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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例:报到材料:(一)博士研究生1、录取通知书(无录取通知书不能报到),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所有博士研究生新生(硕博连读生除外)均须交验硕士毕业证书(学历教育者)、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硕博连读生交验本校硕士研究生学生证,并提交复印件一份。3、以应届硕士毕业生(9月1日前可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的身份报考并录取者须交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非学历教育者须交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并提交复印件一份。4、取得境外大学硕士学位的新生报到时,须交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并提交复印件一份。(二)硕士研究生1、录取通知书(无录取通知书不能报到),本人有效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所有硕士研究生新生均需交验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获得学位者,其中推免生必须有学位证)原件,并提交以上证书复印件一份。3、以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生的身份报考并录取者必须提交学历二维码信息表。扩展资料其他事项:一、户口迁移1、户口迁移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新生入学报到期间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读期间学校不再为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武汉市籍新生必须持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签发的全国统一印制的防伪《户口迁移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等有关信息须与录取通知书和档案一致,否则无法办理入户手续。户口迁入地址统一填写:湖北省武汉市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市籍新生(含本校升研)须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入学通知书。3、入学报到时,需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复印件、4张一寸照片,并且以学院为单位收齐新生电子档照片(电子版格式为JPG,像素规格为20K以下,文件名为新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交至各学院辅导员再由各学院交至保卫部。二、档案转移2018级研究生请按照《调档函》有关要求按时将个人档案转入我校。档案到校情况请自行进行网上查询:进入学校研究生院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页,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师生端),用户名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三、助学贷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只能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在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按要求加盖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入学后,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集中办理。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经办银行核准后,由银行向符合贷款条件的学生发放贷款。校园地国家贷款的具体管理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参考资料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18级研究生报到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