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记之
汪海燕女,现任华中师范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主任;中国心理学会注册心理师、中国心理学会注册督导师。基本情况1953年1月,出生于湖北武汉。1978.3-1982.1,华中师范大学政治系本科,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10-2003.7,华中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课部。2003.7-至今,华中师范大学教科院、心理学院。研究方向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危机干预与自杀预防。教学情况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团体辅导、心理咨询实习与督导。科研成果近5年来主持和参与多项国家和省部级科研项目,发表期刊、会议论文多篇,主编著作多部。1.课程负责人:国家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心理健康教育系列课程”之《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2.汪海燕、马奇柯主编: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高职高专学生心理健康指导》(第二版)。3.汪海燕、吴才智主编:《活着没商量--自杀心理及其预防》,高等教育出版社。4.第三合作人:湖北大学生自杀情况调研,湖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特等奖。5.第三合作人:心理健康教育“春雨工程”,湖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优秀成果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