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者不顾
一 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统招统考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祖国医药卫生事业贡献力量,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二)学历要求 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高等学校及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且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5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必须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而且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1)修完报考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科研成果奖,若为省部级,要求一等奖排序前3名,二等奖前2 名,三等奖第1名,国家级科研成果奖不限名次; (4)复试时加试两门业务课合格(加试科目在取得复试资格后通知)。4.已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对本科所学专业要求 1.报考我校的硕士研究生,要求报考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2.报考我校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要求如下: (1)全日制高等学校本科毕业,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可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应届毕业生须由本科就读学校提供所学专业证明)。 (2)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要求,成人学历教育本科毕业且已获得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者,必须取得相关类别的执业医师证书方可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3)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麻醉学本科专业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分别报考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麻醉学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本科毕业仅可报考中医学或中西医结合专业的硕士专业学位;妇幼保健医学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妇产科学与儿科学专业学位;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仅限温州医科大学)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眼科学专业学位;精神医学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专业学位;医学检验专业本科毕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仅可报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学位。 3.护理学本科专业且获医学学士学位者毕业仅可报考护理专业学位。 4.报考我校药学(专业代码:1055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首都医科大学临床药学专业五年制本科毕业生。(四)对执业资格的要求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要求考生具备国家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在招生目录5的备注栏内有“◎”标注。(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报考眼科学专业要求裸眼视力不能低于4.0,不能无立体视觉。 (六)统招统考考生报名时不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复试时要求提供该证明材料。服务于北京市远郊区县医院的考生,应严格遵守签订的服务协议,至现场报名确认时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需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因考生与单位的协调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调取档案而不能录取者,责任由考生承担。二 只要复合上述要求,都可以报考首都医科大学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