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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象学及其理解方法

僧肇
第一剑
现象学(phenomenology),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犹太人哲学家E.胡塞尔(E. Edmund Husserl,1859~1938)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现象学研究方法与步骤的内容简介

而犹若是
呜呼
之后,现象学又传入英、美、日、加、印度、苏联和东欧等国家。至此,现象学成为一股国际性的哲学思潮。本书对现象学研究方法与步骤作一些探讨。全书共分十二章,主要内容包括作为理论的现象学,体验与反思,体验与反思,资料分析,现象学研究实践探讨,反思与评价等。

What's the definition of phenomenology?研究方法中的现象学的定义是什么?

时则不至
鹿铃
a philosophical doctrine proposed by Edmund Husserl based on the study of human experience in which considerations of objective reality are not taken into account.http://www.wordreference.com/definition/phenomenologyphenomenology, modern school of philosophy founded by Edmund Husserl. Its influence extended throughout Europe and was particularly important to the early development of existentialism. Husserl attempted to develop a universal philosophic method, devoid of presuppositions, by focusing purely on phenomena and describing them; anything that could not be seen, and thus was not immediately given to the consciousness, was excluded. The concern was with what is known, not how it is known. The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is thus neither the dective method of logic nor the empirical method of the natural sciences; instead it consists in realizing the presence of an object and elucidating its meaning through intuition. Husserl considered the object of the phenomenological method to be the immediate seizure, in an act of vision, of the ideal intelligible content of the phenomenon. Notable members of the school have been Roman Ingarden, Max Scheler, Emmanuel Levinas, and Marvin Farber.http://www.answers.com/topic/phenomenology

什么是现象学描述一下胡塞尔的现象学的主要观点和研

其一
安取仁义
胡塞尔的现象学(Husserl‘S Phenomenology)由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倡导的一种哲学流派。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意动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两者有区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两者相关的意动结构。 “现象学”一词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和德国古典学家黑格尔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 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 现象学所说的“现象”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它既非客观存在的经验的事实,也非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胡塞尔认为,经验事实是模糊的靠不住的。当人们从不同角度来看同一立方体时,所获得的是关于这一立方体的不同外观。按照“自然观点”,我们会认为这些知觉都是那个立方体的种种外观,但他却说,必须摆脱这种非反省的、常识的看法,因为知觉并不能以其连续的侧面图形告诉人们本然的真实性。所以他认为应当中止对这样一种客体存在的信念,而通过凝神于具体现象,直观其本质。这种暂时“中止”对客体存在的信念的态度和方法,就被称作“现象学还原”,即从感觉经验返回纯粹现象之意。这种做法又可叫作“悬搁”,或把外间世界“加括号”,使其失去作用。具体来说,就是主体先把立方体看作不存在,以便能专注于自身的经验和对这些经验的体验。 胡塞尔的现象学来自布伦塔诺有关意识行动的意动性问题。他批评现象主义把现象只看作类似于影片上的影像系列。实际上,现象流有一种“意动结构”,有其“深度”,在透明的意识的直接材料背后有其意动性核心。因而,在他看来,意动性也不如布伦塔诺所说的只是“客体指向性”,意动的参照体是一复合结构,意动性客体是全部参照体的轴心,此客体的身份与参照它的种种方式一致,如知觉、思想、怀疑等。此外,意动性具有同一核心。同一客体的每一个方面,都与形成其“边缘域”的相关方面有参照关系。如一正面头像总会关涉到侧面像,而且也模糊地涉及背面像,就是说正面像会引起我们对进一步经验的合法的预期。 胡塞尔运用还原法向始源深掘,他没有在意动性意识的现象本质处止住,而是进一步向“主观深处”走去。这样,现象学就达到了遭致广泛非议的“先验性还原”阶段。在这一阶段,胡塞尔用加括号的方式把一切经验性因素排除在考虑之外,最后留下的部分叫做“现象学剩余”。它包括:自我、我思和我思对象。这三部分组成了胡塞尔称作绝对的,必然的或纯粹的意识领域。他说过,“我”也正如立方体的外观一样,可以被体验或被看作是现象学还原的结果。这个“我”是心理自我本位,仍然属于经验范围。此外,还有一个隐蔽的我(我自己),它是先验的自我本位,这才是全部还原过程的最终产物。头两步还原是使人们从事实的经验普遍性向本质普遍性的推移,“先验性还原”则是从现象中根本排除事实性。 在胡塞尔看来,唯有还原作为一切意义的基础和意识构成基础的先验自我,才能领悟意义的产生以及“意义如何以意义为基础”。构成作用是胡塞尔现象学一个中心概念,构成不只是一个客体的静态结构,而且是一个客体被构成的动态过程。当他追溯构成作用时,最后进入了关于时间意识的研究领域。他认为,时间意识的构成就是通过先验自我在“时间作用”的过程中积极而又隐蔽的时间流的原始构成。经过这么一番解释,一切意识中的其他构成就都被说成是从作为“最终生产性根源”的先验自我中导引出来的。

论现象学方法七个早点

骨肉不葬
满月酒
胡塞尔倡导的早期现象学运动,主张在各人文学科内运用现象描述或本质还原法,从中获取较直接、较真确的知识。胡塞尔试图借助描述现象学的悬置 (epoch□ )原则,将一切有关客观与主观事物实在性的问题都存而不论,并把一切存在判断“加上括号”排除于考虑之外。他以为这一哲学立场既可避免当时自然科学中的经验论的“自然主义”,又可避免当时德国“精神科学”中的历史相对主义,从而在哲学研究中奠定具有普遍确定性的认识基础。胡塞尔现象学的研究对象侧重于意识本身,尤其是意向性活动或意向关系。意向关系既包括意向作用(noesis), 又包括意向对象 (noema)。他认为,意向对象不是客观实体,意向作用也不是经验性活动,它们分别是聚结于意向关系体内的特定方面。他主要研究对象在意识中的显现方式,即对象的“透视性形变”、显现时的清晰度,以及意向关系体的统一化作用。胡塞尔后期现象学最终演变为更彻底的主观先验唯心主义。目标是使现象学还原深化为“纯粹意识” 或 “纯自我”,以便使知识的 “客观性”或确定性建立在纯主观性的基础上。经过这一还原,一切经验性内容都将被排除,只留下“纯粹意识”或“先验意识”,包括所谓先验自我、意向作用和意向对象。他认为,先验自我是意识和意向结构的最深核心,同时也是推动心理活动和引发知识结构的总根源。胡塞尔后期现象学所关注的中心课题是先验意识的构成作用及主体在其特殊视界内经验到的“生活世界”。他指出,从个人生活世界向人类共同世界的过渡,是通过所谓“主体间关系体”来完成的。胡塞尔因其在现象学中的先验唯心主义与彻底主观主义的立场、观点,使他在现象学学派内部不断受到批评。但他提出的一些分析方法,在20世纪初以来的西方哲学与人文科学中一直具 有重要影响。

什么是现象学?

斑马线
势用
  概念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词源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W.F.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发展时期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参考资料:http://ke..com/view/258628.html?tp=0_11

研究范式和方法论的区别

如愚
绿荫岛
  区别:  研究范式这个词哲学上用的比较多,而方法论实用的范围要宽很多。至于具体的名词解释,方法式较多。  研究范式:  美国社会学家里尔茨区分了社会学三种不同的研究范式:社会事实范式、社会定义范式和社会行为范式,这种划分主要是表明社会学家看待社会现象的不同方式或不同的观察角度。  范式:是指某一特定学科的科学家所共有的基本世界观,它是由其特有的观察角度、基本假设、概念体系和研究方式构成的,它表示科学家看待和解释世界的基本方式。  (1)社会事实范式(结构功能学派、冲突学派、新马克思主义学派)。以杜尔克姆的方法论思想和现代的结构功能理论为代表的,强调社会现象的客观性,认为社会现象是客观的事实,他们不能还原为个人的事实。强调对宏观的社会结构、社会制度、文化规范进行研究,在社会结构层次和文化层次探讨社会的本质属性。  (2)社会定义范式(符号互动论、现象学、民俗方法学)。以韦伯的思想为代表,强调社会现象的主观性质,认为一些宏观的社会现象(如国家、制度、阶级等)都不是有形的实体,它们是由人们的主观定义建立的,因此社会现象是不可能与个人的动机、态度和行为相分离的。这也是个体主义方法论的主要论点。社会定义范式强调在微观层次研究人们是如何建立社会、如何在社会中行动的。  (3)社会行为范式(行为理论、交换理论)。以行为科学的方法论为代表,强调对个人的社会行为进行客观精确地分析,主张用经验的或实证的方法研究社会现象。只有通过对人的外部行为进行经验观察,才能认识社会现象的因果关系,才能像自然科学那样客观地解释社会现象。  以上几种研究范式都只是强调社会现实的某一侧面,但他们对于全面认识社会都是必不可少的。尽管这几种范式使用的基本假设、概念和研究方式各不相同,不过在实际研究中,他们又是相互联系的。各种范式都有其合理性和局限性。  方法论:  方法论,就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  它是人们用什么样的方式、方法来观察事物和处理问题。概括地说,世界观主要解决世界“是什么”的问题,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  方法论是一种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体系或系统,通常涉及对问题阶段、任务、工具、方法技巧的论述。方法论会对一系列具体的方法进行分析研究、系统总结并最终提出较为一般性的原则。  方法论也是一个哲学概念。人们关于“世界是什么、怎么样”的根本观点是世界观。用这种观点作指导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就成了方法论。 方法论是普遍适用于各门具体社会科学并起指导作用的范畴、原则、理论、方法和手段的总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著作中经常提到方法论这个概念。

哲学:现象学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敢问至道
爆丸
  [编辑本段]概念  现象学phenomenology, 20世纪在西方流行的一种哲学思潮。  狭义的现象学指20世纪西方哲学中德国哲学家E.胡塞尔创立的哲学流派或重要学派。其学说主要由胡塞尔本人及其早期追随者的哲学理论所构成。广义的现象学首先指这种哲学思潮,其内容除胡塞尔哲学外,还包括直接和间接受其影响而产生的种种哲学理论以及20世纪西方人文学科中所运用的现象学原则和方法的体系。  现象学不是一套内容固定的学说,而是一 种通过“直接的认识”描述现象的研究方法。它所说的现象既不是客观事物的表象,亦非客观存在的经验事实或马赫主义的“感觉材料”,而是一种不同于任何心理经验的“纯粹意识内的存有”。  [编辑本段]词源  “现象学”的词源可上溯至18世纪法国哲学家兰伯尔以及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G.W.F.的著作,但其含义均与胡塞尔的用法不同。胡塞尔赋予“现象”的特殊含义,是指意识界种种经验类的“本质”,而且这种本质现象是前逻辑的和前因果性的,它是现象学还原法的结果。  [编辑本段]发展时期  现象学思潮从20世纪初以来,按时序可分为三个阶段,即:胡塞尔现象学时期(20世纪初至30年代中)、存在论现象学时期(20年代末至50年代末)和综合研究时期(40年代以后)。三个时期互有交叉,各时期均包括一些主要代表人物。  胡塞尔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现象学是在德国哲学家、心理学家F.布伦塔诺(1838~1917)意向性心理哲学的影响下创立的,但布伦塔诺认为心理行为的意识与该行为对象的意识是同一现象。胡塞尔则认为二者有分别,意识经验的内容既不是主体也不是客体,而是与二者相关的意向性结构,从而离开了主张主体内在性的传统唯心主义,返回到原始的“现象”,即各类经验的“本质”。在他的倡导下所形成的早期现象学运动,旨在使哲学关注的重点,从当时新康德主义的“批判唯心主义”的主体概念,转向意识经验中的实在对象。这一运动的主要成员除胡塞尔和对意识中的情绪及价值结构进行现象学描述的舍勒,M.以外,还有所谓哥丁根与慕尼黑小组的A.赖那赫、A.普凡德尔(1870~1941)、M.盖格(1880~1937/1938)、H.康拉德-马修斯以及因加尔登,R.等。他们分别在本体论、伦理学、美学、法学、心理学、自然哲学、文学理论等研究中,运用现象学描述法探寻研究对象的“本质”,在对象中寻找不变的“先天”因素。胡塞尔的追随者们当时认为,现象学是一种实在论哲学。早期现象学运动兴起不久便由于胡塞尔转向先验现象学而趋分化。胡塞尔通过对意向结构进行先验还原分析,分别研究不同层次的自我、先验自我的构成作用和诸主体间的关系以及自我的“生活世界”等等。他认为,现象学的根本方法是反思分析,在先验反思过程中存在着意向对象和与其相应的“诸自我”之间盘结交错的反思层次。胡塞尔指责其追随者们误解了他的“事物本身”的概念,并由于囿于客观主义和实在论而无法达到先验意识水平。其追随者们指责胡塞尔重返侧重主体概念的唯心论老路。现象学研究的胡塞尔时期,最终由于海德格尔,M.学说被提出以及舍勒去世(1928)和纳粹上台而宣告结束。  存在论现象学时期  胡塞尔的弟子海德格尔在20年代末改变了现象学研究的方向,开创了侧重探讨存在问题的新思潮。这一时期一直持续到50年代末,研究基地也从德国移向法国,并逐渐扩展到其它地区。海德格尔认为,反思的意识尽管重要,但必须首先研究意识经验背后更基本的结构,即所谓前反思、前理解与前逻辑的本体论结构——此在 (da-sein)结构。只有通过对这一基本结构的研究,才能了解意识和先验自我的可能性及其条件,从而揭示隐蔽的“存在”。由于海德格尔探讨存在的意义问题,因而其学说又被称作是解释学的现象学。然而,海德格尔的后期哲学无论是从对象还是方法上看,都与现象学越来越疏远了。  梅洛-庞蒂是法国现象学最主要的代表之一。他也认为意识结构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但也既不同意胡塞尔把人最终还原为先验意识,也不同意海德格尔把人的生存还原为神秘的“存在”,同时也反对萨特把自我的生存还原为自我对生存的意识。他认为“我思”必然把我显示于历史情境中,现象学还原的结果是先验性的“知觉世界”。他强调知觉世界是人与世界的原初关系,因而主体必然“嵌于”世界之中,与世界和他者混同,以此否认唯心主义与实在论的界限。梅洛 -庞蒂是现象学意义论的重要研究者,认为知觉世界是一切意义的源泉,但意义始终是含混性的,其结果是意义与无意义混杂难分,现象学还原也就永无完成之日。  综合研究时期的现象学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比利时、联邦德国、美国、法国分别建立了胡塞尔研究中心,对胡塞尔的思想重新深入研究,出现了不少精通胡塞尔哲学的现象学者,如比利时的梵布雷达,联邦德国的兰德格里伯、芬克和比麦尔。50~70年代在美国更出现了很多介绍研究现象学的学者,除早先的法伯、肯恩斯外,还有考夫曼、古尔维奇、舒茨、艾迪、伊迪、斯皮格伯格、泰美涅茨卡和纳汤森等。在欧洲战后较具独创性的现象学者还有瑞士的精神病理学家宾斯方格、心理学家闵考夫斯基等。这一时期的现象学者尽管在研究的原则对象和方法论上具有更大的综合性,但其学术地位一般而言尚不及前两个时期的主要现象学者。然而,它作为一个整体的现象学思潮,在当代西方人文科学领域的影响却比以前大得多。它的突出特点是: 研究活动扩展到东西欧、南北美以及亚非各洲,研究人数与学术活动均较前增加。 与其它哲学流派如分析哲学、实用主义、结构主义、精神分析学、解释学、西方马克思主义等的比较研究进一步增强。 作为方法论的现象学,较为广泛地应用于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宗教学、精神病理学、文学理论等人文学科的研究中。

如何入门现象学和存在主义

夜碎
仔仔细细
胡塞尔创立了现象学.现象学有其固定的方法.存在主义与现象学的联系,可以认为是——存在主义是现想学的延续.存在主义的哲学家,每一个人的理论都是密切与胡塞尔相关,或者是从研究胡塞尔开始,或者是中途转入胡塞尔研究而走上存在主义道路,并且,胡塞尔现象学的很多基本方法被存在主义者一以贯之的奉行了下去.可以说现象学为存在主义提供了源头、方法.并且,如果说海德格尔是现象学,那么存在主义也始终没能走出海德格尔.相对于现象学,存在主义不像一门哲学.存在主义者得学究气不浓,甚至很弱,他们的关心社会问题,关心身边的现实问题,并且行动,他们是社会活动家,但很少在哲学理论上有深刻的洞见、建树.例如萨特,很能社会活动,但是他的哲学基本没有什么深度、精度,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毛泽东思想就是一门哲学,但是它为什么是哲学,其原因我们都清楚.”存在主义中,梅洛庞蒂的思想还是有些深度的,但是远远比不上现象学.现象学是充满学究气的,胡塞尔、海德格尔潜心理论研究,心无旁骛,并且现象学用词偏僻、艰涩,非常深奥.存在主义的哲学普通人就可以读懂.现象学是大陆理性主义的延伸,而存在主义似乎是柔和了经验论、实用主义,显示了当代法国哲学的杂而不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