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王之猛
由于新疆集几种不同的地理条件、生态环境于一体,不同的生存依托形成了不同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俗,从而积累成为不同的舞蹈文化。在《中华舞蹈志·新疆卷》里,首次将新疆各民族民间舞蹈分为绿洲舞蹈、草原舞蹈、高原舞蹈三大体系。 绿洲舞蹈以维吾尔族、乌孜别克族为代表。生活在绿洲之上的子民们因为生计需要,常常要离开绿色的怀抱而饱啜烈日炙烤、风沙漫卷,残酷的自然条件形成了绿洲人乐观的精神和对音乐舞蹈的特殊爱好。村落簇居的生活,为绿洲人经常举行各种群众性娱乐活动创造了条件,形形色色的“麦西来甫”、“白孜麦”等绿洲民族的舞蹈,后来日渐发展成为整个中华民族舞蹈艺术中具有特殊地位的组成部分。 草原舞蹈以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蒙古族为代表。世代逐水草而居的游牧民族有着酷爱自由的天性,但也要的受到大自然的制约。人们对自然力量的迷惑不解和敬畏,形成了草原文化中以歌舞祭天、娱乐的形式。同时,游牧和狩猎是草原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最主要的生产方式,草原文化的民间舞蹈形式也多以放牧、狩猎、模仿动物、模拟生产劳动动作和各种自娱性舞蹈为主。在动作上,草原民族的民间舞蹈都具有“耸肩”、“抖颤”这一马背民族的典型特征。 高原舞蹈以塔吉克族为代表。我国的塔吉克族世居高原谷地,并自诩为鹰的子民,因此,模拟山鹰的舞蹈成为塔吉克族民间舞蹈的主要代表。塔吉克族常年生活在高原,山路崎岖艰险,行走时膝部必须松弛弯曲,脚掌平稳,这一特定的生活环境,形成了高原民族的民间舞步“沉稳有力,动静结合、骤然顿挫、膝部松弛有韧性”的独特韵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