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卿
北京大学研究生奖助政策是根据《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管理执行的。研究生国家版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权国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共五章,其中第二张关于补助标准的。 第二章 资助标准 第4条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 第5条 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第6条 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确定。中央财政按照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的标准以及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分担办法,承担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