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又问
学校从具备下列条件的学生中择优选拨推免生:(一)德育1.有正确的价值观,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在校期间依法履行应尽义务。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二)智育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逻辑思维清楚,反应敏锐;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2.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无考试作弊和抄袭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3.各类课程考核成绩无经补考或重修及格记录,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4.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的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97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英语水平测试成绩或外语语种测试成绩参照此水平标准)。(三)体育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合格要求。第七条 在校学习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境内外高校交流学习的学生,交流学习期间获得的学分满足须冲抵的各类学分的,如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具备推免资格。参加本校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学分满足须冲抵的选修课学分的,如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具备推免资格。第八条 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第六条(二)中第3项和第4项的限制,可按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及程序申请破格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