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兽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政策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1、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2、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3、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4、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5、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6、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文化产业是在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是全球化的消费社会背景中发展起来的一门新兴产业。被公认为“21世纪全球经济一体化时代的“朝阳产业”或“黄金产业”。上世纪90年代初,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提出了文化产业(cultureinstry)的概念。几年后,英国首相布莱尔又提出creativeinstry的新概念。直译为创造型产业,新加坡开始译成创意产业,甚为确切。英国的创意产业特别工作组给“创意产业”(creativeinstry)做出了如下定义:“创意产业”就是源于个人创意、技巧和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而形成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潜力的行业。按照英国政府和专家的意见,“创意经济”的范畴包括13个行业,即:广告、建筑、艺术和文物交易、工艺品、设计、时装设计、电影、互动休闲软件、音乐、表演艺术、出版、软件、电视广播等等。文化产业更为广泛;文化创意产业又高于传统文化产业。创意不是对传统文化的简单复制,而是依靠创意人才的智慧、灵感和想象力,借助于高科技对传统文化资源的再创造、再提高,它是文化产业中真正创造巨额价值的部分。英国是最早提倡创意产业的,他们列出13个行业:广告、建筑艺术、艺术品与文物交易、工艺品制作、时尚设计、时装设计、电影及影像制作、互动休闲软件、音乐制作、表演艺术、出版业、软件开发、电视广播。美国将创意产业分为6类:文化艺术、音乐唱片、出版业、影视业、传媒业、网络服务业。补充新加坡将创意产业分为3大类13个行业。第1类艺术与文化:摄影、表演及视觉艺术、艺术品与古董买卖、手工艺品;第2类设计:软件设计、广告设计、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平面产品及服装设计;第3类媒体:出版、广播、数字媒体、电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