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山
▶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改革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推进分类考试;二是改革考试内容;三是强化复试考核;四是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录取主体作用;五是加强监督管理。 ▶推进分类考试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不同,差异明显。因此,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适应选拔培养高素质临床医生的要求,体现临床医学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导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试延续以往的政策安排,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考虑到各医学培养院校不同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及分值保持不变。 ▶改革后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答:改革后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全面加强对职业素质的考查,主要是对医德的考查。医生的职业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高尚品德和仁爱之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教育要从选拔环节开始,体现对职业素质的重视,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并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在本科阶段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和学习。改革后初试业务课试题将设置一定比例的内容,加强对考生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查。 二是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高水平的临床医生,在考试内容上将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临床实践要求,既重视专业知识,也注重专业技能,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三是进一步提高命题内容综合度,推进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考核的有机结合,强化能力考查,避免考生一味死记硬背,提高考查实效性。 ▶改革后对于复试考核有什么新的要求? 答:复试工作是提高选拔质量的有效手段,强化复试考核是此次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重要内容。改革后将要求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更加充分地发挥复试考核的作用。 一是树立正确的选拔理念,明晰初试和复试各自定位,建立健全复试考核机制,科学设计考查内容、方法和评价标准,综合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多种方式,深入考查考生的职业素质和临床实践技能,提高选拔质量。 二是综合评价考生的一贯表现,按照本科临床医学相关教育标准以及临床医学硕士培养方案,对考生的既往学业成就和潜在能力素质进行认真考核、全面评价。 三是重视并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考核中的作用,在选拔机制和程序上强化导师组的学术权力和责任,规范导师招生行为。 ▶此次改革如何进一步发挥招生单位录取主体作用? 答:一是扩大招生单位录取自主权。由招生单位自主确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以及接受报考其他单位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调剂分数线,目的是推动招生单位根据自身办学特色、培养要求、培养能力等实际情况进行自主选拔,促进科学选才。 二是建立相关约束机制。教育部划定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国家线供招生单位参考,同时作为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的基本成绩要求。招生单位自主划定的初试总分线低于教育部划定的国家线的,下一年度不得扩大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招生规模。 三是健全相关配套办法。各招生单位要根据此次印发的《实施意见》和年度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等国家招生政策,健全配套本单位的调剂录取办法。报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关政策调剂到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医学学术学位仍然执行国家统一的复试、调剂成绩要求。所有新招收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其培养工作按照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国家统一制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要求进行。 ▶此项改革的组织实施进度如何安排? 答:为使考生有充足的调整准备时间,按照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原则,2016年首先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本单位临床医学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考试科目等其他改革暂不进行,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