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
(一) 办公室(法制科)1. 综合协调全区教育系统及局机关的党务和政务,负责局机关文秘、保密、安全保卫、档案、宣传、信息、调研、文史建志、会务、接待、车辆管理、食堂、后勤服务、办公用品购置、固定资产实物日常管理等工作;2. 督促和检查全区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教育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3. 负责起草有关教育方面的重要政策性规定、规范性文件、综合性重要文件及有关材料,做好教育工作月报、教育大事记的编报工作;4. 组织有关教育普遍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5. 指导和监督教育网上办公系统的推广、使用和管理,负责各类文件、信息的修改、审核和发布;6. 负责机关人员政治业务学习、考勤工作,协助做好机关作风建设;7. 负责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议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工作;8. 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单位)加强文书档案管理工作;9. 负责教育系统目标考核工作;10.负责局机关临时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11.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二) 政工科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负责制订和落实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制度和考核奖惩办法;2. 负责教师校长队伍建设,指导和加强教师教育工作;3.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的机构编制、人事、任免、工资、人才、计划生育等管理工作;4. 负责全区师资调配、新增教师考录、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学年度考核、教师交流(支教)和评优评先工作;5. 指导和督促直属学校、单位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负责局党委的党务工作;6. 负责全区教师统发工资、绩效工资的管理和审批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实行结构工资制度;7. 对全区教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人事业务档案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直属单位和镇(街道)中心学校所属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人事档案管理工作;8. 负责局机关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中小学校、幼儿园做好退离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9. 负责全区教育涉外合作和交流工作以及涉外人员政审工作;10. 指导和监督学校、单位规范非事业编制人员聘用管理,负责民办学校教师人事代理、登记注册工作;11. 负责全区教师安全教育和外出管理工作;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三) 计划财务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投入的政策、法律、法规等情况,负责筹措教育经费和教育收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2. 指导和监督全区教育基本建设,负责校舍总体规划、基建计划、基建统计、建设方案、项目报批、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和决算审核等工作;3. 负责全区教育经费预决算编制、人民教育基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协助搞好教育审计工作;4. 负责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5. 负责全区各类教育事业和教育财务的年度统计工作;6. 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单位)的财产、产权进行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局机关国有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7.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会人员、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和统计人员的培训。8. 负责局机关人员财务报销、工资奖金发放、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经费核算和缴纳等工作;9. 负责直属学校结构工资和全区教师绩效工资经费预决算和核拨工作;10. 负责校舍、基建、锅炉安全管理工作和防汛、抗台工作;11. 负责各类教育扶贫工作;12.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四) 高中教育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制定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素质教育;2. 负责全区普通高中、职业中学教育教学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促进高中段教育健康、协调发展;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组织实施普通高中、职业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搞好有关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学籍管理工作;4. 负责全区成人、社区教育和农村预备劳动力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农科教结合等工作;5. 负责指导和监督高中会考和职业、成人高中的技术等级考核以及高中段教育质量的监控工作;6. 负责指导和督促高中段教育重点、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7. 负责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机构建立、撤销、调整的核查、申报和社区教育机构审批工作;8. 负责普通高中、职业中学住校生、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9. 协助搞好职业学校奖学、助学工作及高中学校的教材征订工作;10.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五) 义务(学前)教育科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时研究制订落实措施,组织实施素质教育;2. 负责全区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民办教育的宏观指导和管理工作,督促学校、幼儿园开展各项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学前教育科学、和谐、均衡发展;3. 负责制订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事业计划,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年度招生计划,搞好有关毕业证书的发放和学籍管理工作;4. 负责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统筹协调工作;5. 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及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建立、撤销、调整的管理和审批工作;6. 负责指导和督促示范初中、小学、幼儿园的创建工作;7. 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各类学校推广普通话和使用规范字工作;8. 负责初中、小学、幼儿园住校生、实验室安全管理,负责学生(幼儿)接送车审批及日常档案管理工作;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六) 学生科(人武部)1. 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学校(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学生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2. 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生德育、体育、美育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组织开展校园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开展文明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3. 负责学校安全、综治、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心理卫生等工作,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防治等有关工作;4. 负责学校国防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承办学生军训工作;5. 负责学生平安保险、消防安全(森林防火)、学生集体外出、学生(幼儿)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6. 指导开展学生社区教育活动和协调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利用校内资源为学生社区素质教育服务工作;7. 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举办中小学生运动会、大型文艺会演,开展青少年科技活动;8. 协助团区委、区少工委和区关工委做好机关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和关心下一代工作;9.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七) 监察(审计)室1.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2. 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政务校务公开和效能监察工作;3. 负责组织并实施教育内部审计、学校收费检查,对教育财务、大宗物品购置、基建工程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4. 负责对招生、收费、教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认定、新增师资考录、招聘等工作的监督;5.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教师违规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八) 督导室办公室(督导科、安全督查办)1. 承担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2. 负责制订与教育政策、法规相配套的检查评估方案,并组织实施;3. 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办学机构的办学方向、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办学效益等进行监督指导、检查与评估;4. 负责组织对申报省、市级教育强镇和各类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检查和业务指导工作;5. 负责研究制订区级示范性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认定性评估工作;6. 对本区教育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7.协助做好教育系统安全督查工作,负责安全月报的上报工作。8.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九) 教育工会1. 围绕教育中心工作,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主动参与协调矛盾,反映教职员工的意见建议,坚持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2. 配合区教育局推进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3. 以广大教职员工喜闻乐见的多种活动为载体,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党政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师德师风建设,在提高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方面发挥建设性作用;4. 负责全区教师住房补贴、经济适用房、无偿献血审核和管理工作;5. 负责局机关工会和全区各级基层教育工会指导工作。6. 负责教职工扶贫解困基金会的管理工作;7.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十) 勤工俭学办公室(教育通讯站、技协)1. 贯彻执行党、国家和地方有关勤工俭学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全区勤工俭学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勤工俭学,负责学校劳动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2. 负责全区校办企业经营、安全生产、产值统计、咨询服务、人员培训和考核等工作;3. 负责教育通讯站和中小学生报刊、杂志、资料管理和发行工作;4. 负责教育技协的经营项目开发和技术指导、咨询、服务工作;5. 负责校园责任险投保管理工作;6. 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由温州市瓯海区教师进修学校、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研室、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教科室、温州市瓯海区教育网络中心整合建立。为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承担瓯海区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信息技术教育和服务等工作。温州市瓯海区教师发展中心内设办公室、科研部、信息技术部、中学部、小学(学前)部、综合部、干训部7个机构。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温州市瓯海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瓯海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负责实施各类高校招生考试工作、高中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实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非学历证书考试及证书发放;负责实施高中毕业会考及证书发放。瓯海区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综合科、高考考务科、自考考务科、会考考务科、信息科5个科室。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管理供应站温州市瓯海区教学仪器管理供应站是瓯海区教育局所属的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范围是: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及图书、教学软件配备计划的制订、实施及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学校自制教具、实验室建设、图书馆(室)建设、计算机网络建设、电教器材及常规仪器使用和经验总结交流工作;负责全区学校教育信息化(电化教育)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的制订,开展教育信息化实验研究工作,促进教学手段现代化;负责指导全区学校开展实验教学、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应用研究及培训工作。做好义务教育阶段音像教材的推广普及工作。做好教育装备基本情况的统计工作。地址:温州市兴海路3号邮编:325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