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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教育部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我校的推免生接收章程、专业目录及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我校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二)复试。 1、复试通知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布。确认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我校参加复试工作,逾期不参加的视为放弃。复试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以供资格审查。 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在研究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体检表,自行前往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复试时与其他报名材料一起递交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2、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1)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是指免去初试,但不免复试,且必须在录取之前进行复试; (2)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避免单纯按课程考试成绩排队; (3)复试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口试、笔试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笔试原则上要求准备正副卷;口试必须命制多套平行试题,由考生随机抽取回答; (4)对于跨一级学科申请的学生,应本着积极、稳妥、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相应考核标准进行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