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室
复试方式和内容 复试由听力、口语测试、笔试及综合面试组成。 1.听力及口语测试:外语听力测3337613136试(其中非英语专业的英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小语种、英语专业的听力测试由外国语学院组织),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5分。 外语口语测试满分为5分(由大英部和各学院(系)组织)。 2.专业笔试:主要为专业课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分。由各学院(系)按一级学科专业或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有选考科目者,请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所报考学院(系)。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3.综合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学院(系)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4.加试 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法律硕士以外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不可与初试科目、复试笔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1.5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总分,但若有一门不及格(低于60分)将不予录取。 5.对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图书情报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拟录取 (一)成绩的计算方法 1.原则上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各学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调整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比例,须提前交研究生院、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具体以各学院(系)公布的具体复试方案为准。 2.初试总成绩(换算成百分制)×0.7=A 复试成绩B=B1(专业课成绩)+B2(面试成绩)+B3(听力、口语) 3.最后总成绩C=A+B 说明: 同等学力(包括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二)要求: 1.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