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加倍考研网!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天津
微信二维码
在线客服 40004-98986
推荐适合你的在职研究生专业及院校

派出所办案中心有哪些科室

天之穿之
高相
您好:公安局机关各部门职责(一}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党政综合性会议和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和公安统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负责向市党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报告,全市治安情况,重大敌情动态和公安重大动态信息;协助局领导对公安工作批示的督办和人大政协提案、议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要、保密、史志、档案、文秘、翻译、信访、文印、收发等工作。(二)政工科 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民警教育训练,警衔管理、工资、人事和奖惩工作,研究拟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公安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标准,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对全局的股级干部进行考核、考察;负责全局公安宣传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纪律、于部管理工作;负责工、青、妇、老于、计划生育等工作。(三)行政装备科 负责本局的行政经费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业务和专项拨款计划、申报和分配,负责本局公安装备的供应、管理和办公设施、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和供应;负责局机关机动车辆的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综合治理和爱国卫生工作。(四)纪检委 依照党章和行政监督的规定,行使党内监督监察的职权;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调查处理民警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受理对民警的控告、申诉。(五)督察大队 对公安机关及全局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守纪律事项进行现场督察。(六)法制科 开展本局公安法制工作和公安法制调研,编制本局公安法制建设规划,审理本局管辖的公安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受局长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对本局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本局的普法工作,开展公安法制宣传,开展错案追究工作;办理国家赔偿案件。(七)户政科 负责人口管理,居民户口的迁移、迁入和居民身份证的管理,负责定制和编排全市的门牌号码;负责流动人口统计分析和人口资料的整理编辑工作。(八)出入境和外国人管理科 负责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人出入境管理以及外国人居留、旅行等行政管理工作;处理外国人违章违法活动,负责管理公安外事工作和对外警务合作事宜;负责发展与外国警方联系与交往;配合有关侦察部门对涉外案件开展工作。 (九)“l10”指挥中心,协助领导组织协调对各类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处置;负责组织管理全局通讯工作;负责全局计算机系统、网络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市计算机系统安全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计算机违法案件;负责“110”报警台和监督电话的值机,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的电话报警、求助和批评投诉。(十)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研究掌握全市敌情、社情和社会政治动向,为上级党委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信息及对策;负责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民族分裂活动、反动组织、反动团体、反动会道门、非法宗教活动)的侦破工作;负责组织对政治案件和其他影响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的处置和查办;办理对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的侦控和调查工作。(十一)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特种行业,公共复杂场所的治安管理,指导派出所的日常工作,查禁卖淫嫖娼、淫秽物品、赌博等案件;审核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管理社会治安的各类防范工作,接受处理游行示威的申请,维护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治安秩序,指导治安联防队,群众治保会,指导全市厂矿企业,事业单位内保组织和经警队伍建设。(十二)巡警大队 维护市区社会治安秩序,及时发现和打击处理各种违法违纪犯罪活动,先期处理突发事件、现行违法犯罪和治安交通事故,制止现行违法犯罪,留置证人和可疑人,抓获和抓捕罪犯,紧急抢救伤员、财物,盘查可疑批评投诉。(十三)刑事侦察大队 负责全市的刑事犯罪、毒品犯罪、经济犯罪等案件的立案侦察;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强制措施或实行通缉,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和询问证人,依法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搜查关押、鉴定、冻结、审理,对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以外的案件负责移送起诉;负责刑事犯罪资料,刑事侦察据点和刑事特情工作。(十四)、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全市城乡交通安全秩序和车辆、驾驶员的管理,纠正各类交通违章,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负责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保护事故现场;负责交通安全设施的设置和完善,搞好交通特殊勤务和交通警卫;维护重大节日、集会游行和体育活动的交通秩序,保证首长、外宾车辆行驶安全与畅通,制止、协助破获在道路上的犯罪活动,堵截在逃犯罪分子,负责公共交通管理各项基础建设及制定对策。(十五)看守所 看守所负责羁押州、市及阿拉山口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罪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改场所执行的罪犯也由看守所监管。负责狱内侦查工作,深挖余罪、协助办案机关顺利进行工作。负责暂羁押外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改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羁押人员。(十六)治安拘留所 加强看管,保证治安管理教育,挽救违法人员,预防减少犯罪,组织被拘留人员从事生产劳动;负责对卖淫人员、嫖娼人员,强制收容审查 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强制性教育。(十七)派出所 负责对派出所辖区各地段、各部位实行治安管理,行使治安行政权,治安管理处罚权,治安案件和—般刑事案件调查权;执行社会监督,履行监督考察权,治安行政强制权,使用秘密手段和使用武器、警械权,开展以治保会为主体和多层次的群治工作;负责管理户口和居民身份证,协助侦破涉及辖区内发生的刑事案件。(东风派出所、红星派出所、顾里木派出所、三台派出所、青达拉派出所)。(十八)收容教育所 对卖淫人员、嫖娼人员,强制收容审查,限制其人身自由进行强制性教育。(十九)消防科 人员编制为现役武警,业务属市公安局主管。主要职责;管理全市的消防监督工作,进行消防安全宣传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和预防,装饰装修工程防火设计审核验收。监督检查厂矿企业和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二十)边防科 人员编制为现役武警, 业务属市公安局主管。主要职责;负责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全市各乡、镇、场的社会治安秩序管理。

鄂州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冢越
鬼也笑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共设8个内设机构、11个下设机构、5个派出机构。(一)内设机构:1、政治部(副县级)。内设组织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和队伍建设工作;组织贯彻实施人民警察的有关法规、条令、条例;协助市委组织、政法部门管理、考察、推荐干部;负责全局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任免调配、工资、优抚、技术职称、公务员考核和人民警察录用、辞退等工作;负责警衔管理工作;承担消防部队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和谐警民关系和素质能力建设,组织公安宣传、表彰和教育训练工作。2、警务督察支队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实施监督,维护人民警察正当执法权益;负责公安机关内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3、指挥中心(副县级)。内设调研秘书科、情报信息中心、机要通信科(挂科学技术科牌子)、信访科。掌握全市警情,协助市局领导组织指挥对重大紧急事件的处置和对全市公安业务的检查、督办;收集、研判、处理各类公安信息,掌握、综合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拟订处置重大紧急治安事件的预案;起草、审核市局文件、重大会议报告和综合材料;指导和开展公安调研工作;负责市局公文管理和收发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和全市公安统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管理全市公安有线、无线和机要通信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公安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科技立项和技术推广,指导并组织实施科技兴警工程;负责“110”报警台的接警工作和日常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和局机关信访工作;办理、督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4、法制科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公安机关的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指导、办理公安机关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负责纠正执法过错行为;承担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审批办公室日常工作。5、装备财务科负责全市公安经费、装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指导全市公安计划装备工作;负责市局机关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机关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生活服务、基建维修、车辆管理、会议保障等后勤工作;承担全市公安警用装备、警用服装的配备、配发工作。6、警卫科负责来我市视察、参观的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和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工作;负责指导党政首脑机关的保卫工作。7、出入境管理科指导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协助参与涉外事件的查处;负责全市公安外事工作。8、休干科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二)下设机构9、技术侦察支队管理公安机关技术侦查科研和装备工作;收集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和重大案件线索;负责技术侦察工作。10、禁毒支队掌握毒品犯罪活动动态,拟定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对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承担对麻醉药品药用原植物、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处工作;依法承担对易制毒化学药品的管制工作;组织开展吸毒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11、网络安全保卫支队组织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实施互联网违法信息监控和收集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组织实施信息网络技术侦察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12、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县级)。内设第一侦察大队、第二侦察大队、机动侦察大队。掌握影响国内安全的社情动态,组织对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治案件及各类重大专案、重点对象的侦控;负责处置政治性突发事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境外反动势力以及破坏活动的侦察、调查工作;负责国家安全部门交办的有关国家安全工作。13、刑事侦查支队(副县级)。内设刑事侦查大队、有组织犯罪侦察大队、技术情报资料大队(挂综合科牌子)。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案件侦查工作;侦办重大疑难案件;指导全市刑事技术、刑事特情、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等业务工作;负责案件的技术鉴定和警犬驯导管理工作。14、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县级)。内设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掌握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订预防、打击对策;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侦办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案件。15、治安支队(副县级)。内设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掌握全市治安工作情况;指导并参与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复杂场所治安秩序和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制器具、剧毒化学品、特种行业的管理;查处重大治安案件;指导全市派出所和社区警务工作;负责全市户政、居民身份证和人口信息管理工作;指导、参与并监督各级公安机关对重点单位、重要基础设施、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监督保安服务业的管理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16、巡逻警察支队(副县级)。内设调度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负责城区巡逻执勤和接警处警工作;负责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处置群体事件和突发事件。17、特警支队(副县级)。内设指挥调度室、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负责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和严重暴力性犯罪;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负责处置大规模滋扰公共秩序等重大治安事件;负责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自然灾害事故及治安灾害事故的抢险救灾任务;承担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接受上级公安机关整建制调动,执行跨市(州)反恐、防暴、处置突发事件和救援任务。18、交通警察支队(副县级)。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科、交通秩序管理科、车辆管理科、财务科、鄂城大队、华容大队、梁子湖大队、直属大队、鄂黄大桥大队、治安检查大队。负责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交通事故;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负责全市机动车辆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治安卡口盘查等工作。19、监管支队(副县级)。下设第一看守所、鄂州市拘留所、鄂州市强制戒毒所、狱侦大队。负责看守监控技术装备及设施建设;负责对被收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负责对判处短刑、不便送往劳改场所执行的罪犯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吸毒人员实施强制戒毒;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施行治安拘留。(三)派出机构1、葛店开发区公安局(正县级)。内设:政治处(副县级)、指挥中心、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下设:葛店派出所、黄矶派出所、岱庙派出所(各派出所均为副科级,下同)。2、鄂城区分局(正科级)。内设:政工督查室(加挂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加挂禁毒大队牌子)、治安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经侦大队。下设:古楼派出所、凤凰派出所、西山派出所、泽林派出所、汀祖派出所、杨叶派出所、杜山派出所、碧石派出所、花湖派出所、燕矶派出所、沙窝派出所、新庙派出所、长港派出所、程潮派出所、花湖开发区警务区。3、华容区分局(正科级)。内设:政工督查室(加挂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加挂禁毒大队牌子)、治安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经侦大队。下设:华容派出所、庙岭派出所、临江派出所、段店派出所、蒲团派出所、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警务区。4、梁子湖区分局(正科级)。内设:政工督查室(加挂纪检组、监察室、督察大队牌子)、警务保障室、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加挂禁毒大队牌子)、治安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牌子)、经侦大队。下设:太和派出所、沼山派出所、东沟派出所、涂镇派出所、梁子派出所、梁子湖水上派出所。5、西山分局(副县级)。内设:政工室、指挥中心、法制室、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均为正科级)。下设:樊口派出所、落架坪派出所、官柳派出所。

辽宁省公安厅的机构设置

保健品
时隐时现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辽宁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5号)和省委、省政府决定,设置辽宁省公安厅,正厅级建制。辽宁省公安厅是主管公安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是全省人民警察的领导和指挥机关。 (一)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地方公安法规和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省公安工作。(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省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三)指导全省公安侦查工作,指挥、协调或直接处置重大案件、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四)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五)按规定权限,依法管理全省国籍和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实施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边防治安管理工作。(六)指导、管理监督全省消防工作。(七)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八)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九)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十)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的管理工作。(十一)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十二)组织实施对来我省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十三)组织实施全省公安科技工作;规划和指导全省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十四)规划、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装备建设工作。(十五)在公安部指导下组织开展同我省周边国际警方的交往与业务合作,履行国际条约和合作协议。(十六)按管理权限,领导全省公安消防、警卫部队建设。对武警、边防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导。(十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制定全省公安机关人员培训、公安教育和公安宣传的方针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按规定权限协助管理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十八)制定全省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十九)指导省内铁路、民航、林业和海关等部门公安工作。(二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述职责,省公安厅设职能处室(总队)和政治部、交通安全管理局。(一)办公室掌握全省公安工作情况,收集、综合分析、报告社情和社会治安形势及公安信息;研究全省公安工作规划、计划;负责公安理论研究;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和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以及厅领导政务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公安统计工作;负责文秘工作和有关文件的审核工作。(二) 指挥中心负责收集掌握并报告全省社会治安情况和公安系统重要动态信息;协调处理紧急警务,协调处置全省重大案件;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建设和“110”报警服务工作;负责机要管理和保密工作;承担群众对治安问题举报接处警和对公安队伍违法违纪投诉接警。(三)政治部政治部既是公安厅党委主管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指导全省公安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下设秘书处、人事处、宣传处、干部管理培训处。1.秘书处  负责全省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省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适时提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研究拟定政治工作规划;承担政治部文秘综合工作。2. 人事处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和警衔评授工作。3. 宣传处  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宣传思想工作规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指导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民警思想政治工作和理论教育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报刊、出版、影视、新闻报导和组织新闻发布;负责公安系统文化体育建设工作;承办全省公安机关和民警立功表奖工作。4.干部管理培训处  负责协管干部的考核工作并提出任免、交流意见;负责全省各地公安机关录用民警审核把关、警衔评授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国家有关公安机关队伍建设方面政策、规定的落实;研究提出公安教育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公安院校建设;组织实施全省公安机关培训工作。(四)警务督察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省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实施监督。(八) 公共安全防控处研究拟定公共安全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全省保安机构工作的开展。(九)治安管理总队研究拟定全省治安行政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负责社区防范和技术防范的指导工作;承办上级批办的治安案件查处及执行其他法律赋予的治安行动性任务;指导群众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户籍管理工作。(十) 巡逻防暴总队指导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巡逻队伍及“110”报警服务系统的建设;指导公共秩序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各类突发事件、暴力犯罪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及自然灾害事故的处置工作;指导全省巡警做好严密社会面控制、打击、预防现行犯罪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十一)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掌握分析全省刑事犯罪动态,收集、交流、通报刑事犯罪信息,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 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对重要案件的侦破工作和对重要案犯的追捕、堵截和控制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协调处理跨区域的重大案件;指导全省警犬管理和警犬训导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对重要领导、外宾住所及大型集会场所的安全检查工作。(十二)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总队掌握全省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情况,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直接侦办上级交办的和跨地区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十三)保安管理总队审批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研究指导有关保安工作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管理保安服务市场;规范保安服务业经营方向;指导保安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指导规范安全指数防范产品、保安器材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指导各地加强保安与技防工作的内外业务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验收技防工程;指导省保安协会工作。(十四)禁毒总队掌握全省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的侦查工作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按要求承办、协调国际省际禁毒合作事宜。(十五)监所管理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看守所、拘役所、治安拘留所、强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场所和羁押人员的监管、教育工作;研究拟定有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掌握羁押情况。检查指导收押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管理由省厅直接看守的场所。(十六)交通安全管理局(副厅级)负责指导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政治处、交通秩序管理处、交通事故对策处、车辆管理宣传教育处和高速公路管理处。1. 办公室  负责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调研工作,掌握情况,制定工作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全省交通警察警用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警察系统规费收缴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信息统计和日常综合管理工作。2. 政治处  负责全省公安交通警察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立功创模的考核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全省交警系统违法违纪案件。3. 交通秩序管理处研究拟定全省道路交通管理政策;起草地方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法规;重点研究和指导大中城市道路交通的组织、指挥和疏导工作;指导全省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执法工作;指导、参与重要警卫和大型活动的道路交通安全保卫工作。4. 交通事故对策处指导全省城乡道路事故的预防工作;起草地方性交通事故处理的法规和相关标准;指导和监督各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组织和协调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侦破工作。5. 车辆管理宣传教育处起草机动车辆和驾驶员安全管理法规;指导和监督机动车辆的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的考核、管理和教育工作。组织、指导全省交警队伍的业务培训;研究拟定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全省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宣传活动。6. 高速公路管理处负责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政策、法规的拟定工作;负责指导高速公路交通秩序管理及全省性的秩序整顿工作;负责指导高速公路治安管理及统一执法工作;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公安队伍的专项业务培训以及队伍建设指导工作。(十七)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研究拟定地方信息安全法规政策和技术规范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全省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工作;掌握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组织、协调、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十八)信息通信处研究制定全省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发、建立公安业务数据库,为全省公安机关提供数据查询服务;指导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公安无线电频率资源和其他通信资源;保障全省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的正常运行。(十九)法制处组织起草、审核地方性公安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省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听证工作;指导、监督收容教养审批工作及公安机关承办地方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有关工作,指导全省劳教审批和承办劳教案件复议和诉讼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省公安机关的控告申诉工作;承办、转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控告申诉案件;受理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接、转、调查人民群众提出的控告申诉案件。(二十)出入境管理处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批和制发证(照)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管理及违反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出入境口岸签证事务;负责华侨回我省定居,港、澳、台同胞回我省定居的有关审批工作;负责全省公安外事工作;负责法定不准出境的中国公民的报备工作。(二十二)科技处研究拟定全省公安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指导全省公安科技工作和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组织科技立项、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指导全省社会化公共安全产品行业的管理及对公共安全产品实施技术监督;负责全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的质量管理工作。(二十三)计划财务装备处研究拟定全省公安后勤警务保障规章制度;管理全省公安系统的装备、被装;负责公安有关业务经费和其它专项拨款的管理使用;编制机关和直属单位经费预算、决算,负责厅机关财务、基建、房产、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厅机关的安全保卫工作。(二十四)档案处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全省各类公安档案资料;负责公安史志的编审工作;指导全省基层公安机关档案管理工作。设置纪检委、监督处 合署办公,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辽宁省公安消防局、警卫局,隶属省公安厅领导。

四平市公安局的机构

天钧
雨中花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8个内设机构、20个直属单位和4个派出机构: 1.办公室(审批办公室)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主要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研究社会治安动向和发展趋势,开展综合和调研工作;审核起草有关文件;掌握报告重大信息,提出对策建议;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筹备;负责文件的收发、归档及保密工作;负责统计、档案管理、保密和史志编研工作;负责全局的政务公开工作。2.指挥中心负责本市110报警服务台接处警工作;处理和处置重大紧急警情;指挥协调重大警务活动;要害部位、监控、重大布控查缉工作;处理各类动态信息;对110处警情况进行督察;指导全市公安指挥系统的建、管、用;负责治安卡点指挥调度工作;参与制定各类预案,建立健全预案库;社会联动工作及应急工作。3.见义勇为工作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所属县(市)、区对《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对所属县(市)、区确认见义勇为有异议的,进行再次确认;负责本市见义勇为人员的表彰、奖励、宣传;组织宣传、表彰关心支持见义勇为事业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和伤残的见义勇为人员给予慰问抚恤补助;负责协调指导所属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负责对本市见义勇为基金会、所属县(市)、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管理;负责见义勇为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4.审计室对市局领导干部及财务人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对市局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县(市)、公安审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市直隐蔽性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举报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财经违法违纪问题进行审计调查;对市局机关所属社会团体的基金和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对市局机关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实行审签;对公安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预算、决算和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5.装备财务处负责经费预、决算、核销,对市局二级账户的业务指导和各科室的经费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被装和装备管理,全市公安政法警用车辆管理、机关车队安全管理,基本建设、派出所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维修,机关办公物品采购,机要收发,机关食堂和保洁员等临时工人的管理,机关内部安全、保洁、绿化等后勤事务管理,对县(市)公安局、区公安分局后勤财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等。6.科技通信处负责全局有线通信和无线通信的应用、管理和维护;负责全局网络管理与信息安全;负责全局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警务信息综合应用平台的建设与应用;负责全市公安科技管理与开发应用;负责全市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天网工程)的规划、建设与维护;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负责市局机要工作。7.控告申诉处负责阅处人民群众来信,依法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通过来信方式提出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和督办重要信访事项;研究、指导下级公安机关的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做好集体访、异常访及其他信访突发性事件的接待处理和现场紧急处置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负责办理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指导复查下级公安机关依法办理重点信访事项。8.出入境管理处承担各类出入境证件受理、审批,查处出入境违法犯罪活动等各项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对县(市)、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政治部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科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按照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下设综合处、干部处、宣传处、组织处和老干部处。综合处负责公安思想政治工作载体的设定,活动的组织开展,队伍状况调查分析、文字材料综合等;典型的培养创树;综合考评工作;民警全员轮训及其他专业培训、民警学历教育,公安院校考生政审,毕业生实习;民警立功嘉奖的考核申报,牺牲民警家属的抚恤,特困民警的慰问。干部处负责科级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承担科级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培养、教育工作;协管干部的考核管理工作;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管理;负责公安科技干部队伍管理;承担全局警衔、工资、机构编制、人员录用、调配和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宣传处负责全市公安系统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负责全市公安系统社会新闻媒体开展舆情监控与分析,主动引导舆论导向;组织全市公安系统开展警察公共关系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新闻宣传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与指导。组织处负责机关党委和党办的双重工作。主要职能:负责党员的管理和教育,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党员信息实时维护、更新及自动化处理;监督指导各级党组织开展党内组织生活及党组织的改选换届工作;指导、协调工、青、妇的各项工作;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老干部处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党建工作;适时组织离退休干部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娱乐活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走访慰问、医疗保健等工作。纪检委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开展党的各项纪律规定宣传教育,检查基层单位和民警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安纪律的执行情况,查办单位和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受理民警申诉和投诉,维护民警合法权利,全面履行“教育、监督、惩处、保护”四项职能。下设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监察室组织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监察工作;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调查公安民警违反纪律的案件;组织开展公安机关行风建设,抓好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民主评议政行风,组织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治理公路“三乱”,违法罚没,减轻企业和农民负担。案件审理室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规定审理违法违纪案件,提出审理报告,办理呈报、决定和批复等手续;受理公安民警对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抓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搞好调研和案卷存档等工作。 1.法制支队(四平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负责研究解决全市公安执法问题;编制全市公安执法制度建设规划,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承担本级人民政府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指导听证、复议、诉讼和国家赔偿工作,办理听证、复议、国家赔偿案件,代理诉讼案件;负责内部执法监督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对有关案件进行法律审核;管理公安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法律学习培训、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工作;承担直属分局执法办案的管理、审核、审批工作。2.户政管理支队负责指导全市派出所正规化建设和等级评定工作;指导居民区安全防范工作;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指导群防群治工作;指导监督户籍、人口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划指导全市人口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市区非机动车服务和管理工作。3.警务督察支队组织、指导、协调全市警务督察工作;组织、指导和实施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督察;组织、部署全市统一的专项督察行动;受理、核查对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了解掌握全市警务督察部门履行职责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指导全市警务督察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组织、指导、协调全市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4.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承担全市内部单位维护稳定工作;指导、监督、组织开展隐蔽战线斗争;指导、监督首脑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重点要害治安保卫工作;国家重点工程、国防工业、大型厂矿、民营企业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协调、查处发生在内部单位的治安案件,重大责任事故和一般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经文保部门开展好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单位内部的保卫组织、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对保卫组织和保卫干部的考核、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类招生考试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警卫及招飞、征兵工作。5.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负责在信息网络领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网上公共秩序,保障信息网络安全。6.治安管理支队负责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依法履行管理公共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等工作;做好全市大型活动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全市保安服务业管理工作;指导和查处全市治安管辖的刑事、治安案件;负责上级督办、领导交办及需要县(市)、区治安部门回避的有管辖权的刑事、治安案件查处工作;参与和指导治安乱点的整治工作;指导治安耳目基础建设。7.经济犯罪侦查支队负责发生在四平市区的《刑法》规定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受理和侦查工作,以及对各县(市)、区经侦大队侦办案件的指导工作;掌握全市经侦工作情况和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及时提出打防对策;直接侦办或参与侦办上级机关交办的经济犯罪案件。8.监所管理支队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拘留所的业务管理、指导,组织指导全市公安监管部门贯彻执行有关公安监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掌握监所信息和羁押情况,检查监所安全,开展对策调查,深挖犯罪,查处监所事故,拟定规划和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信息建设。9.禁毒支队负责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掌握毒品违法犯罪动态,严厉查缉打击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公安机关侦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做好市禁毒委办公室工作;做好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抓好吸毒人员管理,做好吸毒人群HIV感染情况监测和毒品价格监测;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戒毒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杜绝非法流失;做好禁毒工作信息化建设;协调各县(市)、区及跨市区禁毒协作。10.特警支队参与处置暴力恐怖犯罪;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参与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参与处置大规模聚众滋事等重大治安事件;参与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侦察办案,为群众提供救助服务。11.反恐怖工作办公室负责综合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掌握恐怖活动的特点和动向;协调有关部门拟定反恐怖斗争的预案;推动反恐怖斗争的群众性基础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察、调查,推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恐怖暴力犯罪活动的斗争。12.城管支队负责维护城市管理执法治安秩序,保障国家管理部门的执法工作顺利开展;管辖受理城市管理中出现的拒绝、阻碍或使用暴力、威胁城市管理执法人员依法行使职务,以及其他危害城市管理行为,应追究法律责任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对各种机动车违规停放碾压绿化园地及损坏公共设施等行为,依照规定予以管理;负责对故意破坏、损坏、盗窃城市公共设施的违法犯罪案件的查处工作。13.交通管理支队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公路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公路上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负责指导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社会化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全市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协调落实公安交通科技管理;负责指导全市交警系统队伍建设和法制建设。14.刑事侦查支队负责对全市刑事犯罪动态、规律进行收集、分析、研判;通报刑事犯罪信息,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市刑事犯罪侦查工作;协调、组织、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和逃犯的抓捕工作;负责全市刑事特情、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等刑侦基础工作;负责全市刑事技术工作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养,对重特大及疑难案件的现场勘查;协调跨区刑侦业务的处理,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15.巡逻支队负责维护市区的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预防和制止犯罪行为;警戒突发性治安事件现场,疏导群众,维持秩序;参加处理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参加处置灾害事故,维持秩序,抢救人员和财物;维护交通秩序;制止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接受公民报警;劝解、制止在公共场所发生的民间纠纷;制止精神病人、醉酒人的肇事行为;为行人指路,救助突然受伤、患病、遇险等处于无援状态的人,帮助遇到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和儿童;受理拾遗物品,设法送还失主或送交拾物招领部门;巡察警区安全防范情况,提示沿街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16.看守所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负责监管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负责对犯罪嫌疑人的安全管理、教育转化和深挖犯罪;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17.拘留所依法对被裁决治安拘留处罚的人执行拘留,对违反其他管理法律裁决拘留的人员执行拘留,对外国人、无国籍人执行拘留处罚和拘留审查。18.人民警察培训学校负责全市公安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19.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涉密单位)20.技术侦察支队(涉密单位) 1.铁东区公安分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加强实有人口、暂寄住人口和重点人口管理,办理落户、迁移、注销、变更等户政有关业务;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加强队伍教育管理,预防和查处队伍中违法违纪行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2.铁西区公安分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并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并实行消防监督;并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管理户政;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行、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并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3.四平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辖区内部单位治安管理;辖区治安案件查处;辖区刑事案件侦破。4.辽河农垦管理区公安分局负责侦破各类刑事案件、经济案件;负责查处各类治安案件;负责治安、户政、交通、消防管理。

淮北市公安局的机构设置

而况人乎
其状若脱
(一)内设机构1、办公室(机要保密办公室)负责收集、分析、反馈公安综合信息;组织指导对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的调研及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机要保密和档案的管理指导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对外联络、接待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2、科技信息通信中心承担全市公安科技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建设规划及项目的论证、评审、验收等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技术防范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全市公安科技应用指导和重大科技建设项目管理;承担全市公安科普宣传、培训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和发展规划;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用软件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信息通信网络、电话图像、视频等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无线电管理;负责公安信息通信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3、警务督察支队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对全市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承担全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委员会的日常工作。4、法制科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法制及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普法宣传教育、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律咨询工作;负责市局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审核工作;承办全市公安机关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指导劳教、治安处罚等案件的业务审核及国家赔偿的理赔工作。5、出入境管理科依法对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出入境进行管理,查处违反出入境管理的案件;管理国籍事务,管控不准出入境人员。6、信访科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查办信访及控告、申诉案件;督促、检查移交、交办的信访问题和控告申诉案件的办理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信访工作。7、装备财务科负责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装备、经费等警务保障制度和标准;负责警用装备的采购、供应等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全市公安机关经费预、决算及国有资产管理与采购;管理全局财务和预算外资金,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专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全局房产规划、建设及管理工作。8、审计科承担全局各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审计工作。9、警卫处(中共淮北市委、淮北市人民政府警卫处)指导全市警卫工作;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级领导、重要外宾以及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安全警卫工作;指导经常有警卫任务的接待单位做好驻地、活动场所的各项安全基础工作。10、国家安全科负责掌握全市涉外敌情和政治动向;负责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侦查和事件的处置工作,研究制定对策;组织有关侦查调研等工作。(二)直属机构1、指挥中心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收集、分析、报告动态警务信息;协助局领导统一指挥、调动各警种进行协同作战;协调处置紧急警务;协调处置跨地区的重大行动、重大案件和重大事件;承担市局110报警服务台工作。2、交通警察支队(公安交通管理分局)(副县级)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组织和指导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依法履行对全市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市道路安全管理的网络建设及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和应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3、刑事侦查支队(副县级)掌握全市刑事犯罪动态,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组织、指挥、协调全市有较大影响和跨市、县重特大刑事案件的侦破工作;承担全市公安机关刑事情报、刑事政策咨询服务工作。4、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副县级)承担全市经济犯罪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应用工作,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和维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影响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5、治安管理支队(治安案件侦查支队) (副县级)依法履行对户政、人口和出租房屋以及特种行业、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以及危险物品的监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群众性治安防范及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组织、指导、协调重特大治安案件和治安部门管辖的刑事案件查处、侦办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派出所和城乡社区警务建设;组织、指导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及全市保安服务业管理和技术防范工作;指导行业公安业务工作。6、特警支队(副县级)负责处置暴力恐怖、严重暴力性犯罪;处置暴乱、骚乱事件;处置大规模流氓滋扰等重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特定的巡逻执勤任务;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任务。7、打黑除恶专业支队(副县级)负责全市涉黑涉恶犯罪情报信息搜集、研判和应用工作,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影响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配合上级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工作。8、技术侦察支队(职责略)9、国内安全保卫支队(职责略)10、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职责略)11、禁毒支队(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拟定对策;组织、指导全市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和跨市毒品案件的侦办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吸食人员动态管控以及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12、监所管理支队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监管场所安全防范和被监管人员的监管、教育、生活保障工作;组织指导监管场所深挖犯罪工作;指导、监督留所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工作。13、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职责略)14、情报支队(职责略)15、公安消防支队(综合应急救援支队)(现役)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工作;承担全市火灾扑救、事故的处理工作;负责消防部队的队伍建设、教育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检查、监督消防产品质量;负责企业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工作;承担全市综合应急救援任务。(三)政治部暨人事科、宣传科、教育训练科、离退休工作科。人事科:负责全局组织、人事和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衔管理及人民警察录用、表彰奖励、优抚相关工作;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宣传科(新闻中心): 组织、指导全市公安队伍思想政治教育、警察公共关系建设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和协调全市公安舆情引导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社会宣传工作;负责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教育训练科(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组织、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教育培训基地建设;承担省公安厅下达的调训工作。离退休工作科:负责市公安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四)挂靠管理机构1、淮北市劳动教养委员会审批办公室承担市劳动教养委员会日常工作,按照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收容教养审批案件。2、淮北市第一看守所负责对市局直属办案单位及检、法部门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和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劳动改造。3、淮北市第二看守所负责对市局分设机构及检、法部门依法逮捕、刑事拘留和起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管教育;对留所服刑人员进行监管和劳动改造。4、淮北市拘留所负责对市局直属机构和分设机构及司法部门依法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人员的看管教育。

考研身体有什么限制吗

大运河
履之适也
除了一些军事化的学校例如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中国公安大学等之外,应该是没有对身体方面的要求的!绝大部分没有什么身体要求,不过特种行业有自己的要求,考时多留意!

公安局里有哪些部门

病毒
一德一心
公安局通常下分:若干机关业务处(如政治处、法制处、装备财务处、信通处等等),派出所(按职能可分为刑侦、治安、户政、特业),若干工作队(如刑警队、巡警队、治安队、交警队。公安局的级别不同,具体称呼有别,如××总队、××支队、××大队等),现役机构(具体有边防、消防部门、警卫局)等。安局按级别通常有:直辖市公安局、省会城市公安局、地级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除县级公安局外,前几者均可按城市的区下分区分局。特定公安局一般受所在地政府领导、受上级公安厅、局指导。公安机关的最高部门是公安部,指导全国公安工作,包括所有各级公安局。受所在地政府、上级公安机关双重领导。扩展资料:公安局承担公安机关的工作职责: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2、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3、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4、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5、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6、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参考资料:公安局-百度百科

厦门市宾馆行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快到期了,需要换证,想请问下换证的申请报告怎么写?最好是有完整格式

道之过也
道也
好像到换证的地方直接填申请报告就可以了,最好把宾馆所有证件的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章都带着,免得来回跑刚刚打电话到市公安局,他告诉我要自己写,我主要是想知道整个申请报告的格式,最好能给我一篇范文。谢谢

安全厅 都有哪些内部设置(都有哪些处)?各个处主要负责什么?

子祀
王明
厅的没找到,这个是地级市的,基本都差不多,支队换成总队就行了,就是交警总队下面多一个高速巡警支队(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综合全市公安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信息调研、统计和公安档案业务建设,对全市公安机关公文处理实施业务指导和局机关公文管理、保密、文印工作。 (二)政治部(内设组干科、宣传科、人民警察教育培训科) 指导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组织、文化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优抚、警衔工作;协助党委组织部门管理干部;负责和指导全市公安宣传、表彰奖励工作;组织开展公安教育培训和警衔晋升培训;负责市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和工、青、妇工作。 (三)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队) 负责全市人民警察的警务执法监督和警容风纪纠察。 (四)控告申诉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信访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督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五)法制科 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审核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案件,负责纠正公安执法过错行为;负责全市劳教案件的审核审批、所外帮教的执行与考核以及全市劳动教养的执行。 (六)行管科 指导全市公安计划装备工作,负责局机关经费、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以及后勤保障工作。 (七)公安指挥中心〔副县级,内设公安指挥调度室、机要通讯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科技科)〕 负责"110"报警、接警、处警工作,协助局领导处理重大紧急事件;指导和管理全市公安系统有线、无线、机要通信建设,对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实施检查监督和安全保护,管理全市公安科教兴警工作。 (八)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公民因私出国(境)的审核报批及对入境外国人、华侨、港澳同胞的行政管理工作;参与涉外案件的查处。 (九)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开展隐蔽斗争、侦控各类重特大专案、重点对象及跨地区案件、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对反动会道门、非法组织、非法行动、邪教组织、境外反动势力的侦察、调查工作。 (十)内保科 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队伍的建设与管理;管理全市公安科技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 (十一)治安科 掌握全市治安工作情况;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维护公共复杂场所和大型文体活动的治安秩序;管理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特种行业;协调和参与对重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 (十二)户政科 掌握全市人口增长、流动信息;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各类人口;指导全市户政、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派出所建设工作。 (十三)刑事侦查支队(副县级,内设综合科、大要案侦查大队、机动车案件侦查大队、刑事特情大队、刑事技术大队、情报资料大队) 指导全市刑事案件侦查工作,指导和参与侦破全市严重暴力案件、重大疑难案件、加强出租车管理和反扒工作,领导全市刑事基础业务工作。 (十四)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指导全市经济犯罪侦查工作,侦破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十五)禁毒支队(内设禁毒科、戒毒所) 侦破制毒、贩毒案件,负责对吸毒人员实行强制戒毒工作。 (十六)行动技术支队 侦察控制犯罪,侦办省厅交办和市局直接掌握的案件、过境案件及外地市要求协办案件,搜集情报。 (十七)巡逻警察支队(副县级,内设综合科、机动大队、一大队、二大队) 指导全市巡逻警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加强城区街面的巡逻与防暴备勤。 (十八)警卫科(机关保卫科) 负责和指导来我市视察参观的重要领导人、来宾及重要会议的安全警卫和市党政首脑机关的保卫,基础防范工作。 (十九)监管支队(下辖第一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 掌握全市监管工作情况,指导全市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 (二十)交通警察支队(公路巡逻民警支队)(副县级,内设办公室、政治处、行财科、车辆管理科(所)、秩序管理科、交通安全科、事故调处大队、机动大队、工程设施大队、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四大队、驾驶员考试中心、车辆管理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 负责掌握全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负责驾驶员的考核发证、车辆发牌及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道路安全宣传教育、交通指挥和交通秩序,组织协调全市交通事故的处理;参与全市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二十三)警校(十堰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培训中心)(副县级,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学生科、总务科、教务科) 负责管理全校师生员工,搞好教学工作,从2002年起,市警校不再招生,至2004年7月学生全部毕业后,其职能转变为承担全市公安民警业务、警事技能的培训。 (二十四)纪委(监察室) 负责市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