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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大金融专硕怎么样??

举之无上
不敬
在课程设置上金融学硕士作为学历教育,重点是基础教育、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偏重理论知识的掌握和学习;金融硕士作为职业教育,则偏重于实务,学习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例如,金融学硕士第一年会着重学习高级微观、高级宏观、中级金融理论、金融思想史;金融硕士 则不要求,更侧重于金融工具、计量经济学、统计学、证券投资的学习。那天大的怎么样呢的

看了这么多人为啥没有说天大金融专硕的呢?

至贵
本井
因为是第一年由学位硕士转成专业硕士的原因吧学制两年半,学费共计6万,中欧合作的我暂时知道的之后这些了,希望有所帮助到考研网网站查看回答详情>>

天津大学金融专硕怎么样?

今者阙然
好像380都不能上····招的人太少了~

我是大三学生,欲报考天津大学的金融专硕,在天大是个相对冷门的专业,请问一下,就业前景,学习氛围如何

窥基
盗马贼
我觉得读在职的会好些,学费又不贵!省心省事!

天津大学专业型金融研究生考试科目有哪些

兴趣
行秀
1、天津大学025100 金融(专业学位) 考试科目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②204 英语二③303 数学三④431 金融学综合 复试科目:货币银行学 2、天大管理与经济学部没有金融学硕天津大学(TianjinUniversity),简称天大,其前身为北洋大学,始建于1895年10月2日,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开中国现代高等教育之先河,素以“实事求是”的校训、“严谨治学”的校风和“爱国奉献”的传统享誉海内外。1951年经国家院系调整定名为“天津大学”,沿用至今。“花堤蔼蔼,北运滔滔,巍巍学府北洋高”。天津大学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中国北方经济中心天津,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国家教育部、天津市、国家海洋局共建高校,国家“211工程”、“985工程”、“2011计划”、“111计划” 、“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首批重点建设大学,“卓越大学联盟”成员高校,“中欧工程教育平台”、“中俄工科大学联盟”合作高校,中国著名的“建筑老八校”之一。

比较一下辽宁大学 天津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的金融硕士的专业利弊 难度 就业方面 

能使
然则何如
金融学专业不错,就业收入可观。希望全力以赴,考上理想学校。给点资料,供参考:金融学专业深度解析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人民收入的进一步提高,人们的生活理财和投资理财的观念也在不断加强。他们投资理财的需求从无到有,从单一到复杂,从简单到专业,因而对高素质的复合型金融人才的需求十分迫切。  另外一方面经济全球化和金融业竞争的日趋激烈,对我国金融从业人员素质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尤其是国内金融行业。据专业的职业规划老师的分析,在广州、上海、北京等经济发展比较快速的前沿城市,随着越来越多外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金融行业的竞争也将更为激烈。同时外资银行不断进入,合资基金公司逐渐增加,银行和基金对人才的需求增长加快,金融行业对人才的争夺十分激烈。  跨专业报考金融学有优势吗?  虽然现在金融人才需求旺盛,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进入这个行业的门槛正在水涨船高。金融招聘会上,学历的要求仍然很高,比较好的金融机构,几乎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名校毕业,甚至要海归。  除了学历要求之外,银行也需要越来越多的复合型人才。目前的情况是银行中有一半人,甚至是非金融、经济、财务专业的人员。他们本科专业各异,有计算机、通信、法律甚至机械和物理。现在备考和在读的金融研究生也有很多是跨专业的,导师们非常欢迎这些跨专业学生。有些金融分析机构指明要有工科背景的毕业生,他们要的就是工科那种严谨理性的思维和分析。  读了金融学,将来做什么?  从近几年就业情况来看,金融学专业毕业生通常有这些流向:  1、商业性质的银行,其中包括中国工商、建设、农业银行等四大行和招商等股份制商行、城市商业银行、外资银行驻国内分支机构;  2、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如中国人寿、平安、太平洋保险等;  3、中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4、金融控股集团、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金融租赁、担保公司;  5、证券公司,含基金管理公司;上交所、深交所、期交所;  6、信托投资公司,金融投资控股公司,投资咨询顾问公司.大型企业财务公司;  7、国家公务员系列的政府行政机构,如财政、审计、海关部门等;  8、社保基金管理中心或社保局;  9、一些政策性银行,比如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  10、上市(或欲上市)股份公司证券部、财务部等;  11、高等院校金融财政专业教师,研究机构研究人员,出版传播机构等。  怎样选择和自己发展相符的专业方向呢?  1、职业导向  从上面的就业流向可以看出,职业方向和报考专业有很大的联系。因此如何你准备从事基金类工作,报金融工程方向比较好;如果你想到保险公司工作当然要选择保险方向。  2、学校导向  首先,报考时尽量选择名校。现在金融行业都有“名校情结”,企业在选择学生时,比较看重学生就读的院校,一般情况下会选择比较知名的,如中央财经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贸大学等的学生,因为这些学校已经在企业心目中树立良好的口碑。  其次从人际关系方面考虑你所报考的院校。最好是选择传统上具有优良的金融学教育积淀的学校,比如一些著名财经类专业院校,如上财、中财,或是金融经济类传统较好的综合类大学,比如复旦、南开。这样的院校通常在金融经济界有一定的校友资源,对于未来就业好处颇多。  第三,学校的地域也是一个重要因素。你所要报考的院校,应该在你未来准备发展的地区或附近。因为学校在该地区有一定的影响力,这样在你毕业之后会方便你到该地区择业。比如考上海的学校就把目标定在上海发展。2020年,上海将建成国际金融中心,从伦敦、纽约、东京等国际金融中心的情况看,其金融人才都在30万人以上,而目前上海市的金融从业人员在10万人左右,上海与其他金融中心相比,人才方面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尤其是高级金融人才更是短缺。  3、专业导向  既然你准备在这个行业发展,那么选择什么专业方向更符合你的发展目标呢?从当前的金融学科专业分布来看,比较有发展前景的专业方向有:公司财务、风险管理与控制、金融工程、金融市场、保险精算、证券投资等。  目前基金市场最为活跃,而熟练的基金经理人只有3000人左右,人才缺口过万;目前中级基金经理人的年收入已经达到40万元。而担任高级职位的经理人年薪已经突破百万元,可见金融行业是一座未开采的金矿。金融学王牌院校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的整体实力最强,各个分科目实力平均;北京大学侧重金融管理;厦门大学侧重货币银行、金融工程;复旦大学是仅次于人大的金融综合性大学,尤其是国际金融表现突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金融专业实力强,十分注重抓英语;南开大学的保险精算全国最好;中央财经大学具有区位优势,有好的学校条件;湖南大学是全国最早引入保险精算的学校;西南财经大学该专业为国家级重点学科;西安交通大学该专业为中国人民银行直属院校重点专业;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科在全国的金融教学和学术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声望和较大的影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金融证券实力强大,是国内研究方向最齐全,专业最全的学科;清华大学金融工程、微观金融走在我国最前列。 学习内容 金融学主要学习货币银行学,方向有货币银行学、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国际结算、证券投资、投资项目评估、投资银行业务、公司金融等。 就业方向 金融学专业毕业生总体上的就业方向有经济分析预测、对外贸易、市场营销、管理等,如果能获得一些资格认证,就业面会更广,就业层次也更高端,待遇也更好,比如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财富管理师(CWM)、基金经理、精算师、证券经纪人、股票分析师等。

南开大学与天津大学的金融硕士哪个学校好考?复试时最高分和平均分都是多少?

卖光光
九天
南开金融至少要400分的,报考人数1.2k,录取不到40人,竞争压力是很大的。天大的金融(个人觉得设置的比较搞笑,因为天大的工科比较好,管院也是以工科为主,所以设置经济类的觉得不太靠谱)肯定不如南开难考,而且就业肯定不如南开

天大的化学工程学硕和专硕有什么区别

鼻烟壶
夫子
化学工程学硕(普通硕士)与专硕的区别:一、培养方向不同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普通硕士教育以培养教学和科研人才为主,授予学位的类型主要是学术型学位;而专业硕士是具有职业背景的硕士学位,为培养特定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二、招生条件不同专业硕士要求报考者有一定年限的工作经历,而普通硕士则不需要。绝大多数专业硕士还要求在职人员报考需经所在单位或相应管理部门的同意,有的甚至要求所在单位推荐等。三、招生考试不同对学生来说,普通硕士的招生考试只有年初的“统考”,而统考以外的专业考试则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专业硕士的招生考试有10 月份的“联考”和年初的“统考”两次机会,考生可以自行选择,而这两大国家级别的考试的专业考试,也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四、入学难度不同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统考)完全是严进宽出的代表。据统计, 2005 年研究生考试考生人数为117 万,招生人数只有32 万,录取比例为3.7:1。北大、清华、复旦等名牌大学,以及微电子、信息科学、生物医药、世界经济、国际金融等热门专业,由于报考者众多,录取率更低。据了解,一些名校热门专业的录取比例甚至为70:1。而一些二流学校的冷门专业却年年招不满。因此,入学难度取决于考生报考的学校和专业。

天津大学专业性研究生学费 有奖学金吗 奖学金是多少?

伊织
瓶中信
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奖学金的设置和管理是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为使研究生奖 学金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适应创新人才培养的要求,特对津大校研〔2007〕7 号文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暂行管理办法》进行修订。本办法旨在建立以科学研 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与之配套的导师资助制,完善评选和奖励机制,优化培养过 程和提升培养质量。 第二条 适用对象为全日制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及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研究生奖学金主要用于资助优秀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等方面的 开支,其资金来源主要由国家下拨的研究生培养专项经费、学校投入的培养经费和导 师科研项目中配套的资助经费三个部分构成。研究生奖学金不包括由企业或个人设立 的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金等方面的奖励或资助。 第四条 学校成立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各项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第二章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及有关配套措施 第五条 对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设置了四个等级的奖学金体系。申请硕博连读的 研究生,在被确定取得硕博连读生资格后,可享受博士生三等奖学金,具体标准参见 本管理办法第三章。硕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2~3年(由各学院及专业的 学制决定),延期不享受奖学金。 第六条 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年,奖学金的评定主要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 复试成绩来确定(推荐保送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根据各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评 定,保返生按当年各学院推免生的规定执行);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表1所示。 表1:硕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 等级 比例(四等奖人数除外) 奖学金(单位:元/年) 备注 一等奖 <=20% 14800 同时需满足一等+二等 80% 二等奖 <=80% 11600 三等奖 8400 四等奖 / 4000 四等奖人数由学校根据实际招生情况下达 对于硕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学年,奖学金的评定由其所在学院或学科负责,主要依 据其入学后一年来的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进行评定。 第七条 为进一步强化硕士生导师在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导师招 收和培养研究生,需根据具体招生情况向学校缴纳相应的配套资助经费。硕士生导师 的招生基数为6名,在此基数内招生,导师无需向学校缴纳配套经费;从招收第7名硕 士生开始,每多招收1名,需向学校一次性缴纳一定比例的硕士生培养费,具体标准 如表2所示。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包括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援藏计划、硕士生单独考 试招生计划、MBA招生计划)不含在招生计划基数之中。招收应用型硕士研究生的导 师,学术型与应用型研究生的名额分配见表2。 表2:硕士生导师招生配套经费标准与招生名额分配比例 招生名额 配套金额(单位:元/人) 应用型名额 第1~4名 0 无要求 第5名 0 至少1名应用型 第6名 0 至少2名应用型 第7名 硕士生培养费的50% 第8名 硕士生培养费的75% 第9名及以上 硕士生培养费的100% 第三章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体系及配套措施 第八条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可根据学院或学科自行制定管理办法评定 。 第九条 学校对所有在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发放500元生活费,但须与导师所支 持的配套生活费同时支付发放(若导师不支付相应生活费,则学校也停发500元生活 费)。 第十条 学校设立三个等级的博士研究生奖学金,对于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一学 年奖学金评定,在依据其入学的初试和复试成绩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导师意见,各等 级人数比例不做硬性规定,但第一、二等级不得低于表3中的比例。奖学金等级设定 ,首先由导师提出申请,依据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细则)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定,报 研究生院审批备案即可。对于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二、三学年,根据博士研究生在 学期间的综合表现(可从思想品德、课业成绩、学术表现、社会集体活动四方面考核 ,权重由学院自订)。具体奖学金体系设置如表3所示。 表3:博士研究生各学年奖学金体系 等级 比例 奖学金(单位:元/年) 备注 培养费 生活费 总额 一等奖 ≥10% 12000 1200*12=14400 26400 培养费由学校资助,生活费由学 校出500元/月,导师出700元/月 二等奖 ≥50% 12000 900*12=10800 22800 培养费由学校资助,生活费由学 校出500元/月,导师出400元/月 三等奖 12000 700*12=8400 20400 培养费由学校资助,生活费由学 校出500元/月,导师出200元/月 其中硕博连读生在正式取得博士学籍之前,享受博士生三等奖学金,即700元/月定额 补助(其中学校出300元/月,导师配套400元/月);取得入学资格后参照上表博士研 究生奖学金体系执行。 第十一条 博士研究生享受奖学金资助的期限为三年,对于由于论文或课题原因确有 必要延长毕业时间的博士研究生,需向研究生院申请,审批后可再发放一年奖学金, 等级标准亦参照上表执行。超出四年后的相关费用则完全由导师和学生沟通协商解决 。 第十二条 为进一步强化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研究生培养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导师 招收和培养博士研究生,需根据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标准,提供学生在学期间的部 分生活费。此外,对于超基数招生的导师,根据学科门类、招生人数不同,需向学校 每年缴纳一定比例的博士研究生培养配套费。具体标准如表4所示。 表4:博士生导师超基数招生配套培养费标准 工学门类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 管理学、理学、教育学等学科门类和建筑学一级学科 的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 配套金额(单位:元/人·年) 第1名 第1~2名 0 第2名 第3名 1200(博士生培养费的10%) 第3名 第4名 3600(博士生培养费的30%) 第4名及以上 第5名及以上 6000(博士生培养费的50%) 对于招收委培博士生的导师,委培生的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招生总数的50%,且委 培生计入其招生基数。如有特殊原因可参照附件1执行。 第四章 研究生创新基金 第十三条 为积极稳妥地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学校设立研究生创新基金。主要 用于以下方面: (一)基础科学和人文社科学科发展基金; (二)高水平导师资助基金; (三)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培育基金; (四)优秀研究生出国学术交流资助基金; (五)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基金; (六)重大科研项目资助基金。 (七)2009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资助基金 研究生创新基金的具体设置和相关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五章 研究生奖学金的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研究生院负责根据学校的总体招生计划、各学院招生学科的特点、科研状 况和导师人数,结合各学院往年招生指标,确定每学年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指标以及 奖学金名额。 第十五条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等级的确定采取导师申请制。博士生导师在每年招生之 前,需向其招生所在学院提出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及等级设定的申请。学院综合考 虑后对导师的申请进行审批。 第十六条 研究生入学后,向其所在学院提出研究生奖学金的申请,由学院根据学生 的学业情况,在充分听取导师意见基础上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报研究生院审核。 第十七条 获得研究生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学风端正,有责任心; (二)学习成绩优秀,并能够按照导师和学校的要求完成相关的科研和学习任务。 研究生奖学金申请和评定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学院自行制订,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八条 为体现奖学金的激励作用,研究生奖学金实行一年一评,并实行动态管理 。 (一)每学年结束前,导师需对其指导的所有研究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向所 在学院提出关于每名研究生下一学年奖学金等级的申请,学院在导师的奖学金名额内 进行审批,审批结果报到研究生院综合办奖学金科。以便于下一年度及时将奖学金发 给学生。 (二)学校对研究生奖学金实行动态管理,只设立各等级奖学金的导师资助额度最低 标准,导师可通过学校依然保留的助学金体系(学工部负责发放)给予学生的资 助,还可根据研究生的学习及科研表现,该助学金体系按月份对研究生的奖学金等级 进行动态调整。 (三)导师根据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工作等综合表现,认为需要进行奖学金等级调整 ,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研究生本人,并报经学院同意,于当月报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后, 从下个月开始调整。 (四)对于公派出国、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的学生,相应奖学金变动的具体管理办 法参照附件2执行。 第十九条 研究生如出现下列情形,学校或导师可根据具体情况对其奖学金实行降档 、暂停或终止其奖学金的发放: (一)违反国家法律者; (二)违反校纪校规者; (三)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四)科研工作中造成重大事故或损失; (五)本学年存在课程不合格者; (六)学籍异动者; (七)导师经考核认为没有按照要求完成相应的科研工作。 第二十条 为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保障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在研究生正式录取时, 须由研究生、研究生导师、学院和学校四方共同签订协议书,明确各自的职责、权益 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研究生奖学金中用于支付培养费部分由学校财务处直接代缴;研究生奖 学金中生活费部分由财务处按月拨至研究生个人账户上。 未获得全额培养费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在办理入学手续时须将第一学年个人需支付 的培养费存入学校指定的账户中;其他学年的学费,须在每学年开始前存入学校指定 的账户中。 第二十二条 导师需缴纳的博士研究生生活费部分(如有超基数招生的导师还需交纳 超基数配套经费),须在每学年研究生入学前,由学院一并收齐后,存入学院专用奖 学金帐户中。 第二十三条 如因个人原因退学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需向学校退还其在学期间所 获得的全部奖学金。 第二十四条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在通过中期考核、正式转入博士生学籍后, 重新评定博士生奖学金等级,并重新签订四方协议书,原协议书自动废止。硕博连读 生如中途主动放弃硕博连读资格或未通过中期考核,须退还其奖学金中的生活费和硕 博培养费的差额部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是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重要管理文件之一,各有关单位应 严格按照本管理办法的有关具体规定,制定本单位的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办法。公开 、公正和公平地进行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第二十六条 对于定向和委托培养类型的研究生,不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其在学期间 的费用按相关协议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2009年及以后入学的研究生。 附件:1. 天津大学2009博士学位研究生配套经费一览表 2.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奖学金管理规定 天津大学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