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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入学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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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第三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内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容时间为准。考研科目时间安排第一天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下午14:00-17:00外国语第二天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数学)下午14:00-17:00业务课二第三天(少数专业)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您好,文都教育为您服务。2015年考研时间现在还没有公布,以下是2014年的时间安排,版您可以参考权一下。网上预报名时间:9月25日至9月28日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现场确认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准考证打印:12月25日至2014年1月6日考试时间:1月4日至1月6日更多2015考研信息,敬请关注文都考研资讯网。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工程硕士每年的入学时间及考试时间 录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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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种类不同,在职研究生工程硕士考试和入学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版第一种:1月份的全国统权考。这种情况和全国统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全一样,一般10月份网上报名,11月份现场报名,考试一般在次年的1月份。若在职人士不打算辞职攻读,可以选择录取类别为定向或委培,入学时不转户口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和全日制统考生和自费生一样,委培生和定向生毕业后都能获取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第二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每年3月报名,5月考试。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是在有硕士授予权的学校报名,参加一个难度较低的入门考试后,被录取,按照应修学分,交纳学费。在2~3年内修完所有课程(一般是周末授课),同时参加全国统考两门:一门是英语,一门是专业课程。第三种:专业硕士(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实行全国联考,一般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毕业后只能获取专业硕士学位,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

研究生入学考试每年几月份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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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两次。一次是在职研究生入学考试,大概十月。一次是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1.一年一次,每年一月中旬举行。 2.专业不同,学校不同,所用时间也不同在职研究生的报考方式分为一月联考和同等学力申硕,其中一月联考的入内学考试报名时间在容每年10月份,而同等学力申硕是先免试入学后考试的,考生全年都可以报名入学参加课程学习,欲详细了解报考流程、报考条件、招生院校和专业等信息的,可以百度启文在职研究生了解

考研是什么时候,考取了几时入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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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研考的时间一般是在元月份的第二个或第三个的周六和周日,像09年的是在1月10日和11日进行。考取的话,一般会在9月份入学。打字不易,采纳哦!

考研时间,具体各科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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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时间:每科3个小时第一天:上午政治(8:30-11:30)下午英语(2:00-5:00)第二天:上午数学或专业基础课(8:30-11:30)下午专业课(2:00-5:00)拓展资料:一、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Unified National Graate Entrance Examination),简称“考研”。是指教育主管部门和招生机构为选拔研究生而组织的相关考试的总称,由国家考试主管部门和招生单位组织的初试和复试组成。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大学数学等公共科目由全国统一命题,专业课主要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部分专业通过全国联考的方式进行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模式分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两种。选拔要求因层次、地域、学科、专业的不同而有所区别。考研国家线划定分为A、B类,其中一区实行A类线,二区实行B类线。一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要求报名时通过学信网学历检验,没通过的可向有关教育部门申请学历认证。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资料链接:百度百科--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

研究生考试时间具体是什么时候?一年有几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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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次,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专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属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12月23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在职读研的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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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职读研在职读研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在职人员攻读专业硕士学位实行全国联考,一般每年7月份报名,10月份考试。毕业后只能获取专业硕士学位,不能取得研究生学历。二是和全日制统考生一起学习、但不转户口和工作关系的委培和定向的在职研究生。这种情况和全国统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全一样,一般在每年10月10日-10月31日网上报名,11月10日-11月14日现场确认三是研究生进修班。研究生课程进修班不属于学历教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在职人员进修、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的一种非学历、非脱产的教学形式,不能直接与授予硕士学位挂钩,不允许发毕业证书。参加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学员结业后,也不享受国家规定的研究生学历教育待遇。可以在结业后参加同等学历硕士研究生考试,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后,经审查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者,可获得硕士学位证书。二、在职考研在职考研指的是在职人员边工作,边学习,参加每年一月份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10月10日-10月31日,现场报名时间为每年11月10日-11月14日。考生在进行全日制学习完成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等要求后,可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研究生考试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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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初试时间2019考研目前已经确定的初试时间为2018年12月22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4日进行(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一定要按时参加考试,否则国家是不承认的。二、各个科目具体考试时间12月22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2月22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月23日上午 (8:30-11:30)专业课12月23日下午 (14:00-17:00)专业课二12月24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2019年统考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24日至27日每天9:00至22:00;正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至22:00。两阶段的报名均为有效报名,考生无需重新填报。大家一定要有良好的守时观念,在该报名的时间报名,在该参加考试的时间参加考试。不要让自己的努力最后因为自己的一时怯懦而富水东流。

第一次参加硕士研究生的考试应该如何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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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yz.chsi.com.cn/kyzx/zcdh/200709/20070913/1335142.html2008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007年09月13日 14:26 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5)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学校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按教育学门类设置考试科目)。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校57所(名单见附1)。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78所(名单见附2)。 这些高校在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2、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127所(名单见附3)。 这些高校在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07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07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报考2008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填报信息日期:2007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请尽早上网登录,避免高峰时段网络堵塞,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2007年9月17日至2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确定复试分数线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余缺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4)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7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现役军人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等部队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非应届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五、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和时间 2008年1月19日至1月20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1日进行(8:30至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9日上午 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者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 1月19日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月20日上午 统考数学或一门业务课(满分各为150分); 报考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者,考专业基础综合(满分为300分);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门类公共基础(满分150分)。 1月20日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150分); 报考农学门类者,考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满分为150分)。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 1月21日 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满分150分)。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制订。 2.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MBA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门: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 (五)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考场应试。 (六)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七)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报考的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八)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2008年5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MBA"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3.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不得更改。 4.为三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九)教育部依据硕士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确定报考统考、MBA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参考教育部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名单见附5)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进行初试科目改革的学科专业复试差额比例可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招生单位自定。 六、调剂 初试成绩符合复试调剂基本分数要求,可以申请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2008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对教育学、历史学、医学和农学学科门类(仅限于参加统考或联考的考生)的调入和调出,在考试科目要求方面可适当放宽。 调剂复试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招生单位应及时发布生源余缺信息;(2)符合教育部调剂规定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填写调剂志愿;(3)招生单位遴选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复试;(4)招生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复试,并将复试结果通知考生;(5)接收调剂生的招生单位向第一志愿单位发函调考试档案,做最后审核,确定是否拟录取。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MBA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或按照培养合同就业。招生单位及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附:1.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2.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3.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高校名单 4.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 5.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