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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为: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道德品行良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年龄不限;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生毕业时未获毕业资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报到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报考原单位委托培养硕士生。3、获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止,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含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达到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①大专学习期间各门课程成绩良好以上(或80分以上),毕业论文(或设计)成绩优秀;②报名时须出示所在单位开具的达到本科毕业的书面证明和在普通高校或成人高考专升本、或自学考试本科段进修过或学习过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以上合格成绩的有效书面证明(必须教务部门出具的);③报考非外语专业的考生还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改革后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500分以上。同等学力报考者注意事项:①招生专业目录上注明不招收同等学力者的专业,谢绝同等学力考生报考;②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须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提供成人高校教务部门的证明、成绩单及大学英语4级证书复印件(外语专业除外);③复试时,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