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屈者
清华的研究生有补助,有奖学金,但没有公费的相关规定。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第二条 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在学期间均应缴纳学费。学校统筹利用国家财政拨款、学校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充分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积极作用,努力争取各方面资源,进一步完善包括学业资助、优秀奖励、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等方面的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充分发挥奖助政策对研究生的激励与资助作用,调动研究生从事学习及研究的积极性。扩展资料:根据《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第八条 学校按规定向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发放国家助学金,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国家助学金标准为每生每年博士生 1.2 万元、硕士生 0.6 万元。国家助学金的最长资助年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生”)5年,普通招考方式录取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普博生”)3 年,硕士生 3 年。第九条 学校、院系和导师积极创造条件,为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提供研究助理、教学助理和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研、助教和助管”,统称为“三助”)岗位,促进研究生通过承担岗位工作发展职业能力,同时获得岗位津贴资助。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承担“三助”岗位。研究生“三助”岗位工作量一般为每周 12~15 小时。校设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为:硕士生、资格考试通过前的直博生每月 600 元;普博生、资格考试通过后的直博生每月 800 元。助研岗位津贴标准应不低于校设助教、助管岗位津贴标准,参照承担校设助教、助管岗位研究生的实际学业资助水平由设岗导师(院系)自主确定。“三助”岗位津贴根据实际上岗时间按月发放。研究生“三助”岗位的评聘,根据研究生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承担校设助教、助管岗位,博士生一般不超过 6 个学期,硕士生一般不超过2个学期。担任学生辅导员和研究生工作助理的研究生,可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基于以学业为主的原则,每名研究生一般不能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三助”岗位。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教育在线——清华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