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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复试考核内容如下: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中的重要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素质和能力及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主要为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 1、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可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及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素质和能力的考核必须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涵盖学科(专业)本科全部主干课程。具体考核内容由招生学院公告。 对于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中需测试考生实验(实践)能力的相关招生学院,应合理安排相应的测试考核环节。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满分100分,考生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学院,测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相加满分为100分,未安排实验(实践)能力测试的学院笔试满分为10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外语听说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结合本专业的外语实际应用能力,可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是否量化计分由招生学院(所、部)自定。 4、同等学力(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的考生必须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两门主干课程,加试课程由各学院(所、部)自定,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生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同等学力考生可不加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