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于本也
一般的话是3年, 1、被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全日制脱产学习研究生(包括博士和硕士)3335326163不缴学费(若国家政策调整,从其规定),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发给普通奖学金,享受学校公费医疗。 2、被录取为非国家规定照顾专业的自筹经费全日制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被录取为国家规定照顾专业的自筹经费全日制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收取标准为9000元/人学年。学习期间享受学校公费医疗,不享受普通奖学金。 2007年国家规定的照顾专业为流体力学、工程力学、固体力学、动力机械及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船舶与海洋环境保护、水上运动装备工程、海洋工程结构、船舶电力推进及自动化技术、轮机工程、水声工程。 3、通过单独考试方式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0000元/人学年,学习期间不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和普通奖学金。 4、被录取为委托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为13000元/人学年。学习期间均不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和普通奖学金。 5、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具体收费办法根据与学校签定的合同执行,学习期间总学费不超过以下标准:工程硕士的学费收费标准为28000元以内;工商管理硕士(MBA)学费收费标准为48000元以内;单证公共管理硕士(MPA)学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以内;单证艺术硕士(MFA)学费收费标准为45000元以内;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以内;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费收费标准为18000元以内;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学费标准控制在45000元以内。学习期间均不享受学校公费医疗和普通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