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议员
所谓自主招生是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一个原则在进行招生的,他有自己的权利对于计划招收的生源中预留一定的名额(一般为总招收人数的5%)按照自己的标准去进行录取,而不按照国家或者学校的统一划线(相对于自主划线的学校而言)。但是一般情况下,自主招生的生源在文化课或者说是专业课上也要有一定的要求,只是比非自主招生的生员要底而已。他的优点和长处是,能够让那些在某个领域有特长,但是其他科目相对弱视的人有同样的机遇去上这个大学。比如说,你考法律硕士,也许你的英语或者是政治不是很好,但是你的法律专业课很好,或者曾在某个特大案件中有过独特的见解和帮助,并可以有单位给你出具证明材料证明你的确在法律方面是个人才,那么这个时候对于一所具有自主招生的大学来说,你就可以申请了。有的学校只看你的证明材料,他觉得你可以就可以,但是大多数学校还是会安排一个自主招生的考试的,题目是按照他的标准来出,可能考试题目很搞怪,但是确实是他认为能通过这个题目测试出你的真实水平和能力。但是申请的证明材料很麻烦的。他的缺点就是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因为很可能你花了很都精力搞的证明材料,但是最终在他看来不过如此,他也可以完全可以否定你,而不录取你,这个时候你也就没有任何话讲,因为本就是自主招生嘛,他有要的自主权也有不要你的自主权。所以除非说你有很十足的把握再去做这个事情,否则还是多花点时间看书才是最实在的非自主招生就不难理解了,相对与自主招生来说的。他必须要严格按照国家的划线或者学校统一的划线来录取(相对与自主划线的学校而言)。即使你有天大的本事,只要有一门不合格,他也没有那个资格让你来上这个大学。这个好处就是公平。缺点当然就是死板了。举个例子,韩寒,他除了语文其他科都很垃圾,但是他一样能上名牌大学,原因在于,首先他有自己的特长,并且能够证明的自己的能力。于是一所具有自主招生资格的大学就可以招收他了。难道说像安徽理工大学这样的大学就不愿意招么?求之不得!但是他没有自主招生权就这些了,不知道你懂了没有?谢谢补充回答:首先讲一个问题,自主划线和自主招生没有必然的关联,能自主划线不一定就可以自主招生,他们能说明的一个共同问题是:这个学校很拽!你的各科分数达到了非自主划线院校的分数,和你报考自主招生院校没有什么关系的,重要的是你达到该自主招生院校的分数(他可能是非自主划线,也可能是自主划线)。自主招生对你影响是,他本来计划招100人,但是由于他有5%的自主招生权,那实质就是他对非申请自主招生的人数只有95—100之间(可能非自主招生部分没有招到)。对于自主招生和非自主招生院校的实力问题,显然能够自主招生的院校说明实力比较强了,但这并不能说明不能够自主招生的实力就不强!至于个性,那就要具体学校具体分析了这个是回答你那个已经解决了的问题的,因为你已经解决了,再贴上去总是有字数限制,都在这个里面给你回答了吧:问题:有谁知道复旦大学法律硕士历年的招生情况和复试情况?内容: 包括招生名额,分数线,当年和复旦大学档次相当的院校的招收情况,以及面试试题,学费情况等,希望尽可能的详尽,准确,非常感谢!回答:关于复试分数线问题:2007年 :政治英语:55专业综合课:90总分:355 355 2006年 : 340 60 60 90 90 02年招生情况:招生151人,分数线:349/60分 03年招生情况:招生150人,分数线:329/55/83分 04年招生情况:招生155人,报名1673人,分数线:333/55/83分 05年招生情况:招生155人,报名1700,分数线:335/55/83分这个分数仅仅是进入复试分数的底线,还有很多高分的人最后还是没有被录取:像06年就有365,363,366的人一样复试被刷的。所以这个分数是不具有参考价值的。下面是几个06年复试的同学他他们复试时的问题贴出来了,我 吧他收集了一下:1如果你把你的一个同学打伤了,要你赔偿一千元,而你没有钱,你该怎么办?2如果你未满十八岁,你父母是你什么人?3民法通则里的代理和合同法里的委托有什么区别?4代理的种类有那些?5表见代理是什么概念?6死刑该不该废除?7什么时候该废除?死刑废除或不废除是根据刑法的什么观点提出来的?8日本和美国有没有死刑 ?9什么是公民?10公民的权利是什么?11公民的义务是什么?12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权利以外还有什么其它的权利?13什么是平等权?14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死亡赔偿的标准不一样是不是平等的?15农村允许生两个孩子而城市只允许生一个孩子是不是平等的?16少数民族可以生多个孩子是不是平等的?17什么是单位犯罪,具体规定是什么?18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区别?19犯罪目的是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20犯罪动机是不是犯罪的构成要件?31、谈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33、中国的人大会制度是怎么运作的(谈细节)34、中国有几级人民代表大会35、公民的定义,公民和人民有什么区别36、合同法以什么原则为主(过错或者非过错)37、举出几个非过错原则的合同38、诉讼时效的定义39、如果过了时效还主动还钱,可不可以?为什么?这里有一个小插曲,当时问到这里的时候,三个老师中的两个互相看了一下,觉得可以了,准备释放我,可是中间的一个一看表,小声说了一句:还没到时间!于是我又接着受刑了……40、谈谈司法独立41、谈谈你对我国现阶段司法独立的认识42、犯罪构成有哪些43、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是不是犯罪构成44、我国的犯罪是不是都要求犯罪动机和犯罪目的45、过失犯罪分成哪几种46、过于自信和间接故意怎么区别另外:介绍家庭,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另一个老师举了一个相关的案例,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之间的区别。最后问了罪刑法定原则和组织卖淫罪之间的矛盾,问我这个罪,刑法怎么规定的?刑法规定组织什么人?我就说是人,人包括男人和女人,不管组织男人和女人都有社会危害性。对此怎么看待?怎么处理?不是,它实行全国连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