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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报考条件

是谓独有
出马仙
考研的资格并不一定得是当年的本科毕业生,还有其他的身份可以参加考研,不过需要相对应的条件。考研需要什么条件?

2015年想考湘潭大学的法语研究生,求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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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考研群里或贴吧找学长学姐要吧您有认识的学长学姐吗这个我还真不认识,你进QQ群查找有关湘潭大学的群,加入进去然后找学姐学长就可以了

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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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回符合相应答条件;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我是湘潭大学的学生,想考湖南师范大学的会计研究生,请问要考哪些科目???谢谢啦~~~

天下服矣
刘基
湖师大经济学,管理学都不如湘大,你考去干嘛但是我是想考湖南师大后,再考教师资格证,当老师会好些吧!!!!你可复以进湖南师大研制究生处查找相关的内容。就查查往年的招生简章就可以了。 如果想当老师,就考湖南师大。如果想进公司,就考湖大。即使上面那仁兄说湘大某些专业好点,但是,这年头,人家重视的是学校档次,而不是某些专业。很多公司招人会要求考生毕业学校是211以上,而不会要求你专业在全国排名多少。恩恩,深有同感~~~谢谢你啦!!!

湘潭大学美术招生河南省招生计划简章2015各省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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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究生需要什么条件?要做哪些准备?有什么类别的?跟所学的专业有什么联系?

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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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 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 9 月 1 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 年龄一般不超过 40 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 二 )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 3 , 4 ,各项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或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 2 年或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可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9 所学校是: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延边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烟台师范学院、聊城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重庆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 13 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可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48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开大学、河北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辽宁大学、大连海事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学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 MBA 联考”。 1. 符合(一)中第 1 , 3 , 4 ,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或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 5 年或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 2 年或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可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 94 所学校是: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央财经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南开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财经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燕山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山西大学、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辽宁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大连海事大学、吉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商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理工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河海大学、江苏大学、苏州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工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福州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经济学院、山东财政学院、郑州大学、河南财经学院、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湘潭大学、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西大学、海南大学、重庆大学、西南交通大学、电子科技大学、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兰州大学、宁夏大学、新疆财经学院。 上述各高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时,只从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六)硕士生招生单位中的部分高等学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推荐本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 10 月 25 日前 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办法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到 10 月25 日 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荐免试生不再保留资格。 三、报名 (三)网上报名: 2006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 网上报名日期: 2005 年 10 月 10 日 — 31 日每天 8:00-23:00 。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提前报名,时间为 2005 年 9 月 18 日 至 23 日(每天 8:00-23:00 ) 2. 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www.chinayz.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3. 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参加统考的考生可以填报同一学科专业研究方向相近的两个招生单位。 (2)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3)参加“法硕联考”的考生可以填报试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两个学校。 (4)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学科专业。 (5)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6)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报考地处西部边远省区的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原则上在西部边远省区就业的少数民族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成分和填写毕业后回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时,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 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 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研究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 ( 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 ) 均须到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 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5 年 11 月 10 日 至 11 月 14 日 2. 现场确认地点: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和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确认; 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确认截止日期与统考生确认截止日期一致。 3. 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应届毕业生加学生证)、现役军人及军队文职干部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查验;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 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 六、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 2006年1月14日至1月15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 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月16日 进行(8:30 至 14:30)。 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 1月14日 上午 统考、法律硕士联考及单考科目为政治理论(满分为 100 分);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初试联考科目为综合能力(满分为 200 分); 1月14日 下午 外国语(满分为 100 分) 1月15日 上午 统考数学或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或 1 门业务课(满分各为 150 分)。 1月15日 下午 业务课(满分为 150 分)考 以上各科的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含超过 3 小时的考试科目)。 (四)考试大纲及命题 1. 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和部分专业的基础课,由教育部统一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 2. 单独考试的初试科目均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 3. “ MBA 联考”的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和综合能力。英语和综合能力命题工作均由教育部委托有关机构承办。选考日语或俄语的考生,用全国统考的试卷,其他语种的试题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政治理论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在复试中进行)。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全国工商管理(MBA)专业教育指导委员会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4. “法律硕士联考”的初试科目共四 门:政治、外国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和中国法制史)。其中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统考试卷,两门业务课的命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承办。 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会同有关单位编写,并已下发至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院校。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参加单独考试和参加“ MBA 联考”的考生到报考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应试。 考生初试成绩通知单由考生第一志愿招生单位负责发出。 (六)复试 1. 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招生单位公布。复试一般在 5 月上旬前结束。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 对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不含“ MBA ”和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一律加试。招生单位要全面、严格复试。复试时,要进行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每门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3. 少数民族地区及少数民族考生的复试: 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 考生的少数民族成分网报时应如实填写,虚假成分及复试时更改无效。 4. 为西部地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考生,户籍和人事档案须在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所在地,方可享受优惠政策。 (七)教育部依据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和报考的生源情况,以及总体初试成绩情况,对报考统考、 MBA 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提出确定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其中包括应试科目总分要求和单科分数要求;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非应届毕业生实行统一的参加复试最低分数线。 对单考生参加复试的要求由招生单位自定。 经教育部批准的北京大学等高校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分数线。 各招生单位原则上进行 120% 左右的差额复试 符合复试基本要求,但因招生名额限制无法录取的参加“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只能转到其它校同一专业复试,不得转其他学科专业复试;未参加“ MBA 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转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法律硕士专业复试。 调剂复试的要求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发出的 2006 年录取工作通知的规定为准。 七、体格检查 考生复试时应按招生单位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各招生单位招生简章或复试通知。 八、录取 招生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加统考、“ MBA 联考”及“法律硕士联考”考生可被录取为定向或非定向硕士生,也可被录取为委托培养或是招生单位自筹经费硕士生。 参加单考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的定向培养硕士生或委托培养硕士生。 招收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拟录取为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及自筹经费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在考生录取前,分别签定合同。 被录取的新生经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参加工作 1 至 2 年,再入学学习。 九、毕业生就业 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毕业生调配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十、其他 (一)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二)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被录取为硕士生后,培养经费及在学期间的待遇按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合同办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本简章,结合各地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补充规定。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及军队系统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教育部专稿参考资料:http://www.chinayz.com.cn/(一)报名1.不允许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在校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无正当理由退学以及被取消学籍或被取消毕业生分配资格不满五年者,均不允许报考。2.报考硕士研究生需具备的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2)高等学校(指普通高等学校和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往届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大学专科毕业两年(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入学之日)或两年以上达到与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具体专业各大学招生条件有些差别。(3)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对本单位或某些招生专业考生的工作年限做出要求的,可提出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极个别只有大专以下学历,确有培养前途并达到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经招生单位审核同意后可准予报考。(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出生年月日到被录取入学的年月日),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5)同等学力者应有至少两年的实际工作经验(参加工作的年月到被录取的年月止)。3.全国统考的报名时间和方式从2005年起,硕士研究生招生在全国范围全面试行网上报名。考生在规定的时间(10月8日—31日每天8:00—23:00)内通过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然后于11月10日—14日到省级招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像。实行网上报名将极大地方便考生和考试管理部门,有利于提高研究生招生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报名数据的采集更加全面、准确、高效,为充分实现信息共享提供保障。4.单独考试应具备的条件及报名办法大学本科毕业后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连续工作四年以上,思想品德好,年龄不超过40周岁,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经本单位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并且是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可参加单独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可向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为在职人员进行单独考试的招生单位申请报名。报名时考生需直接到招生单位报名或者函报,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统考报名截止日期相同。进行单独考试的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认真审查后,将是否准予单独考试的意见通知本人。考试时间与全国硕士生统考时间一致。5.如何了解招生单位招生计划的有关情况考生有两种办法了解招生单位的招生计划情况: 一是向招生单位索取招生专业目录,各招生单位的年度招生计划和招生专业目录一般在上一年度的上半年拟定,招生专业目录在9月份前后公布。届时,考生可根据招生单位的规定,索取或邮购招生专业目录。招生单位一般第四季度在《光明日报》上刊登招生广告,考生也应注意这方面的消息。二是考生可于报名期间内在报名点查阅,报名点都设有专业目录阅览室,并于报名期间开放,接待考生查阅,从中可以了解全国各招生单位某个或某些学科专业的招生专业目录及入学考试科目。6.招生专业目录的内容招生专业目录是国家向社会和考生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其内容和格式均由教育部统一规定,招生单位的招生专业目录由所在省(市、自治区)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编制印发。招生专业目录一般包括招生单位名称、代码、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招生单位的系(所)、专业、研究方向、招生人数〔有的按系(所)公布,有的按专业公布〕、学习年限、外国语的语种、业务课各考试科目的名称及其覆盖的课程等内容。

我想考研究生,招生简章,什么“法学院(除法律硕士(非法学))”,这是什么意思啊?

不顺于理
杏里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是不同的两个专业方向,法律硕士(非法学回)只招收本科阶段为非法答学专业的毕业生;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招收本科阶段为法学专业的毕业生。也就是说,作为你这种情况,可以报考法学院的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b][url=http://www..com/link?url=f3hi8PV2LuuU3_IZrESsibSyYiIk-6cudAkPnmLvUo5kQ3y857Ki9z07f6BnZ3HfTQu0hR4rnPK6-QT-P4DC5K]2015[color=#cc00]考研[/color]报名:如何区分[color=#cc00]法律硕士[/color]和[color=#cc00]法学硕士[/color][/url][/b][b][p=30, 2, left][size=4]2015考研院校专业选3337383930择指导:法律硕士(非法学)[/size][/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从美国、英国等西方国家的培养方式引进而来,是我国唯一一个在全国范围内明令不准本专业报考的研究生专业。法律硕士可归为既是精神满足型又是物质实现型的专业,可以得到丰厚的物质回报,对于广大有志于法律事业而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是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b] 一、法律硕士热因[/b][/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1、法律硕士可归为既是精神满足型又是物质实现型的专业,它可以伸张正义、为社会弱势群体代言,又可以得到丰厚的物质回报。[/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2、法律硕士没有法学本科专业的学生竞争。又是全国一张卷,体现公平竞争.这些因素也是考生报考的主要原因。[/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3、法律硕士毕业生广阔的就业前景正在吸引越来越多跨专业的考生报考。法律硕士毕业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公共事物、经济管理等实际工作。对于广大有志于法律事业而非法律专业的考生来说,考取法律硕士是直接从事法律工作或进一步深造的最佳选择。根据对十大热门专业的统计分析,在10年内法律硕士毕业研究生仍是紧缺人才。[/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b]二、院校选择主要影响因素[/b][/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1、学校和专业综合实力[/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5所政法类专业院校(中政、西政、华政、中南政、西北政),加上北大、人大、复旦、吉大、浙大、中山等新老文科或综合大学的法学院,以及一批优秀的财经类法学院校(中央财经,上海财经,东北财经,对外经贸大等),以后还会有一流的外语类法律硕士院校(如北京外国语大学和上海外国语大学等)加入,也将会大受欢迎;目前理工科类与师范类[color=#0099][url=http://kaoyan.koolearn.com/fashuo/]法硕[/url][/color]院校相对差些,目前只以清华大学,上海交大为盛。学校实力也要看,关键是说文科类大学(或者说是文理科类,这类学校在本地区往往还有一所理工科类院校与之对应),如复旦大学,中山大学与南开大学等,论法学实力,只是属于中等偏上,但是因为是文科名校,法科学生的社会认可度高,为法学发展提供了极好的土壤与支撑,加上优越的地理位置,很受考生欢迎。如果是理工科名校,就会打很多折扣,因为法律学科是个正统的文科学科。[/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2、学校地理位置[/size][/font][/color][/p][p=26, null, left][color=rgb(0, 0, 0)][font=Simsun][size=14px]  东北区的吉大辽大东北财经、环渤海区的北大人大政法贸大财大南开等,长江三角洲的华政、复旦、上财南京大学(招生办)苏州大学等、珠江三角洲的中山大学等,以及东部沿海的厦门大学,山东大学,海洋类大学等,华中区的武汉大学与中南财经政法等,都是比较受欢迎的;另外,国家法学布局不仅仅考虑政法类大学以及全国法学人才培养基地,本省也有法学强校,如果主要考虑在本省就业,几乎每个省都有一所较好的文科院校专门替本省培养法律人才,如海南大学,云南大学,兰州大学,郑州大学,湘潭大学,安徽大学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以为地理位置好就就业一定好,还要考虑该地区的其他法学院布局,以北京师范大学(微博)为例:北师大整体的牌子实力名气不小,但它毕竟还是师范类院校,学校类型与法学并无渊源;北师大法学一般,人大一批超一流的刑法学教授跳槽来北师大使得有一定发言权,但北师大法 学毕竟历史不长,影响力有限,何况优势的刑法学还不是热门法学学科;更重要的,北京虽然是法学人才需求的中心地带,但这里集中了中国超一流的法学院,有文理综合的北大,有纯文科的人大,有政法类的中国政法大学,有财经界中央财经大学和国际外贸界的贸大,前三者是整体法学实力超一流的前三甲,后两者是与法律专业化人才培养联系紧密的财经贸易类大学,北师大自然很难有所作为。当然,如果把北师大放在广东,也许他的法律硕士会与中山大学比翼齐飞![/size][/font][/color][/p][/b]

湘潭大学考研 环境学一 是哪本?

忘其所受
六理
湘潭大学除兴湘学院(三本)及职院外,其他都是一本。

请问湘潭大学考研的数学是用那个版本的书呀?谢谢

民到
见湿灰焉
湘潭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专业2013年考研招生简章招生目录 招生年份:2013本院专系招生人数属:50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专业招生人数:10专业代码:085208 研究方向考试科目复试科目、复试参考书参考书目、参考教材01电力通信网络与系统 02风力发电监控通信 03智能电网高级量测技术 04智能卡与信息安全 05移动通信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02数学二 ④857数字电路 或858程序设计(二)复试专业课 585电路(二)857数字电路 《数字电子技术基础》(第5版)阎石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 《电路原理》(第5版)邱关源原著,罗先觉修订,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 858程序设计(二) 《C语言程序设计》谭浩强,清华大学出版社第3版,2005 提醒:湘潭大学研招办官方不指定具体参考书,本参考书信息由湘潭大学本专业部分研究生提供,仅供参考。 数学用李永乐的复习全书和真题搞几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