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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当兵退伍后考研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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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育厅了解到,为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国防部征兵办公室、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在原有优惠政策基础上,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3项新的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的优惠政策。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2、将服兵役情况纳入研究生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新生,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拓展资料1、退役后入学或复学①服役期间按国家规定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②退役复学在校大学生优先选拔为国防生和毕业后优先推荐接收入伍。③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2、退役后专科升本科①具有高职(专科)学历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②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3.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研享受哪些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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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出台的措施,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扩大考研加分范围、放宽复学转专业限制等,鼓励大学生参军。  从2016年开始,教育部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安排5000人以内的专项计划,由清华大学等398所普通高校承担,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同时,鼓励有关高校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另外,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至此,教育部门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政策体系初步形成:高校学生入伍,不仅享受国家资助学费,而且复学有保障,可以转专业、优先转本校国防生,考研加10分、单列计划录取,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录取比例超过30%。退役后就业的,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的20%,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义务兵退役后,考上了研究生,有免交学费的政策,或者有什么补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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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考研不免学费,但读研有国家助学金(硕士生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同时,还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资助,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等措施来改善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和生活条件。可是我在中国研招网上看到一个 国家教育资助政策的东西 ,上面有这么一段话:8.退役士兵教育资助。对退役一年以上、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并纳入全国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给予教育资助。资助内容与本专科生基本相同。学费资助标准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具体的还是由学校给与你答案吧。

请问退伍军人考研有没有什么优惠政策(高中毕业入伍,在部队里考的全日制专科,然后自考本科)

盗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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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确定自己最喜欢的专业。再去找最好的学府。最后找到最优秀的导师,优秀的人毛遂自荐去吧。你还想什么优惠政策啊!问这个问题就该回部队再练练!祝你成功!

想考这个学校的研究生,我是退伍大学生,有什么优惠政策么?

万世不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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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退伍大学生,在很多方面都有优惠政策,包括报考研究生,分数线一般比其他考生低至少一个分数段,所以,放心吧,祝你成功

退伍军人参加成考有学费的优惠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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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学费优惠政策,有入学优惠政策。具体如下。2004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了《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规定。规定明确指出,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可增加10分投档。  据民政部宣传处介绍,《办法》是首次对退役士兵高等教育给予优待政策。办法规定,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或者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成人高等学校可在成绩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退役士兵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在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时,可在成绩总分上增加10分投档;荣立二等功的,可以增加20分投档。  《办法》还对包括烈士子女在内的优抚对象受教育方面作出规定。如烈士子女在公办学校学习期间免交学杂费;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各类优抚对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各类的奖学金、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学校应优先为优抚对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等。

大学生征兵入伍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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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征入伍有关政策一、征兵的组织领导。从全日制高等学校在校生中征集新兵,是征兵工作的组成部分。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和教育行政部门分工负责,共同组织实施。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责,主要是确定征集在校学生的学校,组织宣传发动,进行目测摸底和报名推荐;征集部门的职责,主要是拟制征集计划,组织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负责审批定兵。 二、征集的范围和对象。 征集的对象为本人自愿入伍的男性学生。为便于征兵政治审查,以征集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与就读学校同在一省的学生为宜,按非农业户口青年征集。 三、征集的范围和标准。 征集在校学生的年龄为年满18至22岁;征集的政治条件,按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征集公民服现役政治条件的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四、征集的程序和办法。征集在校学生的工作,按照本人报名,学校推荐,体检政审,批准入伍的程序进行。高等学校与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门负责组织在校学生入伍的动员,报名和目测摸底工作,研究提出参加征兵体检人员的名单。高等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征兵办公室,负责组织应征学生的体格检查工作。对体检合格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工作,主要由就读所在的地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学校保卫部门具体承办。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由原籍所在县(市、区)公安部门负责。就读学校对应征大学生的政治审查的具体办法是:学生所在系对学生在校期间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将审查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就读学校对本人在校期间表现及文化程度鉴定意见”栏;学校保卫部门在初审的基础上,对应征大学生进行复审,将复审结果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村、居委会或企业事业单位鉴定意见”栏;学校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应征大学生的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中“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意”栏;学校负责将综合审查意见填写到《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综合审查意见”栏。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政治审查工作的具体办法是:由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将《应征在校大学生协查函》和《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式样附后),寄往学生原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高等学校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组织政治审查,在《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调查表》上签署审查意见,发回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应征大学生原籍县(市、区)公安部门,对应征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返乡期间的情况要抓紧调查,认真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限返回调查意见。高等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综合各方面意见后,签署政审结论意见。《应征在校大学生入学前和就读反乡期间调查表》作为《应征公民政治审查表》附件一并装入本人档案。对体检政审合格者,由其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四、保留学籍、复学和优待安置等政策规定。(一)关于学籍。对高等学校自愿应征入伍的在校生,可保留学籍至退出现役后一年内。退伍后复学的大学生,如本人自愿,且符合相关条件,在学校学习期间应优先选拔为国防生或毕业后直接接收补充军队干部队伍。(二)关于学业安排。在校大学生入伍前,学校应尽可能安排他们参加本学期所学课程的考试,也可以根据其平时的学习情况,对本学期所学课程免试,直接确定成绩和学分。对已经修完规定课程或已修满规定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可准予毕业,发给其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团级单位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三)关于免学费。在校大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已交学杂费的剩余部分,根据本人自愿,由学校退还本人,或由学校负责管理。退出现役后复学,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学校酌情减免学费;在服现役期间因工伤残的,有学习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者,复学后免交学费;入伍前享受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复学后提高一个奖学金等级(不含一等奖学金);对荣立一次三等功奖励的,复学后按不低于50%的标准减免学费;荣立两次三等功或荣立二等功、一等功、被授予荣誉称号的,复学后免交全部学费。四)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各高等学校要切实做好退出现役后的复学工作,保证退役大学生能够及时复学。对原就读学校撤销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安排转入同等学历相关专业高等学校复学;原所学专业撤销的,由学校安排转入其他专业复学;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学习时间;对专科升本科、本科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三等以上奖励的,原是本科生的可申请转到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原是专科生的可以免试转入本校同专业或相近专业的本科学习,属独立设置的专科学校的专科生,由学校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学校应准其复学。服现役期间受除名、开除军籍处分或被劳动教养、判刑的,不予复学,部队保卫部门负责通报其就读学校,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民政部、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义务兵提前退出现役的暂行规定》(民[1988]安字18号)执行。(五)优待安置政策。各地要根据《兵役法》有关现役军人的优待和退伍军人安置规定,认真做好在校大学生入伍后的优待和退伍后的安置工作。对批准入伍的在校大学生,服役期间,其家属享受军属待遇,并由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人民政府按照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义务兵家属优待的规定给予优待,退出现役后,不愿复学的大学生,由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退伍军人安置机构负责接受,并按照城镇退役士兵的有关政策规定,做好他们的安置工作。参战或者因公负伤致残的由部队评定残废等级,发给革命伤残军人证,退出现役后丧失处理能力不能复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五、入伍后的培养使用。役机关在确定在校大学生入伍的去向时,要尽可能将他们安排到要求文化程度高、专业复杂、技术性强的部门服役,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专长,满足部队建设的需要。在校大学生补入部队后,部队要结合他们的特点,积极引导,有针对性地作好思想工作,既要支持和保持他们的参军热情,又要对他们进行严格训练、严格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和管理,尽快实现由普通大学生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要根据大学生知识面广、具有一定专业特长的特点,尽量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做到人尽其才。对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士兵,在学技术、选取士官、报考军校、直接提升军官等方面要优先安排。政策我都简简单单的看了看,我问是是退伍费?你好!这是相关链接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1、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除享有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及其他优惠外,还享有下列优惠政策:①优先选拔使用。同等条件下,高校毕业生士兵在选取士官、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表现优秀、符合总//政治部有关规定的可以直接选拔为军官。②国家对服义务兵役的毕业生进行学费补偿或助学贷款代偿。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③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时,优先录取。④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⑤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⑥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2、翌年毕业的高职(专科)、中职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合格的,入伍后毕业实习在部队完成,成绩合格的发给毕业证书。3、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在校期间交纳的学费进行补偿,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实行学费资助。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前在校期间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补偿或代偿。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4、应征入伍的高校在校生退役复学后,可以按规定申请获得学费资助。国家对申请获得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的高校在校生每年资助学费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每学年学费标准高于6000元的,按照6000元的金额进行资助;学费标准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学费收费金额进行资助。学费4年也就两万四 没有其他退伍费用了吗?追答有,如果你在军队中立功会有更多

2012年退伍的士官自主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宙也
鲸鱼座
摘录了大同市有关退伍军人自谋职业的优抚政策条款,全国各地的优抚政策应该差不多: 自谋职业政策惠及城镇退役士兵 大同市民政局负责人就有关优惠政策答记者问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关系到广大退役士兵的切身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中央军委的有关政策,2004年国务院发出通知,转发了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的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从党和国家的根本利益出发,认真落实好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各项代理政策。我市在日前召开的全市退伍军人安置工作会上提出,今年全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要取得重大突破。就如何做好这方面的工作,记者采访了市民政局负责同志。 问:请您谈一谈当前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所面临的形势。 答: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退役士兵安置的渠道越来越窄,安置的难度也越来越大,已经成为一个全国性的问题。自谋职业作为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的一种有效途径,已经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大同市人民政府已经出台了《关于做好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对于我市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工作作出了安排,民政等部门都确定了相应的职责和优惠政策。 问: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申请范围有何规定? 答:凡具备安置条件与资格的军队(含武警部队)转业士官和城镇退伍义务兵以及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的农村退伍军人均可申请自谋职业。 问:如何办理自谋职业手续? 答:符合条件的退伍军人本人愿意自谋职业的,可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山西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申请表》。经民政部门审核同意,与其本人签订《山西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协议书》,经公证后核发《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并发给一次性补助金,政府不再为其安排工作。 问:一次性补助金的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标准为:退伍义务兵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转业士官不低于户籍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在此基础上,军龄一年加1000元,待安置期一年加1000元;2007年1月1日后办理自谋职业的,待安置期每年补助1000元,最多不得超过5年。一次性补助金现在已基本到位。 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就业服务方面有何优惠政策? 答:各级民政部门要会同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组织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参加就业培训。经培训取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的,对个人所支付的培训费按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不含自收自支单位),要为其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档案管理、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项服务,并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有关服务费用;各类用人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员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考录公务员或其他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其军龄视为具有社会实践的年限。 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社会保障方面有何规定? 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按个体工商户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和比例自愿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其就业后,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军龄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在高等教育方面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者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待予以复试或录取。 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享受什么优惠政策? 答: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相关证件3年内免缴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文本工本费、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劳动合同签证费及其他有关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并优先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 问: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被录用或自己联系单位就业的在政策上有何规定? 答:在两年内被国家机关或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录用的,在五年内自己联系单位并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进人条件的,由安置部门收回其《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和一次性补助金,并为其开具安置介绍信,不再享受自谋职业优惠政策。

退役士兵创业有什么优惠政策

克莱门
居敬
1、对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3、自谋职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