立完成的成果,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2)申请人同他人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或发明、发现等,对其中确属本人独立完成的部分,可以由本人整理为学位论文提出申请,并附送该项工作主持人签署的书面意见和共同发表论文、著作的其他作者的证明材料,以及合作完成的论文、著作等。(3)论文用中文撰写,论文要有中文和外文摘要。(4)申请人必须到学位授予单位,在该单位指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参加为期不少于三个月的与论文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申请人应在学位授予单位的相应学科专业学位授权点报告其论文工作情况并接受质疑。2、论文评阅。(1)论文评阅人:学位授予单位聘请不少于五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三名。论文评阅人应是责任心强,学风正派,在相应学科领域学术造诣较深,近年来在科学研究中有突出成绩的专家。申请人的导师、推荐人不能聘为论文评阅人。学位论文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三个月以前,由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送交论文评阅人。评阅人的姓名不得告知申请人,评阅意见应密封传递。(2)论文评阅:论文评阅人应根据学位论文要求对论文是否达到博士学位水平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提出评阅意见及对论文的修改意见。3、论文答辩。(1)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不少于七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四人是博士生导师、二人是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申请人的推荐人、导师不能聘为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论文答辩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应先得到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的认可。学位授予单位的有关管理部门,应在论文答辩日期一个月以前,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2)论文答辩:论文答辩委员会根据答辩的情况,就是否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作出决议。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决议经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后,报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论文答辩应有详细记录。论文答辩应公开举行。(3)论文答辩未通过,本次申请无效。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建议修改论文再重新答辩者,可在半年后至二年内重新答辩一次;答辩仍未通过或逾期未申请者,本次申请无效。国务院关于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百度百科

同一个人可以用同一篇论文申请不同学校的硕士学位吗

宋人围之
皆有所明
同一篇论文申请不同学校是不允许的。现在学校都有检测抄袭手段,很容易被查出来,会影响申请资格。

研究生的硕士学位和硕士学历有什么区别?

流亡者
凭神
首先硕士和研究生有的区别:一个是学位。一个是学历。 研究生是学历。硕士是学位。

直接参加工作,还是继续读研究生,是一个两

为之
近些年来,对于很多即将大学本科毕业的学生来说,到底是直接参加工作,还是继续读研究生,是一个两难的选择,请根据人力资本投资的有关知识,对以下问题加以分析。从经济学的角度考虑,影响一个大学生是否读研究生的因素包括( )。A.读研究生的机会成本B.本科生中读研究生的人数占的比例C.硕士毕业生与本科毕业生的收入差距D.大学本科毕业时的就业机会正确答案A,C,D答案解析从理论上讲,影响一个大学生是否读研究生的因素包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或机会成本)和非货币成本。具体而言,就是读研究生的机会成本、硕士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生的收入差距以及大学本科毕业时的就业机会。------------本科毕业后选择读研好还是直接参加工作好?随着我国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目前读研的人数有明显增多,那么未来大学生是选择读研好还是直接参加工作好呢?下面让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本科毕业后选择读研还是参加工作?读研和参加工作我们应该如何取舍?我们先来看看读研的好处有哪些吧,本科毕业读研究生的好处如下:1、毕业后好就业。现今社会本科毕业生太多了,基本在人力市场随便找一个就是本科毕业生,所以如果您想提高个人竞争力,读研究生确实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因为现在我国研究生数量还是比较稀缺的。另外,如果您打算报考公务员,那也比本科学历更具有优势,因为研究生报考公务员,大家起点高,升迁几率更大。2、提高专业能力。本科四年学习只是给我们打下一些基础而已,真正想深入学东西还是要从研究生开始,因为研究生能与导师更为贴近的直接交流,以及不时的课题研究机会,能够为未来的学习和工作奠定一整套坚实的理论基础。3、积累人脉。本科的同学鱼龙混杂,有些人就是混日子而已,而读研究生,大家目的明确都是带着求知的心态去学习,将来都是要在所属行业干出一番事业的人才,所以我们说研究生级别的人脉比本科学历要更优质一些。看完了读研的优势之后,我们再来看看直接参加工作的优势吧。本科毕业直接参加工作好处如下:本科毕业直接参加工作能让我们尽快融入社会。前边我们提到的全日制研究生是需要花三年的时间在校园中度过的,基本脱离了社会生产。而我们先步入社会这就是优势,所谓笨鸟先飞,三年的历练可以让我们变得更加成熟,如果在某一个公司里任职三年,表现好的话可能都进入管理层了。将来让研究生在我们手底下做事,岂不妙哉。看到这里,您如果还是纠结不知道研究生和本科学历该如何取舍,我们就要使出“撒手锏”了,如果您又想读研,又不想脱产全日制学习,可以考虑攻读在职研究生!目前在职研究生的报考方式分为非全日制和同等学力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难度、考试流程、考试分数线都是跟全日制研究生画等号的,二者研究生文凭含金量都是相同的。而同等学力在职研究生虽然证书方面(这种读研方式只能拿到硕士学位证)略逊与非全日制研究生,但是它的可以免试入学,不管是清华北大还是人大我们只要符合相应报考条件都是直接就可以上课的!总结:在职研究生是比较灵活的读研方式,大家边工边读不耽误大家职场升官发财,又能提高学识积累人脉。因此,本科毕业读在职研究生还是比较靠谱的!

如果一个人博士毕业了,但由于硕士论文抄袭,硕士学位被取消了,那么他的博士学位还能保留嘛,急!

瓣坛枫
年饥
博士学位可以保留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扩展资料: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1、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2、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3、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