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米尔
(2)企业单位(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3)社会力量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的支出,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赢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开发经费的资助。纳税人直接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的资助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4)企业等社会力量向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资助研究开发经费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时,须提供以下资料:①中国境内非赢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出具的收到资助资金和用途的书面证明;②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计划;③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开具的资金收款证明;④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纳税人不能提供以上资料的,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答:如果贵单位为旅行社,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行社费用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329号)第二条规定:旅行社提供的为异地游客购买的返程机车船票复印件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适当凭据。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管理需要,要求纳税人附送证明其支出实际发生的其他有关资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