骜然不顾
这个期限是登记备案文件的有效期,过了这个期限,项目需要重新登记备案。也就是说,在这个有效期内,持此证去办理其他手续都是有效的,过期后其他单位都不认可。办手续的目的是为了实施该项目,如果项目在这个期限内开工建设,该文件是有效的,如果再这个期限内项目没能开工,那么,就需要重新办理登记备案了。扩展材料:项目备案、审批、核准需要的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2号)文件中都有详细说明。第19号令指的是内资企业,第22号令指的是外资企业。一、核准类项目(一)内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2、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二)外资企业核准项目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项目名称、经营期限、投资方基本情况; (2)项目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及产品,采用的主要技术和工艺,产品目标市场,计划用工人数;(3)项目建设地点,对土地、水、能源等资源的需求,以及主要原材料的消耗量; (4)环境影响评价;(5)涉及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价格;(6)项目总投资、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额、出资方式及融资方案,需要进口设备及金额);2、外方投资企业注册证(营业执照)、商务登记证及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3、投资意向书,增资、购并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4、银行出具的融资意向书;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6、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7、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8、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二、审批类项目分三步走:第一步,《项目建议书》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3、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第二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3、《项目建议书》的批文;4、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预审意见;5、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书;6、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第三步,《初步设计》批复,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1、业主申请立项报告;2、具有相应级别、专业、服务范围的资质机构编制的《初步设计》;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4、专家论证纪要;5、工程预决算、施工图及概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