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不命邪
近日,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改革我国对博士生、硕士生毕业考核体制,给予导师决定博士生、硕士生能否毕业的自主权,释放研发能量”的建议,教育部表示,该建议对完善高校研究生科研成果评价标准具有很大启发,下一步将充分采纳,今年下半年还将出台《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明确规定研究生导师的指导职责。教育部表示,研究生教育是国民教育的顶端,博士、硕士学位代表着一定的学术水平,应有高要求和科学的评价标准。导师是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关键,要对研究生开展学术研究、写作发表论文、撰写学位论文进行严格把关,把学位论文的实质性创新作为评价学位论文质量的关键要素。扩展资料学生觉得毕业更难了教育部于近日表示,将出台多份文件,细化强化导师、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权责,压实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导师责任等。随后,“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毕业”话题立即登上热搜。赋予导师自主权,是健全导师制的重要内容。没有自主权,导师必然很难对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负责。但是,只赋予权利,而没有相应的约束机制,学生也必定担心导师滥用职权,故意刁难,加剧师生矛盾。这也是该议题登上热搜的原因。网友们担心,导师有了自主权之后,学生“更难了”。实际上,过去导师就拥有对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第一评价权,这些年频发的硕博研究生自杀以及师生冲突,多数不都是因为“导师刁难、故意推迟、不让毕业”等原因,可见硕博士能否顺利毕业,担子本就压在导师肩上。有网友认为,能否毕业的自主权,就等于让导师决定硕博士能否毕业,会扭曲师生关系。将导师的权力进一步绝对化、义务化,从最直接的结果来说,就是形成导师对学生的绝对优势(绝对优势恰恰容易转换成压制,甚至是压榨)。参考资料来源:北晚新视觉网—导师将自主决定硕博士是否毕业?教育部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