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王友华老婆是谁?

天下之水
周颂
王友华,男,汉族,1970年10月生,河南宁陵人。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年7月参加工作,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婚姻状况没有资料显示。

格桑次仁的介绍

大而无用
孰短孰长
格桑次仁,男,藏族,1955年12月生,西藏安多人,1974年12月入党,1975年8月参加工作,四川省工商管理学内院工容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区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区民宗委党组书记。

我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毕业的,请问能不能参加全国司法考试?

召旻
昆虫链
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回华答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符合《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规定的学历、专业条件; 5、品行良好。 前述第4项关于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学历、专业条件,依据《法官法》第九条、《检察官法》第十条、《律师法》第六条有关法官、检察官任职和取得律师资格的规定及《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为: 第一,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自治县(旗),各自治区所辖县(旗),各自治州所辖县;国务院审批确定的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西藏自治区所辖市、地区、县、县级市、市辖区,可以将报名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 前述高等院校,依据《高等教育法》第68条的规定,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司法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啊

金书波的个人履历

十义
复归于朴
1973.09——1976.07,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1976.07——1977.06,西藏3361303132自治区贡嘎县委办公室秘书;1977.06——1978.06,西藏自治区贡嘎县公安局秘书;1978.06——1984.03,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第一中学工作,先后任教导副主任、主任;1984.03——1987.04,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办公室秘书;1987.04——1993.04,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行署副秘书长;1993.04——1994.10,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秘书长;1994.10——1997.10,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委委员、秘书长;1995.03——1995.07,中央党校进修部第12期西藏民族干部进修班学习;1997.08——1999.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本科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1997.10——2001.09,西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1999.03——1999.07,中央党校进修部第32期进修二班学习;1999.09——2002.07,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中共党史专业学习;2001.09——2003.04,西藏自治区纪委副书记;2003.04——2003.11,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务副秘书长(正厅级);2003.11——2006.10,西藏自治区党委秘书长,自治区直属机关工委书记;2006.10~2013.12,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区纪检委书记;2013.12~, 工信部党组成员、中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农学专业

白娥
卢蒙巴
您好,公务员考试大专以上的学历都可以报考的,有限制专业和不限专业的,版所以都可以报考权的。例如2016年西藏公务员根据公务员招考公告,满足以下要求即可报考:(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当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四)具有良好的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孟德利的介绍

惠特妮
弗克利
孟德利,男,汉族,1955年3月生,陕西泾阳人,1983年6月入党,1973年12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毕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现任西藏自治区政府党组副书记、政府顾问。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可以报考公务员吗

孰协唐许
执圭
根据现有法律,刑满释放的人可以报考公务员考试,但3361316131是政审也不能通过!  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15日。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是指报考人员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不能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是:  此次招考公务员,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八大院校"援藏计划"单考是什么意思

亲兄弟
天与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援藏工作的指示精神,落3264656231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内地高等学校对西藏教育支持力度的部署,我部决定,由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高校从2003年起至2007年在西藏自治区在职干部中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430人,以改善当地在职干部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知识结构,培养西藏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西藏培养高层次高水平的干部,是一项重要而光荣的政治任务。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积极做好援藏研究生招生培养各环节的工作。   二、硕士研究生报名资格:原则上招收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在藏工作2年(含)以上、年龄在40岁(含)以下的在职干部。考生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会同区内有关部门按报考/录取3∶1比例推荐。   三、此项援藏计划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国家计划中,由我部单列招生计划;入学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单独录取,单考名额由我部专项追加。   四、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负责考场组织工作,指定考生报名地点和考场。8所高校及时将招生简章寄到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考试院负责组织报名、安排考场、接收招生高校寄送的试题、组织考试,以及在考试结束后3天内将试卷寄回各招生高校等考务工作。   五、8所高校对初试中的政治理论、英语、高等数学等部分考试科目试行联合命题,辅导和命题工作由各校轮流承担。其他业务课由各校分别命题,可指定备考复习资料。参加复试的最低要求、复试方式及内容由各校自定。   六、录取工作按照保证基本入学质量、适当照顾的原则由高校负责。被录取的考生均为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入学时签定定向培养合同,毕业后回西藏工作。   援藏研究生招生任务的完成,需要各有关单位的共同努力,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工作,不断交流经验,逐步完善招生办法

巴桑顿珠

四眼仔
假想敌
m巴桑顿珠,男,藏族,1949年2月生,西藏3332643332江孜人,1973年10月入党,1967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1964.08—1967.07 西藏公学、西藏民族学院师范科学习1967.07—1968.11 留校待分配1968.11—1969.11 西藏日喀则军分区“五七”农场锻炼1969.11—1970.12 随中国人民解放军409部队参加平暴,任翻译1970.12—1971.05 西藏日喀则军分区特务连学员1971.05—1972.01 西藏日喀则军分区政治部群工科见习干事1972.01—1973.04 西藏军区扎东前指政工科干事1973.04—1979.05 西藏日喀则军分区政治部群工科干事1979.05—1980.01 西藏军区政治部民兵杂志社工作1980.01—1983.07 西藏军区政治部民兵杂志社翻译组正营职组长1983.07—1986.06 西藏军区政治部民兵杂志社副社长、副总编辑1986.06—1989.06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1989.06—1992.11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处长、部务会成员1992.11—1995.11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995.11—2002.12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老干部局局长(其间: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0.09—2003.01在中央党校研究生院党的建设与党的理论学说专业学习,获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2002.12—2003.01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部长2003.01--2006.09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6.09--2006.10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06.10-2011.11 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党组书记、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11.12全国政协委员、西藏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现任中央督导组副组长[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